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路(**路-南淝河路)道路工程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09-12
**路(**路-南淝河路)道路工程项目暂缓公告
(项目编号:****)
****受****委托对**路(**路-南淝河路)道路工程项目(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招标,现因故本项目暂缓开标,具体开标时间另行公告,请投标人及时关注****交易中心网站。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 址:****花园大道582****管委会院内
联系人:董工
电 话:0551-****055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3831;****3280
2024年10月14日
原项目名称:**路(**路-南淝河路)道路工程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09-12
**路(**路-南淝河路)道路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
一、涉及项目资料内容
针对已发布的2024.9.24版本的图纸及清单控制价及成果文件已作废,以本次发布的2024.9.30版本的图纸及清单控制价成果文件为准,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查看。
二、招标文件调整
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3908.33元,招标文件第三章3.7.3调整如下: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3.7.3 | 异常低价评审 | □不执行 √执行,异常低价规定指标:80%,异常低价指标:****7126.66,具体见附件4。 |
三、延期内容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09时30分”,现延期到“2024年10月15日11时0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到“2024年10月15日11时00分”;
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延期到“2024年10月8日17时30分前”;
4.开标地点变更为:**市**新区**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大道与**路**)2楼10号开标室。
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纸质保证保险)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并且电子保函、纸质保函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予以认可。
四、投标人疑问
1.针对补疑1中投标人疑问回复针对技术负责人提供的技术职称为城市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不予认可,是否可以理解为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负责人职称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中不含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回复:针对招标文件第二章前附表须知-附录6要求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需要提供技术职称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其中投标人提供的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 址:****花园大道582****管委会院内
联系人:董工
电 话:0551-****055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3831;****3280
2024年09月30日
原项目名称:**路(**路-南淝河路)道路工程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09-12
**路(**路-南淝河路)道路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
一、涉及项目资料内容
针对已发布的2024.9.12版本的图纸及清单控制价及成果文件已作废,以本次发布的2024.9.24版本的图纸及清单控制价成果文件为准,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查看。
二、招标文件调整
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8059.44元,招标文件第三章3.7.3调整如下: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3.7.3 | 异常低价评审 | □不执行 √执行,异常低价规定指标:80%,异常低价指标:****2447.55,具体见附件4。 |
三、投标人疑问
1.招标文件要求技术负责人需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技术职称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我单位提供人员具备二级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及城市园林专业中级职称,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不予认可,按招标文件执行 。
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在招标文件P2投标人资格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2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请问,在联合体形式中标的业绩中,我单位与联合体单位各派一名项目经理负责双方所承揽的工程,在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及**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均体现了两名项目经理的信息,请问此类项目经理的业绩是否认可
回复:若投标人所提供的联合体业绩中,拟派项目经理所承担施工内容和施工金额符合本次招标项目要求(即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2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则予以认可。
3.**路(**路-南淝河路)道路工程项目清单文件中没有清单总价、最高限价文件、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和软件版ZB文件,请问:是否予以提供
回复:针对已发布的2024.9.12版本的清单控制价成果文件已作废,以本次发布的2024.9.24版本的清单控制价成果文件为准,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并查看。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 址:****花园大道582****管委会院内
联系人:董工
电 话:0551-****055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3831;****3280
2024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