质 疑 人: ****
地 址: ****大学东路170号科德五金机电城31栋B座B605
法定代表人: 黄正熙
委托代理人: 梁霞 电话: ****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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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以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的关于“********中心门诊楼电梯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项目的质疑函,****于2024年10月9日收悉,经核查,现就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政府采购项目,适用《****政府采购法》以及政府采购有关法规,贵公司引用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不适用于本项目。
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具有明显排他性。
事实依据:电梯的主机要求“……为防止磁钢的脱落,永磁体固定采用黏贴剂+铜螺栓压板防脱磁钢设计技术的压紧装置将磁钢定位, ……”据公开信息,该要求是日立电梯所申请的专利工艺,造成单一品牌采购。
质疑答复1:
(1)经查,质疑书所陈述的事实依据中的日立电梯永磁体固**构专利,专利号为ZL200****21388.7,属于实用新型专利权,授权公告日期为2007年1月10日,专利权期限为十年。2017年1月10日起,该专利已经过了专利权期限,****制造厂**可以使用该专利。
(2)经查,****制造厂商能掌握使用上述专利技术的厂家不少于3家。
(3)永磁同步电机使用过程中常见的故障是永磁同步电机退磁和磁钢脱落。本项目使用的电梯环境存在人流密集,使用频率高的特点,对电梯的安全性有迫切需求,为防止永磁同步电机因退磁或磁钢脱落导致报废,使用上述技术能达到安装简便、工序比焊接或铆接方式简化、抗剥离能力强、抗冲击强度高、减缓老化失效、牢固可靠且维护便利的效果。该技术切实符合本项目的实际采购需求,不具有明显排他性的情形。综上,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
事实依据:装饰材质要求多次出现“按钮尺寸φ36mm,镜面不锈钢边框”等描述,国标中对于电梯按钮尺寸并无统一的要求。
质疑答复2:本项目所采购电梯安装****医院,电梯的乘坐人员绝大多数为患病的特殊人群,结合采购人现有电梯的使用经验,本次采购电梯按钮尺寸设置为φ36mm大尺寸,更能方便患病的特殊人群使用,是采购人出于照顾病患这一特殊人群的便利角度去考虑。由于电梯按钮面板总面积的限制,电梯按钮尺寸也不是越大越好,因此电梯按钮尺寸并没有设置为“大于或等于φ36mm”;同时,如果电梯按钮偏小,则不利于患病的特殊人群使用,因此电梯按钮尺寸也没有设置为“小于或等于φ36mm”。电梯按钮尺寸大一点还是小一点对成熟电梯厂家而言不构成技术壁垒,况且招标文件并没有将“按钮尺寸φ36mm,镜面不锈钢边框”列为实质性条款要求,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投标,可以对该技术要求进行偏离。正如质疑书事实依据所言,国标中对于电梯按钮尺寸并无统一的要求,电梯按钮尺寸设置为φ36mm大尺寸,切实符合本项目的实际采购需求,是出于照顾病患这一特殊人群的便利角度去考虑,不存在指向特定供应商的情形。综上,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3:设定的技术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适应。
事实依据:装饰材质要求中多次出现“439不锈钢材质,厚度不低于1.2mm”。
质疑答复3:目前电梯行业中,电梯装饰材质既有使用439不锈钢也有使用304不锈钢,以及其它不锈钢。439不锈钢是一种稳定的铁素体不锈钢,与304不锈钢的耐腐蚀性相当,但439不锈钢不仅耐热性高于304,它的硬度、刚度均高于304不锈钢。鉴于本项目采购的电梯均为大吨位电梯,且医院是一个人员密集的地方,对装饰材质的强度、硬度、刚度要求较高,因此装饰材质要求采用439不锈钢且厚度不低于1.2mm。电梯采用何种型号的不锈钢装饰材质对成熟电梯厂家而言不构成技术壁垒,况且招标文件并没有将“439不锈钢材质,厚度不低于1.2mm”列为实质性条款要求,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投标,可以对该技术要求进行偏离。该装饰材质要求与本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综上,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4:不合理的技术设定,且设定的技术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适应。
事实依据:DT1-DT5**电梯速度要求不同,却要求群控,技术上很难实现。
质疑答复4:DT1-DT5**电梯要求群控为本项目门诊楼设计单位根据本大楼垂直交通设置要求而设定。电气控制系统由拖动系统和管理控制系统组成,电梯速度属于拖动系统由调速装置控制,电梯群控功能属于控制系统由控制装置控制,两者不存在干扰和混乱。****制造厂商能够将不同速度的电梯实现群控的厂家不少于3家。通过电梯群控,能提高电梯的运行效率、减少乘客的候梯时间、减少能耗等。该群控要求与本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综上,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5:不合理的技术设定,且设定的技术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适应。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要求轿厢导向装置为滚轮导靴。
质疑答复5:
滚轮导靴和滑动导靴区别如下:
①摩擦方式:滚轮导靴通过滚动摩擦代替滑动导靴的滑动摩擦,减少了摩擦损耗以及电梯运行中的振动和噪声。滑动导靴则是通过滑动接触导轨进行摩擦。
②减振效果:滚轮导靴的减振效果明显好于滑动导靴,能够提高乘坐的舒适感。滑动导靴的减振效果相对较差,容易导致轿厢抖动或产生摩擦声。
本项目采购的电梯的乘坐人员绝大多数为患病的特殊人群,对振动和噪音及舒适感有较高的要求。采用滚轮导靴是出于照顾病患这一特殊人群的使用感受角度去考虑,切实符合本项目的实际采购需求。况且招标文件并没有将“轿厢导向装置为滚轮导靴”列为实质性条款要求,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投标,可以对该技术要求进行偏离。综上,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综上所述,贵公司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质疑不成立。
如贵公司认为本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支持和监督。
采购代理机构:****
采 购 人:****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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