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三****停车场项目二期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港三****停车场项目二期工程已由宁****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建设资金来 ****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外,不足部分由****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 **** ,招标人为 **** ,委托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房建、市政(高架桥)、安装工程等)、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及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责任,以及上述未涉及的包含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集卡停车库、高架桥、卡口、洗车台、红线外排海及相关附属工程(不含市政配套供水、供电、燃气、通信)。
本次招标控制价:****234800 元【其中:设计费****300元,**工程费****49100元,集卡停车设备费****70000元,工程总承包其他费****4400元】。
2.3 计划工期:81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其中房建施工工期:810日历天,高架桥施工工期:630日历天,设计工期:主体施工图设计90日历天(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开始计算,至主体施工图审查完毕为止),其他专业图纸150日历天(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开始计算)。
2.4 ****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港三****停车场项目二期工程EPC总承包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①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和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②工程设计 综合甲级资质 或 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4 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资质,且承担 房建工程施工 任务;
③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设计负责人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施工负责人由承担房建工程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4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
3.5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一 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允许互相兼任。
(三)其他:
3.8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请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06日09时45分】(**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17时00分】。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06日09时45分】。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招标人:****
地址:**市**区灵江路 366 号门户商务大楼 1013
联系人:豆老师
联系电话:0574-****306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003室
联系人:王政、梅洛、毛旭君、丁哲杰
联系电话:0574-****3779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市****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