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2024-10-15****(以下简称:我公司)拥有对**创****公司等24户债权及相应从权利,我公司拟对上述债权进行组包或单户处置,处置方式为债权转让、和解等。现予以公告。
一、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具备足额付款能力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二、债权资产情况
截止2024年9月30日,我公司此次拟转让的**创****公司等24户不良债权资产包,整体债权总额合计138,227.61万元,其中本金 58,817.04万元,利息及孳息79,410.57万元。该24户债权位于**、**、**、**等地区,涉及批发业、制造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行业,抵押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质押+保证、抵押和保证方式等。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债务人 | 所在地 | 债权本息 | 本金 | 利息及孳息 | 抵(质)押物 | 保证人 | 其他情况 |
1 | **创****公司 | **市**区 | 17,737.23 | 10,701.50 | 7,035.73 | 抵押物1:**市**区林源路666号创基尚城27宗商业房产;面积:19721.35㎡;性质:商业; 抵押物2:**市**区林源路666号创基尚城A区负一层3宗商业用房;面积:8042.85㎡;(第二顺位,****公司债权抵押物) 质押物1:创基尚城在贷款期内的租金收入; 质押物2:债务人股东持有的100%的债务人的股权质押。 | 贾立敏、李虎妹、贾焕清、虞**、**创赢****公司 | |
2 | ****集团有限公司 | **市**区 | 8,532.48 | 5,895.25 | 2,637.24 | 抵押物:**市**区林源路666号创基尚城A区1层、-1层的5宗商业房产;面积:13723.13㎡(其中8042.85㎡商业剩余价值以第二顺****公司债权抵押物)。 | **创****公司、贾立敏 | |
3 | ****公司 | **市**区 | 971.39 | 549.66 | 421.74 | 抵押物1:**市**区林源路666号创基尚城D区负一层8套商铺,面积:1145.49平方米。 | 叶成勇、林友伟、**创赢****公司 | |
4 | ******公司 | **市**区 | 4,806.47 | 2,905.63 | 1,900.83 | 抵押人******公司提供位于**市明珠路96号2#、3#1-2层和1#1-8层房地产进行抵押,3处抵押物建筑总面积:4344.52平方米(分别为90.98m2、1435.8m2、2817.74m2),对应土地面积:4040.6平方米(分别为12.6m2、217.5m2、3810.5m2)。 | 王俊、魏青 | 已出租,至2028年10月31日 |
5 | ****商贸****公司 | **市**区 | 2,848.82 | 1,665.74 | 1,183.08 | 1.抵****商贸****公司提供位于**市桂山路11号临街办公用房进行抵押,建筑面积4323.25平方米,对应土地面积:4001.1㎡,土地性质为其他商服用地; 2.抵****商贸****公司提供位于**市桂山路11号仓库进行抵押,建筑面积:3480.06㎡; | 龚乾坤 | |
2,166.68 | 1,277.00 | 889.68 | ||||||
6 | **欣鑫****公司 | **市**区 | 7,864.21 | 2,973.19 | 4,891.03 | 1.抵押人******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位于******办事处兰城**段东侧商业用房进行抵押,建筑面积:1818.81㎡,对应土地面积为2359.2㎡(约3.54亩,土地性质城镇单一住宅用地); 2.抵押人******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位于******办事处兰城**段西侧办公商业用房进行抵押,建筑面积:1608.29㎡,对应土地面积为3991.51㎡(约5.99亩,土地性质城镇单一住宅用地); 3.抵押人******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位于******办事处永**北路**线东侧城镇单一住宅用地进行抵押,土地面积为7795.39㎡(约11.69亩)。 | 李堂春、魏洪英 | |
7 | **昕之昕****公司 | **市**区 | 13,993.60 | 3,198.55 | 10,795.05 | 1.抵押人******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位于******办事处**北路东侧办公用房进行抵押,面积3,583.88㎡; 2.抵押人******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位于******办事处****体育场B1型3个车库进行抵押,面积合计2,647㎡。 | 魏永歆、李尹 | |
8 | **维峰****公司 | **市**区 | 4,467.94 | 1,249.98 | 3,217.96 | 舒抒提供的位于**市穿金路764号**映像主题文化小区(一期)2幢3层301室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共计790.32㎡。 | ******公司、杨学峰、罗耀华、舒抒 | |
