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菏泽分中心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700MB****587J | 建设单位法人:马仰国 |
周主任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高新区 |
****大学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北280米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山****中心****中心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111-医院、专科防治院(所、站)、社区医疗、卫生院(所、站)、血站、急救中心、疗养院等其他卫生机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5-Q8415-专科医院 |
建设地点: | **省菏****开发区 ****大学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北280米 |
经度:115.36487 纬度: 35.27616 | ****机关:****保护局****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9-23 |
菏环高报告书〔2020〕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0000 |
1240 | 运营单位名称:**** |
****1700MB****587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700MB****587J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705MA3UCM1522 | 竣工时间:2024-05-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1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123hI7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总投资约10.0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24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约158亩,设置床位500张(疫情期间预留300张床位),总建筑面积约109958m2,主要建设内容为:门诊医技楼、消化道及小儿手足口病楼、呼吸病房区、其他病房楼、行政后勤楼、医护隔离区、连廊、雨棚及其他设备用房,同时配套建设停车位、污水处理站等其它相关配套设施。本项目按照平疫结合的原则,****医院标准设计建设,平时****医院呼吸、消化道、手足口等病区,疫情期间作为菏****基地。该项目已经取得****委员会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菏发改[2020]22号)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总投资约10.0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24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约158亩,设置床位500张,总建筑面积约109958m2,主要建设内容为:门诊医技楼、外科病房楼、内科病房楼、行政后勤楼、办公楼(医护隔离楼)、儿科病房楼及配套供辅工程和环保工程,主要设置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麻醉科、康复科、中医科、眼科、皮肤科、口腔科、肿瘤科、重症医学科等。 |
****政府统筹规划,该医院不****人民医院呼吸、消化道、手足口等病区,及菏****基地。故根据****委员会要求,项目运营单位****医院(****)。变更后仅进行常规病情诊疗,不再进行呼吸病、消化道及小儿手足口病等高传染性疾病的诊疗。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病人检查—治疗 | 实际建设情况:病人检查—治疗 |
不再建设洗衣房,****公司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采取“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和建设项目区排水系统。项目废水主要是医疗废水和空调冷却水。医疗废水主要包括病房废水、门诊病人废水、病房陪护人员污水及洗衣房废水等。医疗废水经收集****处理站,依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和《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规定,****处理站一座,设计规模为850m3/d, 处理工艺采用“格栅+预消毒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曝气生物滤池+消毒池”,处理合格后的污水与空调冷却水一起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进行处理。****餐厅产生的油烟、汽车尾气、污水处理站恶臭、医疗废物暂存间产生的恶臭、医院特殊大气污染物。餐厅产生的油烟 由净化器处理后经楼内专用排烟管道引至排气筒高空排放,需满足《**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型规模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停车位分为地上车位和地下车位,地下车位汽车产生的尾气可集中收集,地下车库按防火分区设置机械排风兼排烟系统,按照《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要求设计排风量不小于6次/h换气量,且设不小于50%机械补风,排风经竖向管井引至地面绿化带排气筒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地面停车位主要分布在公共绿地,汽车启动离开院区的时间较短,停车场地开阔,并有绿化带的 缓冲作用,对环境影响轻微。****处理站位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主要集中在地下,将臭气统一收集、经紫外线消毒+生物土壤除臭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口周围应种植高大乔木作为绿化隔 离带,经周边绿化植物的净化、吸附,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恶臭需满足《****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 表2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垃圾收集点在夏季会产生废气,医院对垃圾打包,定期喷洒除臭剂,消除臭味。针对医疗废物暂存间产生的恶臭,需做好医疗废物的密封、清运和消毒工作,同时加强管理,做好暂存间的防渗漏、防鼠、防蚊蝇等措施,定期进行医疗废物暂存期间存储设施、设备的清洁和消毒工作。医院特殊大气污染物通过控制污染来源和自然通风、空调通风、过滤层流通风等物理通风法减少异味。固体废物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普通废包装物、****处理站污泥、化粪池污泥、栅渣等。生活垃圾主要为医务办公人员,****医院陪护人员、病人日常生活产生的垃圾,门诊病人垃圾和餐厨垃圾。生活垃圾和普通废包装物为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普通废包装物统一收集后外售。根据医疗废物分类名录,该医院产生的废弃一次性卫生用品、医疗用品和医疗机械;废弃的夹板、口罩、手套、试剂瓶及病人产生的废弃物等为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用黄绿黑等三种塑料袋分类收集并暂时贮存于医疗危废室,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化粪池污泥、栅渣定期清理后暂存医疗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标准及修改单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清单标准和《****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表3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采取“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和建设项目区排水系统。项目废水主要是医疗废水和空调冷却水。医疗废水主要包括病房废水、门诊病人废水、病房陪护人员污水及洗衣房废水等。医疗废水经收集****处理站,依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和《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规定,****处理站一座,设计规模为500m3/d, 处理工艺采用“格栅+预消毒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曝气生物滤池+消毒池”,处理合格后的污水与空调冷却水一起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进行处理。