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时间:2024-09-23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2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0日-2024年9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审批股
联系电话:0429-****009
传 真:0429-****005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开发区康家沟至陈屯改扩建工程 | ******县 | **** | **铭鑫****公司 | 该项目投资9967万元。位于**市**县,路****村委会附近的乡道上康线上,路线沿着原路单侧加宽走行,局部技术指标不足处对指标进行改善,全路线总长6.000公里。 |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全线设置不低于 1.8m 连续、密闭围挡,施工过程采取洒水降尘措施;物料运输车辆覆盖篷布、合理布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达到《**省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 )中相应标准。 (三)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后定期清掏;施工过程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循环利用;本项目建筑材料用防雨篷布进行遮盖在料场堆放。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拆迁垃圾等)及弃土。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建筑垃圾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场所进行处理,沉淀池沉渣与弃方一同送至康家沟弃土场进行利用。 (五)强化噪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对施工场地进行围挡,在围挡外部设置临时声屏障,禁止夜间施工作业,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布置等降噪措施。项目建成之后声环境敏感目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