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潜在竞价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竞价人应是非外资独资且非外资控股的实体及个人,且应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主体及个人(须为非境外人士);
2.单个面积较大的农业项目,即旱田面积超过1500亩、水田面积超过2500亩、经济作物及养殖水面超过1000亩、设施农业(含温室、大棚和养殖)面积超过500亩,承租方应是农业企业、农科院所、农业**社等涉农实体以及优质大型国企、上市公司;
3.报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租赁活动;
4.报名人需资信良好,报名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欠税记录,法人和自然人个人征信报告无逾期行为,自然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5.报名人与****集团有****公司无诉讼纠纷;
6.经营业态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符合出租人相关规定。不得生产加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租赁标的上存放、生产、销售对周边环境和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有腐蚀、污染和破坏的有害物质,不得存放危化品、倾倒建筑垃圾;
7.报名人往期不得有欠租行为或与欠租单位存在关联关系。
8.严禁转租,如果竞价人转租,招租人可解除合同,扣除保证金,并追究违约责任。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私自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的,出租人有权主张承租人补齐将该租赁物转给第三人后的租金差额;
9.租金收取按“先付款后交付”原则,招租人及时足额收取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并签订交接清单后,方可交付承租方使用;
10.招租人对此项目招租资产的描述依据为JD历史数据和经验数据,可能与资产的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偏差,竞价方须自行与招租方联系进行现场勘察,填写竞价文件中的《现场踏勘确认书》,与资质文件一并上传进行报名,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竞价活动;
11.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在租赁地块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固定设施设备,不得对地块上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设施设备进行改造。若承租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私自投入建设或改造,由此形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固定设施设备,自始全部无偿归招租人所有,招租人可随时以任何方式处置,且无须对承租方进行任何赔偿或补偿;同时,招租人亦有权要求承租方限期拆除全部私自建设或改造形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全部设施设备,将租赁地块恢复原状,所需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擅自建设和改造对招租人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全额赔偿。
12.法律、行政法规及军队明令禁止的其他规定。
(二)竞价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同时在农发公众号、等平台上发布。
(三)竞价文件的获取
1.竞价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s://www.****.cn/)(以下简称“融通平台)”注册报名并自行下载竞价公告及竞价文件,注册流程、上传资质文件、交纳保证金等关键操作,如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客服电话:400-****-8880。
2.网络注册流程:融通电子商务平台官方网址(https://www.****.cn/),流程为:点击注册—〉选择用户身份(资产租赁平台承租商)—〉注册管理员账号-登录—〉完善企业信息—〉注册完成—〉审核通过后创建承租人账号。
(四)递交方式
1.资质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全流程使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各潜在竞价人需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完成报名并上传资质文件,文件以签字盖章后的PDF格式或WORD格式上传,待采购人审核通过后缴纳竞价保证金,方可进行竞价。竞价人未按规定时间或在规定时间之后上传的文件,采购人不予通过,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价人不具有竞价资格。
注:竞价人根据自身需求,需对不同包件分别进行报名,各竞价人最多可报名参与3个资产包(包含本批次项目以往场次招租报名项目数量)。
(五)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六)重要提示
1.竞价人自行联系踏勘(附件《租赁项目计划招租分包表》中有联系人及电话),一旦报价则视为竞价人已经充分了解租赁标的数量、质量、规划、构成、土地性质等全部情况,自动承诺对面积无异议,在获得成交资格后对竞价文件内容或竞价文件中合同条款提出异议或更改,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2.因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遭受的经济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亦不得以此为由拒交或者缓交租金。承租人如有购买农资、农机服务、农业政策性保险等需求,应优先选择招租人农资供应商库内提供的企业和品牌产品。
(七)业务咨询
对竞价文件及其他业务方面有疑问的,请联系招租人。(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招租人:****
联系电话:0531-****7003
(八)业务监督
在招租过程中,如有工作人员拒绝、阻扰报价人和潜在承租人现地踏勘,采取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的工作作风对待踏勘工作,或向报价人和潜在承租人提供虚假信息,致使招租工作受影响,请及时联系纪检工作人员举报。
监督部门:****
监督举报电话:0531-****7005
本文件最终解释权归****。
农发**-****基地-农业项目-07-2024(租赁期限起始日期:2024/11/25 0:00:00,租赁期限终止日期:2027/11/24 0:00:00,安全保证金:0.00元,履约保证金比率: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