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两庭建设零星维修询比采购公告
本采购项目院两庭建设零星维修已由****党组[2024]年度第5次会议纪要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其他,采购人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1采购项目名称:院两庭建设零星维修
1.2采购人:****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院两庭建设零星维修;建设内容:****法院、歇武法庭及扎多法庭内外墙面及其他零星维修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1采购范围:院两庭建设零星维修。建设内容:****法院、歇武法庭及扎多法庭内外墙面及其他零星维修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2.2计划工期:15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3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安全目标:符合国家标准
2.6标段划分:无
2.7采购编号:****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度(2023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
(3)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www.****.cn)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开标时间时间前10天内)。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有效的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
(5)其他要求: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证明材料。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17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时间,下同),在**市城**五四西路71号安泰大厦西座15层购买询比文件。(所需资料:投标人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14时30分,地点为**市城**五四西路71号安泰大厦西座15层****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项目信息网》上发布,以任何形式对本采购公告进行的篡改、转载或发布一律无效,****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人:****
地址:****
联系人:江老师
电话:189****6300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城**五四西路71号安泰大厦西座15层
联系人:金女士
电话:0971-****484
电子邮件:****@163.com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