项目餐厅产生的油烟由净化器处理后经楼内专用排烟管道引至排气筒高空排放,满足《**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型规模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停车位分为地上车位和地下车位,地下车位汽车产生的尾气可集中收集,地下车库按防火分区设置机械排风兼排烟系统,按照《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要求设计排风量不小于6次/h换气量,且设不小于50%机械补风,排风经竖向管井引至地面绿化带排气筒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地面停车位主要分布在公共绿地,汽车启动离开院区的时间较短,停车场地开阔,并有绿化带的 缓冲作用,对环境影响轻微。****处理站位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主要集中在地下,将臭气统一收集、经火山岩除臭+水喷淋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口周围应种植高大乔木作为绿化隔离带,经周边绿化植物的净化、吸附,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恶臭需满足《****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 表2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垃圾收集点在夏季会产生废气,医院对垃圾打包,定期喷洒除臭剂,消除臭味。针对医疗废物暂存间产生的恶臭,做好医疗废物的密封、清运和消毒工作,同时加强管理,做好暂存间的防渗漏、防鼠、防蚊蝇等措施,定期进行医疗废物暂存期间存储设施、设备的清洁和消毒工作。医院特殊大气污染物通过控制污染来源和自然通风、空调通风、过滤层流通风等物理通风法减少异味。生活垃圾和普通废包装物为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普通废包装物统一收集后外售。根据医疗废物分类名录,该医院产生的废弃一次性卫生用品、医疗用品和医疗机械;废弃的夹板、口罩、手套、试剂瓶及病人产生的废弃物等为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用黄绿黑等三种塑料袋分类收集并暂时贮存于医疗危废室,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化粪池污泥、栅渣定期清理后暂存医疗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实施)中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和《****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表3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 |
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装置变更为火山岩除臭+水喷淋装置;环评中设计规模为500m3/d,批复中设计规模为850m3/d,由于项目实际废水量小于500m3/d,故按照环评中设计规模进行建设,可以满足项目需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11.68 | 0 | 0 | 0 | 11.68 | 11.68 | |
0 | 4.01 | 0 | 0 | 0 | 4.01 | 4.01 | |
0 | 0.34 | 0 | 0 | 0 | 0.34 | 0.3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 | 《****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表1二级标准要求以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以****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处理站一座,设计规模为500m3/d, 处理工艺采用“格栅+预消毒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曝气生物滤池+消毒池” | 已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油烟净化器 | 《**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型规模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 | 餐厅产生的油烟由净化器处理后经楼内专用排烟管道引至排气筒高空排放 | 已监测 | |
2 | 污水处理站恶臭治理设施 | 《****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 表2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 火山岩除臭+水喷淋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 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声、减震等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 | 隔声、减震等 | 已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固体废物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普通废包装物、****处理站污泥、化粪池污泥、栅渣等。生活垃圾主要为医务办公人员,****医院陪护人员、病人日常生活产生的垃圾,门诊病人垃圾和餐厨垃圾。生活垃圾和普通废包装物为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普通废包装物统一收集后外售。根据医疗废物分类名录,该医院产生的废弃一次性卫生用品、医疗用品和医疗机械;废弃的夹板、口罩、手套、试剂瓶及病人产生的废弃物等为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用黄绿黑等三种塑料袋分类收集并暂时贮存于医疗危废室,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化粪池污泥、栅渣定期清理后暂存医疗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标准及修改单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清单标准和《****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表3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 | 生活垃圾和普通废包装物为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普通废包装物统一收集后外售。医疗废物用黄绿黑等三种塑料袋分类收集并暂时贮存于医疗危废室,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化粪池污泥、栅渣定期清理后暂存医疗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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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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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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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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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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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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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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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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