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于2024年10月22日在****经济**社对下列东昇村庙干渔用码头里侧房屋进行公开竞租,现公告如下:
竞租时间 | 所属单位 | 地址 | 面积 | 层数 | 用途 | 租赁期限 | 租金起始价(元/年) |
2024年10月22日上午08:30 | ******经济**社 | 东昇村乌沙渔用码头里侧房屋 | 20平方米 | 1层 | 小作坊经营为主 | 5年 | 5000 |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80-****370
账户名:****
账号:201********7058
开户行:****银行枸杞支行
一、报名竞得者,不得将土地转租给第三方;
二、报名者报名时无须现场缴纳相应的保证金;有意报名者,请携带身份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单位公章于2024年10月22号上午8点30分前,到****经济**社报名。
三、公有资产租赁权交易规则
四、依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制定本规则。参加竞价的投标人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则及相关规定,并依此对自己在竞价活动中的行为负责。
五、****中心发布的公告或者有关规定中应该具备的条件。
六、我村依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所提供的资料和工作人员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竞价标的任何保证。投标人应对标的情况和价值进行自我判定,一经参与投标,即表示对竞价标的有全面、充分的了解,我中心对竞价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七、在初次竞价时间内,若仅有一人报价,就可成交。
八、竞价的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再次报价应高于前次报价,成为当前最新报价,原报价即丧失其约束力,每次加****中心事前确定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倍数(本次加价幅度为1000元/年)。报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为成交价,其报价者即为中标人。
九、原承租人参与本次竞租的在同等价位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但在本标的上轮承租期间有违约行为的原承租人不享有优先承租权。
十、竞价成交结果的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中标人应在15个工作日内到业主单位办理合同签订相关手续。租赁合同签订后,方能办理中标人的押金退付手续。
十一、中标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成交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二、因不可抗力的情况,委托人要求竞价标的撤拍时,投标人应无条件服从,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十三、发布单位:****;发布人:朱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