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000MA3ULR4M3H | 建设单位法人:姜明男 |
郭丰乐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羊亭镇景山路52-7、52-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废旧**综合利用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羊亭镇景山路52-7、52-8号 |
经度:122.02142 纬度: 37.4101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3-17 |
威环环〔2023〕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3-2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 |
380 | 运营单位名称:**** |
****1000MA3ULR4M3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000MA3ULR4M3H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913********264800A | 竣工时间:2023-12-3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1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14040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可处理废油漆桶12000吨、废金属屑48000吨,生产金属团粒59592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可处理废油漆桶12000吨、废金属屑48000吨,生产金属团粒59592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废金属屑-收集-贮存-热洁/冷却-产品2.废油漆桶-收集-贮存-上料-破碎磁选-热洁/筛分/冷却-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1.废金属屑-收集-贮存-热洁/冷却-产品2.废油漆桶-收集-贮存-上料-破碎磁选-筛分/热洁/冷却-产品 |
筛分与热洁处理顺序调换,与环评对照相比,未新增污染物种类,且污染物排放量低于项目环评批复污染物总量指标。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气:项目营运期产生废气包括原料贮存废气、上料废气、破碎磁选废气、热洁筛分冷却废气和危废贮存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含甲苯、二甲苯)、颗粒物。废油漆桶原料贮存废气和上料废气收集后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P1排放;破碎磁选废气收集后单独经一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与热洁筛分冷却废气、危废暂存废气共同经一套“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P2排放。2.污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方式。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公司****处理厂集中处理。3.噪声:强化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选购设备时应选用高效、低噪音型的设备。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消音、降噪、減震以及隔声等措施。4.固废:按照固体废物**化、減量化、无害化的要求,合理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包括废漆渣、碳化渣、废切削液、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废活性炭、皮过滤棉、废催化剂和废机油等,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要求的方法进行,并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要严格落实《**省****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的要求,对危险废物储存过程中散逸的VOCs进行收集治理。建设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委托具有资格和能力的单位进行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并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要建立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依法及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及建立管理台账。项目区内设置垃圾收集箱,废含油抹布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豁免清单,可混入生活垃圾,全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与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理场进行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废油漆桶贮存、废金属屑贮存、上料、破碎磁选、筛分、热洁、冷却产生的废气以及危险废物储存过程中散逸的有机废气。项目废油漆桶贮存、废金属屑贮存、上料、破碎磁选、筛分、热洁、冷却均位于密闭车间内。项目废油漆桶贮存、上料、破碎磁选、筛分、热洁、冷却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由“旋风除尘+袋式除尘+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2)排放,未被完全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入外环境。项目废金属屑贮存产生的废气以及危废库危废暂存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未被完全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入外环境。2.污水:项目采用雨污分流。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公司****处理厂集中处理。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破碎磁选一体机、热洁炉、风机、叉车等设备。项目通过采取如下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①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及先进的低噪音设备;②合理安排设备位置,高噪设备尽量远离厂界,尽可能利用距离进行声级衰减;③生产过程中,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震动噪声。4.固废: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的要求,要合理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废含油抹布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豁免清单,可混入生活垃圾,全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与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漆渣、碳化渣、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机油桶。项目危废库位于7#厂房西侧,占地面积约50m2,能够容纳项目产生的危废。项目产生的含油抹布随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定期清运,其他危险废物均暂存于危废库中,达到一定数量后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转运、处置。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以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严格落实《**省涉****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的要求,对危险废弃物储存过程中散逸的VOCs进行收集治理。项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
详见《****废旧**综合利用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书》附件6“二、废气处理设施变更导致的VOCs排放总量变化分析”。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环评文件计算,项目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0.786t/a,颗粒物排放量0.024t/a,总量可从****公司环保设施升级改造产生的削减量中调剂。2.建设单位要对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固定源废气排放量约为14696万标立方米/年,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未检出、VOCs排放量为0.326t/a。2.公司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4年4月3****环境局**分局予以备案,预案中涵盖项目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的相关内容。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24 | 0 | 0 | 0 | 0.024 | 0.024 | |
