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自贡市富顺县二中片区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北湖公园)方案变更的批复
**县富州****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由****有限公司设计的“**县二中片区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公园) 设计方案变更”收悉。经2024年8月8日富****委员会建设审查专委会2024年度第2次会议审议,原则同意本次报送方案。按照会议纪要要求,设计需要修改完善的内容,已进行完善,经我局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本方案调整的内容
(一****图书馆、茶室、咖****图书馆及配套设施,主要功能包括门厅、阅读区、演讲厅、会议室以及相关配套空间,调整后建筑面积3025.41平方米,计容面积2744.65平方米;
****图书馆****花园南侧;
(三)北侧入口建筑减少计容面积458.62平方米。
本次调整仅限上述变化,未涉及内容维持原批复成果不变。
二、建筑装配率、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应按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三、若涉及建设内容、总平面布局、建筑造型等方面的调整,须征得我局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本方案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22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本批复生效,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1年。
附件
你单位报送的由****有限公司设计的“**县二中片区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公园) 设计方案变更”收悉。经2024年8月8日富****委员会建设审查专委会2024年度第2次会议审议,原则同意本次报送方案。按照会议纪要要求,设计需要修改完善的内容,已进行完善,经我局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本方案调整的内容
(一****图书馆、茶室、咖****图书馆及配套设施,主要功能包括门厅、阅读区、演讲厅、会议室以及相关配套空间,调整后建筑面积3025.41平方米,计容面积2744.65平方米;
****图书馆****花园南侧;
(三)北侧入口建筑减少计容面积458.62平方米。
本次调整仅限上述变化,未涉及内容维持原批复成果不变。
二、建筑装配率、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应按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三、若涉及建设内容、总平面布局、建筑造型等方面的调整,须征得我局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本方案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22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本批复生效,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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