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溪区汪家镇新桥村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施工单位选取公告
**区汪家镇新桥村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施工单位选取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5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区汪家镇新桥村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
业主或委托单位: | **** | 咨询电话: | 182****8567 |
工期要求(天): | 40 | 选取方式: | 随机抽取 |
项目预算价(元): | 602356.75 | 项目发包价(元): | 572238.91 |
资金来源: | 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是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4-10-16 00:0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4-10-18 23:59:59 |
选取开始时间: | 2024-10-21 10:00:00 | ||
资质类别及等级: | 提示:施工单位仅需满足任一资质类别及等级 | ||
资质类别 | 等级 | ||
施工总承包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
履约保证金要求: | 1.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按中选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5%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2.缴纳方式: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可以以现金、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3.交款时间: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施工合同签订前。企业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将视为放弃中选资格,并纳入信用评价管理。 4.履约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方式及时间:项目业主接到企业申请和支付凭据资料,以及由项目业主确认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后,30日内退还至中选企业。 5.履约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①中选企业不履行与项目业主订立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项目业主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②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③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 ||
项目所在地: | **区 | ||
选取地点: | ********服务中心 | ||
项目地址: | **市**区汪家镇新桥村 | ||
项目概况: | 稻虾养殖,80****基地标准化建设,****基地建设及配套防渗膜、防逃网、品牌推广、监控设施等附属设施,安装供排水管道,含PE110管道700米、PE160管道170米、PE200管道660米含配件、球阀等和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改建养殖生产用房120㎡,非承重墙25㎡及门窗,新增水泥柱2根,抹灰105㎡,屋顶防水105㎡,不锈钢栏杆53㎡等。 项目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1.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明(B证)。2.须为施工企业本单位人员。 | ||
项目特殊要求: | 一、签订合同 1、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施工合同。 二、验收要求 1、按照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要求进行施工,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三、验收要求及质量要求 1.该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合格。 2.按照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要求进行施工,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在项目建设完工后,施工单位通知业主组织验收,若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需按照工程质量要求整改后方可验收结算。 四、付款条件说明,本工程需要中选单位全额垫资,工程验收合格,审计结算后,上级补助资金到位,需缴纳3%的质保金后支付至结算价的100%,在质保期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本工程质保期为1年。 | ||
回避情形: | 无回避信息 | ||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或图纸等: | 合同、清单、图纸.rar | ||
注意事项: | 1.满足条件的意向施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方可参与本项目的选取,报名时需上传响应文件(范本详见通知公告),响应文件格式不满足范本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2.施工企业报名成功即视为自行承诺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经查实不满足要求将纳入诚信管理,并按规定暂停或取消**市小额工程交易平台入驻资格。 3.不同施工企业报名联系方式相同或从同一企业(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参与本项目选取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4.技术咨询电话010-****3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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