0 | 0.015 | 0.096 | 0 | 0 | 0.015 | 0.015 | |
0 | 0.001 | 0.008 | 0 | 0 | 0.001 | 0.00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14696 | 0 | 0 | 0 | 14696 | 14696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024 | 0 | 0 | 0 | 0 | / |
0 | 0.326 | 0.786 | 0 | 0 | 0.326 | 0.326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公司****处理厂集中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污水排口排放污水中pH监测结果范围为7.8~8.0(无量纲),其余各污染物监测结果日均值最大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64mg/L、氨氮3.85mg/L、悬浮物34mg/L、总磷0.79mg/L、总氮20.6mg/L、动植物油1.67mg/L,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级标准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旋风除尘+袋式除尘+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 | 苯、甲苯、二甲苯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标准要求;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标准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标准要求。 | 项目废油漆桶贮存、废金属屑贮存、上料、破碎磁选、筛分、热洁、冷却均位于密闭车间内。项目废油漆桶贮存、上料、破碎磁选、筛分、热洁、冷却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由“旋风除尘+袋式除尘+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2)排放,未被完全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入外环境。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P2排气筒排放废气监测结果最大值分别为VOCs排放浓度1.39mg/m3、排放速率0.12kg/h,苯排放浓度0.023mg/m3、排放速率2.0×10-3kg/h,甲苯排放浓度0.021mg/m3、排放速率1.8×10-3kg/h,二甲苯排放浓度0.113mg/m3、排放速率9.9×10-3kg/h,颗粒物排放浓度均低于检出限。苯、甲苯、二甲苯监测结果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表2标准要求;VOCs监测结果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1标准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监测结果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标准要求,排放速率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T 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 |
2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苯、甲苯、二甲苯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标准要求;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标准要求。 | 项目废金属屑贮存产生的废气以及危废库危废暂存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未被完全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入外环境。 | 验收监测期间,P1排气筒排放废气监测结果最大值分别为VOCs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2.6×10-2kg/h,苯排放浓度0.022mg/m3、排放速率4.8×10-4kg/h,甲苯排放浓度0.016mg/m3、排放速率3.5×10-4kg/h,二甲苯排放浓度0.062mg/m3、排放速率1.4×10-3kg/h;P2、P1等效排气筒VOCs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15kg/h。苯、甲苯、二甲苯监测结果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表2标准要求;VOCs监测结果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1标准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厂房隔声+距离衰减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 |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破碎磁选一体机、热洁炉、风机、叉车等设备。项目通过采取如下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①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及先进的低噪音设备;②合理安排设备位置,高噪设备尽量远离厂界,尽可能利用距离进行声级衰减;③生产过程中,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震动噪声。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监测的噪声值最大值为60dB(A),夜间监测的噪声值最大值为47dB(A),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照固体废物**化、減量化、无害化的要求,合理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包括废漆渣、碳化渣、废切削液、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废活性炭、皮过滤棉、废催化剂和废机油等,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要求的方法进行,并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要严格落实《**省****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的要求,对危险废物储存过程中散逸的VOCs进行收集治理。建设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委托具有资格和能力的单位进行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并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要建立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依法及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及建立管理台账。项目区内设置垃圾收集箱,废含油抹布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豁免清单,可混入生活垃圾,全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与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理场进行处理。 | 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的要求,要合理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废含油抹布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豁免清单,可混入生活垃圾,全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与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漆渣、碳化渣、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机油桶。项目危废库位于7#厂房西侧,占地面积约50m2,能够容纳项目产生的危废。项目产生的含油抹布随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定期清运,其他危险废物均暂存于危废库中,达到一定数量后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转运、处置。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以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严格落实《**省涉****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的要求,对危险废弃物储存过程中散逸的VOCs进行收集治理。项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总量可从****公司环保设施升级改造产生的削减量中调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总量从****公司环保设施升级改造产生的削减量中调剂。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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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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