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租赁标的的通知(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翠屏路109号云谷二期崇诚里111、111-1、111-2、111-3、111-4号店)
我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资产招租公告“云谷小区二期(第四批)**省**市**区**路109号云谷二期崇诚里103、105号店等七十九处铺位分别单独招租”(项目编号:****)。现接****集团****公司通知,对以下租赁标的作出如下决定:
撤销下列租赁标的:
标的 | 标的名称 | 面积约(㎡) | 年租金(元) | 租期(年) | 挂牌价(元) | 竞价保证金(元) |
标的三 | **省**市**区**路109号云谷二期崇诚里111、111-1、111-2、111-3、111-4号店招租 | 266.11 | 111770 | 3 | 335310 | 55885 |
****#3 |
特此公告。
****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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