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函
**市****公司 :
****(以下简称“采购人”),****公司进行谈判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2024****公司劳务派遣项目 。
1.2 项目编号:****。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312960元,现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取1名供应商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签订2年的框架合同。具体如下:
序号 | 采购内容 | 含税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备注 |
1 | 办理派遣人员招用工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工作档案等,负责派遣人员的人员招聘、人事管理、工资发放、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公积金、采暖费(含缴纳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所需费用)缴纳的手续,并代缴相关保险、公积金费用、采暖费(含缴纳采暖费补贴专项资金所需费用)等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及相关劳动争议的法律咨询服务。 | 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费月标准为 40元/人﹒月(含5%增值税)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供应商根据以上采购项目清单中列出的“最高含税单价限价”报出对应商品的统一折扣(0% ≤报价折扣率≤ 100%),统一折扣率超过或低于(0% ≤报价折扣率≤ 100%)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报价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报价折扣率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即根据报价折扣率计算报价。报价只能报一个报价折扣率,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例如,折扣率填97.5%时,即最终结算单价金额=最高含税单价限价*97.5%。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 |
1 | 劳务派遣服务 | **省**市**区迎客路80-3号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谈判的,****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1.9 ****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1.10 ****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1.11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1.12 供应商具备劳务派遣经营和人力**服务资质,并具有与本竞价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需提供《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人力**服务许可证》。(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2、谈判文件的获取
2.1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18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以下简称“南航”,网址:https://csbidding.****.com),选择谈判项目下载谈判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谈判。
2.2 谈判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电话:020-****8881。
3、响应文件的递交
3.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下午13点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3.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省**市**区迎客路80-3号
邮编:116033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苗女士,020-****2213
EMAIL: ****@csair.com
5、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5.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项目提问区域,输入疑问内容,同时以书面形式列明所提疑问内容,加盖公章并扫描后上传做为附件。
5.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市**区迎客路80-3号
采购人联系人:苗女士
联系电话:0411-****2213
5.3 如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公司****办公室
联系地址:**市**区迎客路80-3号
联 系 人:母先生、姚女士
联系电话:0411-****3286/3345
5.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