9 | ****公司 | **市**区 | 4,574.98 | 2,287.00 | 2,287.98 | 1.抵押人**市金路****公司提供位于**市**区**小区居住兼商业土地进行抵押,土地面积:8933平方米; 2.抵押人抵押人:肖蒞、魏琴(懃)提供位****花园一区5幢2单元2层202室住宅进行抵押,建筑面积:46.16平米; 3.抵押人肖蒞、魏琴(懃)提供位于****村委会**园小区25幢S2号商铺进行抵押,建筑面积:214.5平米。 | 肖蒞、魏琴(懃)、肖天文、张远明 | 序号2抵押物无法拆分拍卖 |
10 | 宣****公司 | **市**市 | 970.38 | 489.00 | 481.38 | 李双琼提供的位于**市**南街134号2幢1号、3幢1号共3层的住宅;建筑面积:1727.48平方米;土地面积:472平方米;宗地面积264平方米。 | 李双琼、赵勇 | |
11 | **省****公司 | **市**县 | 837.72 | 393.93 | 443.78 | **省****公司提供的位于**市**县**镇小**村的两宗工业用地;土地面积分别为5712.14平方米、3909.80平方米。 | 聂曼云,**市****公司 | |
12 | ****公司 | **市**区 | 2,720.09 | 1,623.00 | 1,097.09 | 抵押物:**市**区**大道36****公司1幢1层101号;土地面积:926.19平方米;建筑面积:1551.02平方米;使用权性质:商业。 | 魏**、杨帆、李荣梅、李临春 | |
13 | **阳阳****公司(现债务人何燕春、何俊阳) | **州**县 | 3,722.57 | 1,300.00 | 2,422.57 | 1.抵押人何燕春、彭兆媛提****公司****酒店)进行抵押,建筑面积:2438.23平方米; 2.抵押人何燕春、彭兆媛提****客运站对面的商业和住宅房屋进行抵押,建筑面积:2247.95平方米。 | 无保证人 | 部分房屋存在超规划土地或占用他人用地建设的情况 |
14 | ******煤矿 | **市**县 | 28,431.61 | 7,284.07 | 21,147.54 | 抵押物:以叶旭光名下位于**县胜境街的13713.83㎡房产抵押担保。 | 张家永、安贵敏 | |
15 | **古道****公司 | **市**区 | 1,392.75 | 425.98 | 966.77 | 1.抵押人李涛,赵豫华提供位****办事处****侧的住宅用房进行抵押,建筑面积:272.72㎡;对应土地面积:155.49㎡ 2.抵押人李涛,赵豫华提供位****办事处通商巷东侧7、8号的商业用房进行抵押,建筑面积:94.91㎡;对应土地面积15.82㎡; 3.抵押人****集团****公司提供位****办事处二府街的两宗城镇混合住宅用地进行抵押,土地总面积合计为707.44㎡(分别为326.92㎡、380.52㎡); 4.抵押人****集团****公司提供位****办事处兰城路与升阳路交叉处四季经典的商务办公用房进行抵押,建筑面积3605.39㎡,对应土地面积:182.57㎡。 | 董国林、赵豫华、聂晓跃、李涛 | |
893.18 | 317.37 | 575.81 | 董国林、赵豫华 | |||||
16 | **古道****公司 | **市**区 | 4,303.90 | 1,942.00 | 2,361.90 | 抵押人**古道****公司提供名下位于**市**区潞江镇郝浒生态旅游度假庄园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进行抵押,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9660.1平方米,在建工程面积约2719.2平方米。 | 无保证人。 | |
17 | ******公司 | **市**区 | 1,092.28 | 514.66 | 577.61 | 抵押人:杨红盈、王华;抵押物:**市**区磨思公路东侧4幢(部分)、5****商铺,建筑面积:2184.96㎡; | 杨红盈、王华、鲁涛、朱梅 | |
18 | **市天移园林****公司 | **市**区 | 2,198.79 | 979.57 | 1,219.22 | 1、抵押人:江惠;抵押物:地处**区**镇西大街96号综合用房及对应土地;房屋面积:1458.26㎡;;土地面积:701.5㎡; 2、抵押人:江惠;抵押物:临****村委会大柳树箐**松2364.3亩、章驮乡户远村四至七组雾露寨1030.2亩;面积合计:3394.50亩。 | 江惠、江厚泽、彭桂妃 | |
19 | ****公司 | **市** | 4,257.45 | 1,978.00 | 2,279.45 | 抵押物1:**爱华镇草皮街丙票土地,面积7078.88㎡(10.62亩),商业用地;抵押人:****公司。 抵押物2:****社区小渡口土地,土地面积2104.2㎡(3.16亩),土地性质为其他商服用地,抵押人:****公司。 抵押物3:****社区小渡口房地产及土地,仓库建筑面积1960.59㎡;商业房产建筑面积462.11㎡;土地面积8817.63㎡(13.23亩),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抵押人:****公司。 抵押物4:**爱华镇草皮街丙票土地,土地面积3102.85㎡(4.65亩),土地性质为其他商服用地,抵押人:****公司。 | 阮进松、李伟艳、唐静 | 可能存在土地出让金未缴清 |
20 | ****公司 | **市** | 1,343.91 | 978.89 | 365.02 | 抵押物1:抵押人:石应祥、李世梅;1、房屋面积:396.47㎡(14层),房屋性质:住宅;土地面积:117㎡,土地性质:综合住宅;2、房屋面积:321.97㎡(1-3层),房屋性质:住宅;土地面积:116.4㎡,土地性质:综合住宅;抵押物位置:**市**爱华镇**路; 抵押物2:抵押人:石应祥、李世梅;房屋面积:3613.48㎡(1-7层),房屋性质:商住;土地面积:1840.5㎡,土地性质:城镇混合住宅用地;抵押物位置:**市**爱华镇北河文笔塔山脚。 | 石应祥、李世梅 | 部分房屋被私售,可能存在工程款优先权 |
