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清美食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15MA1HARNC7Y | 建设单位法人:王泽科 |
周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市辖区**区 |
**市**区****工业园宣春路201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20-其他农副食品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392-C1392-豆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市**区 **市**区****工业园宣春路201号 |
经度:121.7212 纬度: 31.0876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0-18 |
沪浦环保许评〔2023〕30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11-2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00 |
400 | 运营单位名称:**** |
****0115MA1HARNC7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115MA1HARNC7Y | 验收监测单位:亦海检测****公司 |
913********5395157 | 竣工时间:2024-05-21 |
2024-05-22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9-08 |
2024-10-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1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e2.****.cn/jsp/view/jsxmInfo_edit.jsp?id=9C7C6249F5434F589CEE3A0D1C07CD18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豆制品类15万吨(豆腐豆干类9.4万吨、豆浆类5万吨、油面筋、烤麸、素肠、麻腐等0.6万吨)、蛋制品类(蛋豆腐、鸡蛋干等)1.2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豆制品类15万吨(豆腐豆干类9.4万吨、豆浆类5万吨、油面筋、烤麸、素肠、麻腐等0.6万吨)、蛋制品类(蛋豆腐、鸡蛋干等)1.2万吨。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筛选、清洗、磨浆、浆渣分离、烧浆、成型、油炸、凝固、压制、切块、冷却、油炸/卤制、脱布、浸碱/搅拌/压制/划切包扎/蒸煮、包装、检测 | 实际建设情况:筛选、清洗、磨浆、浆渣分离、烧浆、成型、油炸、凝固、压制、切块、冷却、油炸/卤制、脱布、浸碱/搅拌/压制/划切包扎/蒸煮、包装、检测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雨污水须分流排放。生活污水、原料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食品加工废水、锅炉排水、三级水喷淋塔废水经管道引至项目北侧******公司****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排放要求见《****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沪浦环保许评[****1303号)。 2.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废气须经收集、净化处理,达到《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31/844-2014)表1限值要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1限值要求后通过厂房二楼顶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和厂房三楼顶24米高的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2台燃气蒸汽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技术,锅炉废气须经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表3限值要求后,分别经锅炉房顶2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3、DA004)高空排放。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气收集处理措施,并按规范设置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3限值。 3. 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降噪措施,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加装减振基础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 各类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本市有关规定要求分别妥善处理。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贮存场所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已落实雨污水分流排放。生活污水、原料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食品加工废水、锅炉排水、三级水喷淋塔废水已经管道引至项目北侧******公司****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2.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收集、净化处理,达到《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31/844-2014)表1限值要求;臭气浓度达到《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1限值要求。油烟及臭气浓度通过厂房二楼顶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和厂房三楼顶24米高的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2台燃气蒸汽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技术,锅炉废气分别经锅炉房顶2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3、DA004)高空排放。锅炉废气低浓度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处理均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表3限值。已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气收集处理措施,并按规范设置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已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3限值。 3. 目釆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加装减振基础等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4. 各类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本市有关规定要求分别妥善处理。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贮存场所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5. 应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土壤、地下水防渗措施,避免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6. 应按照《报告表》要求,建立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制度,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对各类非正常排放及突发事故切实采取防范措施,防止运行、检维修期间发生风险事故。 7应按照《报告表》意见,落实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等各项要求,认真做好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记录和日常监测。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管理,确保污染物治理设施稳定运行。 8. 本项目新增颗粒物0.616吨/年、二氧化硫0.308吨/年、氮氧化物4.146吨/年,各因子均无需削减替代。 9.应按照《报告表》意见,落实施工期环境管理要求。落实施工期间各项环保措施,文明施工,减少和控制污废水、扬尘、噪声等对环境的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4. 各类固体废物已实行分类收集,目前废机油及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委托****。一般固废:废包装物、废包布、滤网等、废过滤器、废零部件委托******公司外运处置。食物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弃油脂等委托环卫指定部门清运。豆渣委托******公司外运处置。 5. 已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土壤、地下水防渗措施,避免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6. 企业已建立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已编制完整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向有关部门完成备案,备案编号:310115-2024-400-L。 7. 已按照《报告表》意见,落实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等各项要求,认真做好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记录和日常监测。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管理,确保污染物治理设施稳定运行。 8. 经监测报告数据计算,本项目新增颗粒物0.028吨/年、二氧化硫0.0838吨/年、氮氧化物1.4207吨/年, 9. 已按照《报告表》意见,落实施工期环境管理要求。落实施工期间各项环保措施,文明施工,减少和控制污废水、扬尘、噪声等对环境的影响。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105.3282 | 0 | 0 | 0 | 0 | |
0 | 0 | 140.718 | 0 | 0 | 0 | 0 | |
0 | 0 | 25.279 | 0 | 0 | 0 | 0 | |
0 | 0 | 7.268 | 0 | 0 | 0 | 0 | |
0 | 0 | 73.519 | 0 | 0 | 0 | 0 | |
0 | 0 | 559.3545 | 0 | 0 | 0 | 0 | / |
0 | 0 | 0.0838 | 0 | 0 | 0 | 0 | / |
0 | 0 | 1.4207 | 0 | 0 | 0 | 0 | / |
0 | 0 | 0.028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中表2中三级标准中相应标准 | 建设完成,本项目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收集后,经管道引至项目东侧******公司属下的污水站处理(并签订委托协议)。 | 正常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集气罩+油烟过滤器 + 三级水喷淋塔 +静电式油烟净 化器处 | 《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31/844-2014)表1限值要求;臭气浓度达到《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1、表3限值要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表3限值。 | 已完成 | 正常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设备、加装减振基础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建设完成 | 正常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各类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本市有关规定要求分别妥善处理。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贮存场所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 各类固体废物已实行分类收集,目前废机油及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委托****。一般固废:废包装物、废包布、滤网等、废过滤器、废零部件委托******公司外运处置。食物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弃油脂等委托环卫指定部门清运。豆渣委托******公司外运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公司的危废暂存间、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及湿垃圾压缩间,并签订环保责任主体协议,各自分别签订委托处置协 议。本****公司污水站;****公司负责(该锅炉房内共设 4 台燃气蒸汽锅炉,其中 2 台 20t 锅炉为****所有,1 台 10t 锅炉为**天 ****公司所有,1 台 19t 锅炉为**天智绿 ****公司所有,各公司分别设专人管理运营自家 锅炉,并对其所属的锅炉排气筒进行定期考核。考虑到 锅炉房位于宣春路 201 号内,经协商,故锅炉噪声考核 由****负责,并签订协议。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建设完成,实际危废暂存间、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及湿垃****公司,并签订环保责任主体协议,各自分别签订委托处置协议。本****公司污水站;****公司负责,并签订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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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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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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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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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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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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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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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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