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充实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力量,根据《******保障厅关于印发**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2〕21号)和《关于下达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指标计划的函》(粤人社规〔2024〕23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24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公开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及人数
我市招募2024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共57人,具体招募岗位何人数如下表。
岗位代码 | 所属县区 | 招聘单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01 | 市直 | ****服务中心 | 2 |
02 | **区 | **区劳****鉴定中心 | 12 |
03 | **区 | ****管理中心 | 10 |
04 | **市 | ****服务中心 | 10 |
05 | **市 | ****管理中心 | 10 |
06 | **市 | 信****管理中心 | 10 |
07 | 高新区 | 高新区组织人事局 | 1 |
08 | **新区 | ****事务局 | 2 |
合计 | 57 |
二、招募对象
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院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以****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且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三、招募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满足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优先招募条件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高校或**生源毕业生(以下简称“困难高校毕业生”),应当优先招募: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持有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之一,或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
3.登记失业1年以上(含1年)仍未就业的;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三)不得报考人员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事业单位招考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职责
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是指市、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乡镇(街道)人力**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专门为高校毕业生设置负责以下工作的岗位:
(一)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
(二)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等相关工作;
(三)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
(四)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相关工作;
(五)协助开展就业信息收集、调查和分析相关工作;
(六)协助开展其他就业创业相关工作。
五、服务期限
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服务期满应终止劳动合同。岗位所招募人员未报到或服务时间未满6个月因各种原因退出岗位的,可在候选名单中递补。同一岗位的服务期限累计不超过2年,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除外。
六、薪酬待遇
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薪酬待遇标准****事业单位新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工资水平(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三个部分),服务期间按此标准执行(市直参照**区的标准执行)。
七、招募方式
本次招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的原则,采用笔试方式,同一招募岗位,优先招募过合格分数线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剩余名额再从其他考生中择优聘用,按如下方式进行:
(一)若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小于或等于单位招募人数,则困难高校毕业生直接获得体检资格。剩余岗位,以本岗位的其他毕业生的分数(取小数点后2位)排名按岗位1:1比例拟定体检对象并进行资格复审,若出现相同分数情况无法确定入围名单的,****再另行安排相同分数人员进行面试。
(二)若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多于单位招聘人数,则以报考本岗位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分数排名确定入围体检名单,若出现相同分数情况无法确定入围名单的,****再另行安排相同分数人员进行面试。
八、招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9日9:00至10月23日17:00止。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报****事业单位招聘网(www.****.com)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市2024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报名登记表》,并同步将报名材料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每名报考者限报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
3.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PDF格式);
(2)毕业证书复印件(PDF格式);
(3)困难证明材料(如有下列情况者,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其中之一),提供复印件即可(PDF格式):
①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及家庭成员的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之一,或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证明。
②属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人员的,需提供《残疾证》;
③属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人员、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由人社部门通过系统数据进行核验。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初审
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状态。需要补充资料的,应根据要求及时在报名系统上补充完善相关资料。
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于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90分钟,试题为通用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缺考的视为自愿放弃招募资格。
1.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上午9:30-11:00。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地点为准。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网站上公布,考生****事业单位招聘网(www.****.com)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和确定入围人员
由****依据困难高校毕业生情况和笔试成绩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最终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名单在****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流程、纪律、项目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时间、集中地点、注意事项和人员名单在****网站公布。持有残疾人证的高校毕业生,在确保日常生活自理,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同时排除全身性、遗传性、进行性疾病,没有精神残疾、智力残疾的情况下,可纳为招募对象。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公示发现结果有异议的,调查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应在用人单位指定期限内报到,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七)递补和调剂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在前一环节符合条件的人员中依次递补和调剂:
1.在资格复审、体检、聘用等环节弃权的;
2.资格复审、体检等不合格的;
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岗位所聘用人员未报到或服务时间未满6个月因各种原因退出岗位的,可在本岗位考生中按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和笔试成绩排序进行递补。岗位报考人数不足的,在所有考生中按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和笔试成绩排序进行调剂。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募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募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次招募考试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三)本招募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所有。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0668-****921。
****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