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H02-123********579432C-****1009-002494-3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4-10-15 15:25:33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采购血液透析病区建设配套设备项目(三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居委会陈嘴街25号
成交金额:****800.00元
供应商评审价格:****800.00元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
名称:双级反渗透析直供水设备 品牌:杭 州 天 创 规格型号:TCH-ROⅡ/2 数量:1台 单价:368000.00元 | 名称:血液透析滤过机(双泵) 品牌:山 外 山 规格型号:SWS-4000 数量:1台 单价:268800.00元 | 名称:血液透析机(单泵) 品牌:山 外 山 规格型号:SWS-4000A 数量:10台 单价:1210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和协、**、江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询价文件规定收取,人民币2431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提出质疑,书面形式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联系电话:0556-****801。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330,其中以网络形式提交的,请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 址:**县月山镇健康路5号
联系方式:0556-****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
联系方式:0556-****80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胡寿红
电 话:0556-****01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3.现场记录表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下载2
附件下载3
附件下载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