21 | 临****公司 | **市** | 6,121.30 | 2,540.00 | 3,581.30 | 抵押物1:抵押人:临****公司;位置:**市****村委会下班必组;土地面积:9619.49㎡(14.43亩),土地性质:工业用地;建筑面积:5706.04㎡;房屋性质:工业; 抵押物2:抵押人:******公司;抵押物详细位置:**市**爱华镇**街;土地面积:18900㎡(28.35亩);土地性质: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 ****集团****公司、****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 | 可能存在土地出让金未缴清 |
22 | ****集团有限公司 | **市** | 8,673.26 | 3,559.81 | 5,113.45 | 抵押方式:抵押人:****集团有限公司;抵押物详细位置:**幸福镇幸福村土地,面积119114㎡(178.67亩)。 | 刘光汉、段体梅 | 可能存在土地出让金未缴清 |
23 | **金色****公司 | **市**县 | 1,586.96 | 923 | 663.96 | 抵押物1:**县**镇厂房;建筑面积:1788.42平方米;使用权性质:车间。 抵押物2:**县**镇工业用地;土地面积:8.19亩(5459.95平方米);使用权性质:工业用地。 抵押物3:**县通源大街“奥都酒店”土地及房产;土地面积:8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53.68平方米;使用权性质:综合楼。 | 王述荣、秦春莲 | |
24 | **茂****公司 | **市**县 | 463.53 | 260 | 203.53 | ****公司提供位****办事处秀**路237号工业用地,面积2,701.38㎡(约4.05亩) | 王勇、杨丽萍、张雪梅、师运勇 | 地上建盖了冷库 |
515.89 | 286 | 229.89 | ****公司提供位****办事处秀**路237号工业用地,面积2,701.38㎡(约4.05亩) | 王勇、杨丽萍、张雪梅、师运勇、云****公司、**博****公司 | 地上建盖了冷库 | |||
88.97 | 0 | 88.97 | 抵押物已处置 | 王勇、杨丽萍、张雪梅、师运勇 | ||||
649.27 | 318.26 | 331.01 | **茂****公司提供价值****621.9元的应收账款质押 | 王勇、杨丽萍、张雪梅、师运勇、云****公司 | ||||
合计 | 138,227.61 | 58,817.04 | 79,410.57 |
注:1、拟处置债权标的为上述债权及至转让日之间的孳息等一并处置;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清偿的利息及孳息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由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4、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交易对象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的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参与不良债权转****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以及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拍卖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竞买标的的主体。四
四、公告期
处置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止。****公司外网http://www.****.citic中的处置消息栏查****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本公告期内接受社会各界人士以书面形式的征询或异议。
五、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高先生、滕女士、张女士,联系电话:0871—****0978。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桂先生,联系电话:0871-****0937;谭先生,0871-****0016。
联系地址:**省**市**区金江路1号
六、特别说明
1、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实际债权及从权利或其他权利可能存在瑕疵,有意向者需自行对债权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并对情况和结果负责,以资产现状及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3、买受人需配合我方开展合规访谈,如不配合,我方有权终止相关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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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