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10-14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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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00元 人民币 | |||||||||||||||||||||||||||||||||||||||||||||||||||||||||||||||||||||||||||||||||||||||||||||||||||||||||||||||||||||||||||||||||||||||||||||||||||||||||||||||||||||||||||||||||||||||||||||||||||||||||||||||||||||||||||||||||||||||||||||||||||||||||||||||||||||||||||||||||||||||||||||||||||||||||||||||||||||||||||||||||||||||||||||||||||||||||||||||||||||||||||||||||||||||||||||||||||||||||||||||||||||||||||||||||||||||||||||||||||||||||||||||||||||||||||||||||||||||||||||||||||||||||||||||||||||||||||||||||||||||||||||||||||||||||||||||||||||||||||||||||||||||||||||||||||||||||||||||||||||||||||||||||||||||||||||||||||||||||||||||||||||||||||||||||||||||||||||||||||||||||||||||||||||||||||||||||||||||||||||||||||||||||||||||||||||||||||||||||||||||||||||||||||||||||||||||||||||||||||||||||||||||||||||||||||||||||||||||||||||||||||||||||||||||||||||||||||||||||||||||||||||||||||||||||||||||||||||||||||||||||||||||||||||||||||||||||||||||||||||||||||||||||||||||||||||||||||||||||||||||
最低评标价法 |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1.总则............................... 15 2.招标文件........................... 16 3.投标文件........................... 17 4.投标............................... 19 5.开标............................... 19 6.评标............................... 19 7.合同授予........................... 20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1 9.纪律和监督......................... 21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1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2 1、评标方法(合格制)................. 28 2、评审标准.......................... 28 3. 评标程序.......................... 2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3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41 第六章 图纸.............................. 42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43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4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6 三、授权委托书....................... 47 四、投标保证金....................... 48 五、施工组织设计..................... 49 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0 七、项目管理机构..................... 51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社区33号院9号10号楼拆除重建项目,已由****发改委备案批准建设,项目代码(****),招标人****,建设资金为全体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项目名称:****社区33号院9号10号楼拆除重建项目; 2.2招标编号:YCZBHN2024-161; 2.3建设规模与内容:总建筑约5900平方米,层高12.8米,层数四层,总户数88户。包括土建、电气、给排水、暖通、弱电等工程;(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2.4建设地点:**市**区; 2.5总投资额:****7752.10元; 第1标段:****社区33号院9号10号楼拆除重建项目施工; 2.7质量要求: 第1标段: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及行业标准; 2.8计划工期: 第1标段:180日历天; 第1标段:本项目施工图文件(含图纸变更)、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及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3.1、第1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1.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等所有项目主要人员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近六个月连续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查询清单为准需社保部门盖章或网上查询网页截图,新聘用的人员不足六个月从聘用之日算起,出具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1.6、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未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 3.2、财务要求: (1)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况(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2)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信誉要求: (1)根据财库[2016]125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信用进行复查,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企业); (2)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存在受行贿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情况(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做废标处理(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应注册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登录“**市公共**交易网(http://www.****.cn/)”,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3、投标人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5、请投标人时刻关****交易中心****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6、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打****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1月05日09时30分(**时间); 2、地点:**市公共**交易信息网 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1月 05日09时30分(**时间); 2、地点:**市公共**交易信息网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南土街28号东楼 联 系 人:高亚娟 联系方式:0371-****0078 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封美丽 联系电话:171****7000 地 址:**市宋城路78号广电大厦602 监督部门:****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9565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 1.11分包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投标文件格式 2.1.2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在相关网站发布,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应及时关****交易中心系统。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应及时关****交易中心系统。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施工组织设计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7)项目管理机构 (8)资格审查资料 (9)其他资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无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编制人及复核人不能为同一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逐页加盖复核人印章。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人的投标人和中标的投标人****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如有),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上传的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企业电子签章,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需分别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投标文件加盖骑缝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1.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在本章第2.2.4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 4.2.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5.2开标程序 详见投标人须知表。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确定方式及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7.1.1定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定标候选人公示媒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履约担保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评标方法(合格制)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方法使用定性评审。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责的行为。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投标人一个标段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造价人员没有逐页签字的; (8)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对每一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提出明确的评标结论。评审因素存在不合格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3.3.1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 ****委员会否决投标人投标; (二)电子开评标系统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做出雷同性提示或预警; ****委员会修正投标文件的错误,但招标文件不允许修正的除外; (四)对招标文件中所载事项争议内容的释疑,但释疑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3.3.2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二)集体讨论; ****委员会成员按照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不得弃权; (四)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最终决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委员会最终决议,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3.5.1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出具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定标候选人。 3.5.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1.定标依据 本次定标办法的制定依据下列文件进行: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 《**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规范指引》; 本项目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名单; 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2.定标原则 遵循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等因素,通过核查随机确定中标人。定标过程原则上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定标地点****交易中心。 3.定标方法 ****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 4.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招****委员会,负责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等内容。定****委员会独立完成。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3人及以上单数,本单位成员不得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负责项目且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担任,也可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 定标委员会成员与定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定标委员会成员与定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5.定标因素 定标委员会将对定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核查内容包括定标候选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及主要负责人员的注册证、职称证、相关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保信息,项目组人员相关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保信息,企业业绩、企业信誉、履约能力、企业信用信息、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查询情况、受贿行贿情况(核查渠道:**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 履约能力(原件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核查期间不再单独提交,如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人需承担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的风险,招标人有权报主管部门并取消其定标候选人资格) (1)2021年1月1日以来的企业业绩:建设单位出具的业绩综合履约情况证明; (2)投标人近三年已完成项目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按期完工情况、人员配置等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出具的履约评价情况证明; 定标委员会查实有定标候选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不符合中标条件的,不得进入定标程序。 