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区节能环保产业园配套设施项目-光大路、曹家庄配套路等道路施工(面向中小企业)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 项目编号 | **** |
有效起始日期 | 2024-10-15 | 有效截止日期 | 2024-10-16 |
**区节能环保产业园配套设施项目-光大路、曹家庄配套路等道路施工(面向中小企业)工程总承包(EPC)补充文件四
一、原建设规模:
(1)光大路,城市次干路,西起现状横二路,**现状成龙线,道路总长度约750米,规划红线宽为30米,其中车行道宽度15米,两侧慢行系统各宽7.5米,两侧绿化带各宽12米。
(2)山**路辅路(西都段):北起绿斯达路,南至金都路,长1700米,规划红线宽14米。
(3)曹家庄配套路,东起虎**路,南至泰华北路,全长约1060米,红线宽12米,规划为城市支路。
(4)曹家庄东侧配套路,红线11米,东起虎**路,南至泰华北路,长约460米, 规划为城市支路。
(5)****延工程,南起盛泉西路,北至轸大路,长约775米,红线宽度40米,绿线宽度64米,规划为城市次干路。
(6)泰华北路东延工程,西起蒲昌路,**迎春大街,长约1000米,红线宽30米,绿线宽42米,规划为城市次干路。
(7)富明路西延,西起澳柯玛大街,**龙珠路,长度460米,规划红线25米,绿线宽度37米。规划为城市次干路。
(8)龙珠**延,南起荣乌高速北辅路,北至富明路,全长约0.7公里,红线宽25米,绿线宽37米,规划为城市次干路。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水、污水、路灯、交通、景观绿化工程。
计划投资额约34600万元,工程费用约29410万元。
更改为:
(1)光大路,城市次干路,西起现状横二路,**现状成龙线,道路总长度约750米,规划红线宽为30米,其中车行道宽度15米,两侧慢行系统各宽7.5米,两侧绿化带各宽12米。计划投资额:约5800万元,工程费用:5400万元。
(2)山**路辅路(西都段):北起绿斯达路,南至金都路,长1700米,规划红线宽14米。计划投资额:约5500万元,工程费用:5100万元。
(3)曹家庄配套路,东起虎**路,南至泰华北路,全长约1060米,红线宽12米,规划为城市支路。计划投资额:约2800万元,工程费用:2650万元。
(4)曹家庄东侧配套路,红线11米,东起虎**路,南至泰华北路,长约460米, 规划为城市支路。计划投资额:约1000万元,工程费用:900万元。
(5)****延工程,南起盛泉西路,北至轸大路,长约775米,红线宽度40米,绿线宽度64米,规划为城市次干路。计划投资额:约7500万元,工程费用:6750万元。
(6)泰华北路东延工程,西起蒲昌路,**迎春大街,长约1000米,红线宽30米,绿线宽42米,规划为城市次干路。计划投资额:约6500万元,工程费用:5750万元。
(7)龙珠**延,南起荣乌高速北辅路,北至富明路,全长约0.7公里,红线宽25米,绿线宽37米,规划为城市次干路。计划投资额:约8500万元,工程费用:7970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箱涵、雨水、污水、路灯、交通、景观绿化工程。
计划投资额约37600万元,工程费用约34520万元。
二、原
(1)设计结算价: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费用,设计费358.2124万元,费率上限1.217 %(含1.217%),按实结算。投标报价若超出设计费费率上限的按废标处理。
(2)工程投标报价采用“下浮率”的报价方式,工程费用29410万元;,下浮率不低于5%(含),投标人所报下浮率低于5%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中定价材料或项目、人工费、规费、税金不下浮。
更改为:
(1)设计费限价: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费用,设计费414.23万元,费率上限1.199%(含1.199%),按实结算。投标报价若超出设计费费率上限的按废标处理。
(2)工程投标报价采用“下浮率”的报价方式,工程费用34520万元;下浮率不低于5%(含),投标人所报下浮率低于5%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中定价材料或项目、人工费、规费、税金不下浮。
三、招标文件第11页。3.2.4,2“中标单位完成限额设计后,编制施工图预算(考虑下浮率),由发包人和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核,审核后的施工图预算(考虑下浮率)作为结算依据,若施工图预算超出工程概算的.......”。
更改为:“中标单位完成限额设计后,编制施工图预算(考虑下浮率),由发包人和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核,审核后的施工图预算(考虑下浮率)作为结算依据,若施工图预算超出招标文件约定工程费用的.......”
四、招标文件73页,(4)风险条款,①人工费调整原则:“a.新通知执行日期之前的人工费按照****建设局 2020 年 12月 1 日发布的烟建建管[2020]30 号文《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工程定额人工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执行;已发生的工程形象进度由甲方、施工单位、项目公司、监理单位、造价咨询机构共同签字确认;”
更改为:“a.新通知执行日期之前的人工费按照****建设局 2020 年 12月 1 日发布的烟建建管[2020]30 号文《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工程定额人工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执行;已发生的工程形象进度由甲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机构共同签字确认;”
五、招标文件73页,②材料费调整原则中约定全部内容更改为:
②招投标工程主要材料价格调整方式:
主要工程材料价格发生波动时,波动幅度在±5%以内(含5%)的,材料价格不进行调整;波动幅度超出±5%的,按照超出部分相应比例进行材料价差调整。本合同主要材料调差范围: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钢筋、电线电缆,其余不做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商品混凝土调价方式:根据基准价格与施工当季季度价格进行价差调整。
①基准价格:《**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2024年第3季度价格;
②施工当季季度价格:依据施工形象进度,以季度为计算单位,按照《**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执行。
2.钢筋调价方式:
以“我的钢铁网”(https://www.****.com/)2024年9月29日,取当日上午公布的**市建筑钢材价格行情莱钢(若莱钢没有价格,按以下优先顺序选用**钢铁、莱钢永锋)对应的材质规格的价格作为基准。
依据施工形象进度,以月为计算单位进行材料调差,承包人每月月末应上报建设单位、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监理单位本月工程形象进度并签字确认(否则参照施工期间最低价调整价差),不同材质规格的钢筋分别按施工当月5日、10日、15日、20日、25日上午(若遇周末、节假日等无公布价格,则以该周末、节假日前最近一日)“我的钢铁网(https://www.****.com/)公布的**市建筑钢材价格行情莱钢(若莱钢没有价格按以下优先顺序选用**钢铁、莱钢永锋)对应的算术平均价格作为施工期价格,进行价差调整。
3.电线电缆调价方式:根据基准价格与施工当季季度价格价差进行调整。
①基准价格:《**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2024年第3季度价格(同类材料不同型号参考有造价信息价调整);
②施工当季季度价格:依据施工形象进度,以季度为计算单位,按照《**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执行,
4.价差调整部分只计取规费和税金。
六、招标文件75页,2、中标单位完成限额设计后,由发包人和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审核后的施工图预算作为结算依据,若施工图预算超出工程概算的,中标单位需无条件更改设计图纸直至达到招标人要求。设计图纸由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
更改为:2、中标单位完成限额设计后,由发包人和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审核后的施工图预算作为结算依据,若施工图预算超出招标文件约定工程费用的,中标单位需无条件更改设计图纸直至达到招标人要求。设计图纸由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
七、开标时间更改为:2024年10月31日上午9时整。其他不变。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