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委托****承担松轩智能污水净化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我公司在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个工作日内,首次公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具体公式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1)项目名称:松轩智能污水净化项目
(2)建设内容:项目分二期进行,一期投资5000万元,先行建设部分产能,满足前期入驻企业的污水处理需求,达到日处理1万吨基本满足周边入驻纺织企业需求,累计达到日处理2万吨污水处理能力。
(3)建设地点:****开发区****工业园内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 系 人:台总
联系电话:187****941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评价单位:****
联 系 人:汪工
联系电话:0551-****0275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项目的了解程度;
2、您对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满意程度;
3、您认为项目所在地区最严重的环境问题;
4、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或影响;
5、您认为本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6、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7、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其他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电话联系、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1)纸质邮寄地址:****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内(收),联系电话187****9411;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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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