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发改投资〔2024〕57号
关于**县城污水主管工程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
****建设局:
报来《关于给予**县城污水主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变更的请示》(宁住建报〔2024〕205号)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等材料收悉。我局于2022年11月25日以《关于**县城污水主管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投资〔2022〕33号)批复**县城污水主管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你局来文称,现由于随着项目方案的持续深化,因地形原因,污水管线走向有所调整,项目建设规模有较大变更,现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变更。经研究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县**域水体环境,加强和提升我县**污水处理能力,提高污水的处理效率和居民生活质量,同意变更建设**县城污水主管工程。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镇。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污水管网总长8934m,其中Ⅱ级d1000 钢筋混凝土承插管2731 m,Ⅱ级d1200钢筋混凝土承插管1395m,Ⅱ级d1350钢筋混凝土承插管4080m,顶管用Ⅲ级d1000钢筋混凝土钢承口管518m;顶管用Ⅲ级d1200钢筋混凝土钢承口管130m;顶管用Ⅲ级d1350钢筋混凝土钢承口管80m;同时配套混凝土检查井共120座,其中顶管工作井5座,接收井5座。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 5227.64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4196.08万元;第二部分费用:644.33万元;预备费:387.23万元。
六、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提出工程技术标准和工程设计
方案。
七、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请照建设环境优美,**节约型项目的要求,优化设计把环境和生态平衡,集约和节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八、严格按照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招标工作。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县城污水主管工程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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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2日
的要求,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