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基社区财务公布栏项目招标公告
新基社区财务公布栏项目招标公告 |
时间:2024-09-30 |
新基社区财务公布栏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致:投标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基社区财务公布栏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社区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新基社区财务公布栏项目。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社区。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社区财务公布栏项目,拆除原有公告栏后,**尺寸,并新增电子显示屏,项目总投资约18万元。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177772.91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177772.91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6293.86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3516.47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 / 。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 。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公司,审查单位: / ,勘察单位: / 。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新基社区财务公布栏项目,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沥青混凝土,拆除路面,水泥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砾)石,垫层,独立基础,预埋铁件,挖基坑土方,回填方,余方弃置,宣传栏顶棚骨架,宣传栏立面框架,显示设备,玻璃推拉门,金属字,宣传栏张贴画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29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4 年10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4 年11月15日。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需登记在**市公共**交易企业库中; 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 **B 类证)。 3.2.4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3.2.5 贰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应在**市公共**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市公共**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 企业资质栏 的 资质名称 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3.3.2如企业在****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 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 状态。 3.3.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市公共**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市公共**交易网(网址:http://ggzy.****.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如企业在****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 ◆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其他:/ 3.3.6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09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时间,下同)在**省**市**街道元美西路22号601-606****广场****公司领取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0月14日15时00分。投标会时间:2024年10月14日15时00分,地点:**市**街道新基路22****居委会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社区居委会公告栏、****网(http://www.****.com/) 发布。 7.投标担保 7.1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担保。 7.2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担保金额: / 元。 7.3投标担保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其它: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方式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电话: 134****8978 ; 地址:**市**街道新基路22号。 8.2 其他:/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街道新基路22号 地 址:**省**市**街道元美西路22号601-606****广场六楼) 邮 编: 523000 邮 编: 523000 。 联系人: 张工 联 系 人: 李工 。 电 话: 134****8978 电 话: 0769-****9606 。 传 真: / 传 真: 0769-****4481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2024年0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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