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土建工程二分部隧道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土建工程二分部招标人为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隧道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省高网S26**至孟连高速公路**至**段,起于**县西侧**边,与**至蔓耗高速公路相接,止于**县迷克村附近,接规划的**至**高速,路线全长57.45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标准,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25.5米,分离式路基宽度12.75米,桥隧84.9%,是规划的省高网S26**至孟连高速公路的重要路段。项目起止桩号K5+133.31-K9+690.06,路线长4.55km,工程内容包含桥梁、隧道以及其他附属构筑物工程等。
2.2 招标内容:
详见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及等值货币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生产厂家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较好,具有一定垫资供应能力。
3.1.3质量要求:提供近3年第三方质检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提供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的类似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在过去1年中在国内建设领域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被解除或因不良业绩被国内各级主管部门通报。
3.1.6其他要求:买方有权随时检查卖方供货数量,卖方应配合买方的检查;买方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和数量等不符合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应自收到货物后当日内向卖方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对产品质量的异议不受该时间限制,随时发现可随时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卖方在接到买方异议后,应在当日内按照买方要求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违约,买方有权自行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自行承担。买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