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批准《**测点验潮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10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生态环境局**分局反映。联系地址:****环境局**分局,邮编:524100联系电话:****827 传真:****930
项目名称: | **测点验潮站项目 |
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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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县龙塘镇 |
环评机构: | ******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建设验潮站一座,验潮站主要分为四部分:水工承台、引桥、验潮室和接岸阶梯。水工承台建于离陆岸约18.8米的位置,水工承台顶标高为8.0m,长6.7m,宽5.5m,短边与岸线平行,通过引桥与陆岸连接,引桥长27m,宽1.5m,同时新修一座接岸阶梯与现有堤岸连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人员生活污水收集后****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排海。 (2)合理规划施工场地的临时供、排水设施,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跑、冒、滴、漏现象。 (3)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冲洗含油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等环节,废油泥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得排放入海。 (4)施工物料堆场应远离水体,并设置在径流不易冲刷处,粉状物料堆场应配有草包蓬布等遮盖物并在周围挖设明沟防止雨水侵蚀造成水体污染。 (5)施工作业需按规程操作,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监督、监理和监测,禁止随意扩大施工作业面,禁止污水直接排海。 (6)施工时保证钻头与护筒上法兰垂直,防止在钻进过程中对护筒发生不规则的扰动,进而造成护筒和黏土层分离而发生漏浆,造成管涌、跨孔,导致灌注柱泥浆水泄漏。 2.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土石方运输车辆应该限制车辆行驶速度,并采取加盖措施,减少尘土散落飞扬。 (2)汽车运输过程中会产生扬尘,在通过制定严格的洒水降尘制度,定时、定点清扫施工道路并进行洒水抑尘,进一步减少车辆扬尘,减轻对施工场地及沿线村庄的影响。 (3)注意车辆维修保养,以减少汽车尾气排放。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采取合理选择运输时间,尽量避免噪声影响敏感区,经过居民区时减速慢行、严禁鸣笛,并对运输车辆定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车辆运行状态良好。 (2)在作业过程中加强对各种机械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使施工机械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减少因机械磨损而增加的噪声。 (3)施工噪声应严格按照《****工厂界噪声限值》(GB 12523-2011)的要求控制施工场界噪声排放,应尽量减少夜间施工的时间,并严禁夜间进行打桩作业。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经**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用的垃圾交给城市环卫部门统一集中处理。 (2)钻孔灌注桩施工和承台基槽开挖过程产生的钻渣和清孔泥浆一并运至陆上空地回填,回填区须为相关部门认可的区域,不得排入项目所在及其附近海域中。 (3)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工地的剩余泥浆和钻渣等处理干净,建设单位应负责督促。 5.悬浮泥沙控制措施 (1)合理制定施工计划。本项目位于近岸海域,项目应将钻孔灌注桩施工、施工平台桩基拆除等主要产生悬浮泥沙的工序尽量安排在低潮时段进行施工,既可以减小施工难度,又能减小施工过程中悬浮物的产生,从而减小对项目及其附近海域的影响。同时,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应尽量缩短工期,减少工程产生的悬浮物对水质的影响。 (2)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控制悬浮泥沙入海,钻孔灌注桩施工作业采用钢护筒施工方法,减少悬浮泥沙扩散到红树林区域的可能,造成红树林受损甚至死亡。 (3)桩基钻孔是在钻孔平台上采用回旋钻机在钢护筒内进行,为防止钻孔泥浆流失和清孔过程对施工海域水环境产生影响,钻孔泥浆应循环使用,钻渣应经收集并清运至指定地点堆存,避免直接排放入海。同时,应根据冒浆机理和冒浆的临界状态制定可行的泥浆方案,使泥浆的流变参数达到防止冒浆和有效携带钻屑的需要,达到减轻冒浆带来的危害,甚至防止冒浆的发生。 (4)提高防患意识,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如风暴潮、台风及暴雨时,应提前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实施必要的加固强化手段,以保证有足够的强度抵御风浪等的影响,避免发生边护筒等崩塌导致砂土外溢的泄漏污染事故。 6.施工期海洋生态保护措施 (1)该工程建设过程中对海洋生物栖息地造成影响的作业主要是钻孔灌注桩桩基施工、施工平台桩基施打及拆除。施工作业会对海洋生物栖息地造成破坏,项目应当加强施工管理,尽可能防止超出范围施工,以及防止不可恢复的破坏和影响。 (2)采用钢护筒防护措施可有效减缓施工悬浮泥沙对浮游生物、游泳动物的影响,且打桩施工在钢护筒内进行,可使打桩噪声传入水域的能量很有限,可减缓施工噪声和震动对水生生物的直接危害。 (3)桩基施工前,对施工海域进行海底探摸,清理海床时,对游泳能力相对较强的底栖生物和海域中下层的仔稚鱼进行驱赶,对游泳能力相对较弱的底栖生物,尽量采用专业网具进行挪移,最大程度减少底栖生物和仔稚鱼的受损量。采用软启动的打桩作业方式,即先轻轻打几下桩,以驱赶周围鱼类。 (4)施工平台桩基及钢护筒等拆除施工应尽量选择在低潮或低潮段,应尽量避开底栖生物、鱼类的产卵期、浮游动物的高峰繁育期及**区幼鱼、黄花鱼幼虾保护区的保护期(每年的3月1日至5月31日)。施工作业应预先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安排好挖掘和桩基设置位置和进度,在限定的施工范围内作业,减少对生物栖息环境的扰动强度和范围。 若无法避开,则应在前述时间降低施工强度。同时,应对整个施工进行合理规划,尽量缩短工期。 (5)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固体废物禁止排放入海,避免因污染物入海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 (6)施工机械应日常检查和定期维护保养,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避免带病作业而带来的海洋生态环境影响。 (7)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期充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建议施工单位制定有关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奖惩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 (8)建设单位要加强环境保护意识,积极配合海洋主管部门,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海洋环境质量。 7.施工期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用海主要的风险有突发的热带气旋、风暴潮等自然灾害、地质灾害等,为将风险对项目的影响减至最低,建议采取以下的措施: (1)施工期间应尽量选择避开台风季节,在台风季节施工应做好各项防台、抗台预案和安全措施,以减轻灾害带来的损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极其重视当地可能出现的台风、风暴潮等自然灾害,并做好台风、风暴潮的预警及防范,天气恶劣的情况下,禁止施工。 (2)水工构筑物建设应提高其稳定坚固性,项目营运过程中,应注意监督检查水工构筑物的稳定性,及时加固。 (3)在海事部门的指导下制定有效的安全保障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 (4)合理安排施工顺序、精心组织施工,做好施工安全保障工作,避免施工期间相互之间产生影响,确保整个工程的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做到协调有序。 (5)重视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增强对潜在事故风险的认识,提高实际操作应变能力,避免人为因素导致的风险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