经核查后合格的定标候选人即可进入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为两家,招标人可以选择继续进入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为一家或全部不合格,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履行定标环节核查责任,经核查发现定标候选人确有问题的,应当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依规否决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 6.定标程序 定标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定标委员会在通过核查的定标候选人中按照随机选取方式确定中标人。 定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现场参加定标会议,并由其随机选取代表各自号码的代码球,号码球为1至N号号码球(N为定标候选人数量)。未派人员参加定标会议的定标候选人视为自动放弃选取号码球的权利并对选取过程无异议,****委员会随机选取1个号码球代表其单位。 ****委员会代表将代码球放入抽取箱,从中随机选取1个号码球,选取的号码球所对应的定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 ****委员会代表将定标候选人对应的代码球和抽取结果进行记录,并由****委员会和监督部门进行签字确认。 定标程序将全程进行视频记录及相关部门全程见证并存档备查。 7.定标报告 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定标报告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原则、定标方法、择优因素、定标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容。 招标人应当在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候选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信息;定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定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 8.定标后结果处置 1.确定的中标人经公示后无其他问题,可以发放《中标通知书》。 2.对中标人放弃中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不符合投标或中标条件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在已入围的定标候选人中重新选取确定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3.对中标人以资金、技术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被依法依规取消中标的,招标人应当移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规进行处理。 GF—2017—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建设部 制定 ****管理局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施工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社区33号院9号10号楼拆除重建项目 工程地点: **市**区 工程内容: 总建筑约5900平方米,层高12.8米,层数四层,总户数88户。包括土建、电气、给排水、暖通、弱电等工程;(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资金来源: 全体业主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180日历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及行业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 小写: 。 其中: (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本合同通用条款;4、费用清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项目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发包人指定工作。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注:第二部分相关规定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通用合同部分,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按专用条款执行。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协议书、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工程量清单、双方关于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发包人签证。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只使用: 汉语。 3.2适用法律、法规: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有关法律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有约束力。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及其它国家和地方有关现行的法律、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或满足业主要求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3.3条规定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执行通用条款8.1中第(1)条,正式开工前5日内。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正式开工前5日内。 (4)工程地质资料的提供时间: /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正式开工前5日内。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书面形式现场交验。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发生时双方协商解决。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9.1中第(3)条。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执行通用条款9.1中第(5)条。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执行通用条款9.1中第(6)条,发包人有特殊要求及提前使用部分的成品保护时,以发包人的书面指令为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执行通用条款9.1中第(7)条。 (8)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的要求: 按通用条款,符合当地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发生时双方协商解决。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 10.2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 13、工期延误 13.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执行通用条款13.1条(不包含13.1中第2条);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依据发、承包方约定 17.1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按发包方要求执行。 19、工程试车 19.5 试车费用的承担: / 五、安全施工:执行通用条款第20条、21条、第22条及国务院颁发的《安全成产管理条例》,双方另行签订《安全协议》,其效力等同于本合同。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 (1) 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除因发包人要求增加工程内容及签证引起的价格变动外,合同价款在项目实施期内不作任何调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依据项目形象进度,主体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工程总价款的10%,工程项目全部完工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支付至工程总价款的40%,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工程总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到期后经发包方认可确认后,无质量及遗留问题十五日内结清剩款项。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 与一览表不符: /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 八、工程变更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执行通用条款32条、33条。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按合同约定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项目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发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项目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工程总价款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由承包方原因造成工期每推迟一天,承包人支付给发包人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二违约金。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相关规定执行,承包人需承担由此引发的返工、返修费用。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 37、争议 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均可请承****人民法院裁决。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双方协商确定 分包施工单位为: / 39、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39.1条及有关部门文件规定造成自然灾害的风、雨、雪、洪、震等。 40、保 险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⑴.发包人投保内容: /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通用条款40.1、40.2及建工险等应办险种 ⑵.承包人投保内容: / 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⑴.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⑵.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银行保函 作为本合同附件。 ⑶.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 46、合同份数 46.1双方约定合同份数:一式肆份,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贰份。 47、补充条款 。 本合同双方约定盖章、签字后生效。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详见附件)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标 段: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及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报价(大写) (小写) ,工期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且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3.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同意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支付招标代理费用给招标代理机构。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我方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_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章) 年 月 日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签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有效的本企业职工身份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1、以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转账凭证; 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系统内下载的投标保函回执。 五、施工组织设计 格式自拟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职称证、学历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和近六个月按时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等;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身份证、学历证、劳动合同和近六个月按时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等。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如有)、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学历证、劳动合同和近六个月按时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等。 附表一:拟投入的项目经理简历表
附表四:项目其他拟派人员组成表
八、资格审查材料
后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扫描件。 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注: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四)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如有)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如有) 九、其他材料 1、履职尽责承诺; 2、服务承诺; 3、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 4、承诺书;(含“我公司承诺独自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 (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市建设工程廉政承诺书 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我单位承诺做到: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国家及**省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维护市场秩序,杜绝违规经营。自觉遵守和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价;不以卖标、买标、围标和串标等不正当手段参与投标或承揽工程。 3、不以任何方式、理由向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或接受回扣、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好处费、感谢费等。 4、不以任何理由为相关单位报销应属本部门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5、不以任何理由请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会、健身和娱乐活动。 6、服从市场管理,遵守市场规定,不通过关系对有关单位和人员施加影响,与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串通作弊,哄抬标价和打听评委名单,以非法手段谋取中标。 投标人: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