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政府采购项目(第8、13、14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224.8681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农场
中标金额:106.86625万元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市****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市**区北臧****监狱院内
中标金额:96.36705万元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帽厂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市**区南独乐河镇同乐路208号
中标金额:21.6348万元
**** | ****农场 | 911********354353T | 106.86625 万元 | |
**市****公司 | **市**区北臧****监狱院内 | 911********498814R | 96.36705 万元 | |
****帽厂 | **市**区南独乐河镇同乐路208号 | 911********922540M | 21.6348 万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 男春秋执勤服 | 满足采购人和招标文件要求 | 1 | 106.86625万元 | 106.86625万元 | 满足采购人和招标文件要求 |
**市****公司 | 男、女抓绒上衣 | 满足采购人和招标文件要求 | 1 | 96.36705万元 | 96.36705万元 | 满足采购人和招标文件要求 |
****帽厂 | 警察大檐帽等 | 满足采购人和招标文件要求 | 1 | 21.6348万元 | 21.6348万元 | 满足采购人和招标文件要求 |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在30天内交货
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理由:
第8包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16348.00元,采购种类为警察大檐帽、卷檐帽、战训帽、栽绒帽等10个种类。根据司法部文件要求,限定投标人为《司法行政系统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版)》中警帽类的生产企业,******部《警礼服系列品种生产企业型式检验合格名单》中大檐帽(礼服)、卷檐帽(礼服)的生产企业。
经查询,**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仅有7家企业,其中:**市1家,**省1家,**省1家,**省2家,**省2家。两次招标****制帽厂1家投标人响应。
第8包项目供货时效短(合同履行期限为30天)且种类繁多工艺复杂,对企业生产能力要求较高;******部规定指导价格且采购预算金额较少,导致利润空间较小;产品体积较大且需配送至28个指定接收单位(范围涵盖**市各区县、**市**区等),造成运输成本大幅增加。以上因素极大考验潜在投标人综合实力。外省市企业不愿承担此项高成本低利润项目且难以按期履约。****帽厂具备独有的**区位优势,公司企业规模较大,综合实力较强,企业生产**配置丰富、高效,多年来积极参加****警服招标采购活动,能够按照中标结果快速响应、按时履约、供货到位,售后及时。
综上所述,本项目招标条件无排他性,能够完整履行采购人采购需求的潜在投标人只有1家,也造成本项目的唯一性,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第13包项目预算金额965770.00元,采购品种为抓绒上衣,******局试用标准,为**市列装产品,为落实司法部、****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采购,且限定投标人为本采购包所投货物的生产企业。
经查询,《司法行政系统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监狱企业)尚无此生产品种,故无法查询潜在投标人。项目两次招标均仅有**市****公司1家投标人响应,所投******部特种****检验中心进行检测并结果合格,符合规定标准。
同时,由于采购周期紧迫,本项目要求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并配送至28个指定接收单位(范围涵盖**市各区县、**市**区、****市等),供货时效短,运输难度大,利润空间少,****监狱企业受生产规模、运营模式和特殊的管理方式所限,即使具备本产品生产资质,也难以承担此项高成本低利润项目并按期送达产品,故无法参与投标。投标人**市****公司为司法行政系统警察服装生产企业,同时为****下属监狱企业,具备独有的区位优势,熟悉****各单位情况,生产能力稳定,沟通协调便利,能够快速响应,送货及时到位,从制作、供货、售后等方面均符合招标采购需求,能够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综上所述,本项目招标条件无排他性,产品符合标准且能够完整履行采购人****监狱企业只有1家,也造成本项目的唯一性,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第14包项目预算金额****000.00元,采购品种为男春秋执勤服,为落实司法部、****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采购,且限定投标人为《司法行政系统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版)》中执勤服的生产企业。两次招标均仅有****1家投标人响应。。 由于采购周期紧迫,本项目要求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并配送至28个指定接收单位(范围涵盖**市**区、**市各区县、****市等),供货时效短,运输难度大,利润空间少,****监狱企业受生产规模、运营模式和特殊的管理方式所限,难以承担此项高成本低利润项目并按期送达产品,故无法参与投标。经查询,《司法行政系统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版)》所列****监狱企业共5家,均隶属****,但仅有**市****公司生产的******部特种****检验中心进行检测并结果合格,符合规定标准,具备投标资质。**市****公司具备独有的区位优势,熟悉****各单位情况,生产能力稳定,沟通协调便利,能够快速响应,送货及时到位,从制作、供货、售后等方面均符合招标采购需求,能够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综上所述,本项目招标条件无排他性,产品符合标准且能够完整履行采购人****监狱企业只有1家,也造成本项目的唯一性,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党安振、傅立、李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916828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级)
地址:**市西**右安门东街7号
联系方式:武警官,010-****02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路9****广场6号楼1601室
联系方式:白敏娜、马凯、崔丽洁、金珊,****97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敏娜、马凯、崔丽洁、金珊
电 话: ****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