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4年10月8日在本网站公布“****集团****中心2025-2026年度电梯维保服务竞争性报价文件(编号:****),现将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变更公告如下:
原内容:
五、报价保证金
1.2024年10月18日14:30前通过转账的方式缴纳报价保证金 壹仟 元整,如成交,待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如未成交,竞争性报价结果公示后无息退还。
报价保证金须在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下列指定账号,逾期、短额或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报价供应商名称不一致均不予接洽报价事宜。
转账资料:名 称:****集团****中心****公司
开户行: ****营业部
账 号:343********8170074868 (转帐时请备注“电梯维保报价保证金”)
2.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1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
2.2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3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2.4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文件骗取中标的。
变更为:
五、报价保证金
1.2024年10月18日14:30前通过转账的方式缴纳报价保证金 壹仟 元整,如成交,待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如未成交,竞争性报价结果公示后无息退还。
报价保证金须在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下列指定账号,逾期、短额或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报价供应商名称不一致均不予接洽报价事宜。
转账资料:名 称:****集团****中心****公司
开户行: ****营业部
账 号:343********8170074868 (转帐时请备注“电梯维保报价保证金”)
2.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1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
2.2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3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2.4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文件骗取中标的。
注:本项目所涉上述内容同步变更,其它内容保持不变。此公告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特此公告
联系方法:
单位:****
地址:**市**路596****集团1201室
项目联系人:李工0552--****151
****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