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2024年公共视频监控建设一体化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中标结果 | **** | ****公司****公司 |
变更理由:本项目于2024年10月12日上午9:00****交易中心评标1室组织公开招标的评审,评审结束后发现有2位评审专家技术商务评分明细中对“****公司****公司”评分内容第6项(主观打分)均为4分,根据“本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的‘商务技术部分’评分标准第6项(类别为主观评审)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共分3档,由高到低分别依次对应评审标准的分值为5分、3分、1分”,所以上述2位评审专家此项打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评标报告签署后,发现存在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情形的,****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故本项目针对上述打分错误内容组织原评标委员在2024年10月14日14:15****交易中心评标1室进行重新评审,技术商务评分明细其余内容不变。****一中标候选人发生变更,故发布采购结果更正。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街道千岛路9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董佳斌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201
质疑联系人:杨晔明
质疑联系方式:0580-****2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新区合兴路中昌国际大厦1909
传 真:0580-****379
项目联系人(询问):蒋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339
质疑联系人:王蕾
质疑联系方式:0580-****339
3.****管理部门
名 称:****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财政局
传 真:0580-****591
联系人 :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80-****591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附件信息:
139.2K
139.3K
717.9K
36.2K
1.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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