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受****(采购人)委托,现就**湖环境生态整治二期工程-小品设施项目(重新)(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前来投标。具体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
标段号 |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预 算 (元) | 交货期 |
1 | **湖环境生态整治二期工程-小品设施项目(重新) | 详见采购文件 | 1 | 项 | ****603 | 发出供货通知后100天内完成全部供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供应商特定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四、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时间:
1.发售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2.发售地点:****市**路312****中心11楼
3.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备注:报名通过后采用邮件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
五、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加盖公章):
1.**市国有企业采购报名申请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2.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
3.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则不需要)及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备注: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qq.com)或邮寄报名资料方式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事先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5日上午09:30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及投标地址
1.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公证处会议室(玉城街道**路312****中心5号楼15层);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将投标文件密封直接送到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或以邮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5日09:30前送达投标文件。
如以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市**路312****中心11楼,****,联系人:李陆明,联系电话:0576-****5885,邮寄统一接收时间为开标前一天。如因邮寄等原因造成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投标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2.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形式,供应商无需派代表来现场参加开标活动,但供应商需派授权代表远程参与开标,并保证其授权代表电话畅通。在代理机构电话通知开标结果前必须确保授权代表始终在岗,开标过程中的澄清等工作将以电话形式进行。如因供应商的通信原因造成的通话不畅,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投标保证金:无。
九、开标时间:2024年11月5日上午09:30
十、开标地点:****公证处会议室(玉城街道**路312****中心5号楼15层);
十一、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
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
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其参与国企采购活动。
十二、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
十三、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人:李陆明
联系电话:0576-****5885
地址:****市**路312****中心11楼
(二)采购人:****
采购人地址:****开发区**大道1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6-****9038
附件信息:
**市国有企业采购报名申请表.doc (0.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