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经济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阶段性)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321MA8NRPUU4U | 建设单位法人:刘路路 |
吴传波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安****经济开发区乳泉大道15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开发区****处理厂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阶段性)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1-N7721-水污染治理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经济开发区迎宾路西侧,BE5 **侧 |
经度:117.23186 纬度: 32.9962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1-04 |
怀环许〔2022〕5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321MA8NRPUU4U001V |
2023-12-0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2360 |
22360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公司 |
****0321MA8QTFWQ0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3********226876E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226876E | 竣工时间:2023-09-28 |
2024-03-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7-01 |
2024-09-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3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content/88850.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污水处理规模为3万m3/d | 实际建设情况:污水处理规模为3万m3/d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本工程污水处理采用“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平流沉砂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改良 A2/O+二沉池+高效沉淀池+臭氧接触池+曝气生物滤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工艺;污泥处理采用“机械浓缩+调理+板框压滤组合”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本工程污水处理采用“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平流沉砂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改良 A2/O+二沉池+高效沉淀池+臭氧接触池+曝气生物滤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工艺;污泥处理采用“机械浓缩+调理+板框压滤组合”工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该****经济开发区榴城工业园,主要包括三个子工程:(1****开发区****处理厂工程:位于开发区迎宾路西侧,BE5**侧区域,占地面积44320.44m2,污水处理总规模为6万m3/d,分两期建设,每期建设规模均为3万m3/d,本项目仅涉及一期建设内容;配套建设收集服务范围内污水管网约10km;(2****开发区辖区北淝河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包括开发区内三条主干明渠(一号沟、二号沟、老一号沟)的净化系统,整治河道总长约15km;(3****开发区金河路污水管网暗改明工程:工程总长度4125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管廊基础、管廊支座及地基、槽钢托架安装固定等。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的前提下,各类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按《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内容、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修改完善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可作为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依据。 二、该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水处理采用“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平流沉砂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改良A2/O+二沉池+高效沉淀池+臭氧接触池+曝气生物滤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工艺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水排放去向按照《****环境局关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入河排污口行政许可决定书》(蚌环许(2022)35号)规定执行,废水排放标准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标准要求。污水总排口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管理部****中心联网。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预处理区、生化处理区、污泥处理区各构筑物加盖密封,恶臭气体经集气管道收集后进入3套生物滤池除臭系统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气经3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与《****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相关标准要求。 3、本项目****水厂内的传动设备等,噪声源主要有各种泵类、板框压滤机、风机和曝气机等设备。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不高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栅渣、沉砂、泥饼、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废化学品包装袋、实验废液、生活垃圾。栅渣、沉砂、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废化学品包装袋、实验废液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泥饼在试运行期间应暂时作为危废处置和暂存,根据鉴**果进行相应处置,如为一般固废****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如为危废应与有资质单位签定处置协议,进行无害化处置。 5、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书》中关于地下水、土壤分区防渗的设计要求,做好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区、加氯加药间、污泥浓缩脱水机房等区域重点防渗工作。 6、落实风险防范措施。项目预处理区设置事故池1座(有效容积8835.75m3)收集事故性废水,落实事故水自动截断、收集措施,确保事故性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7、按照《报告书》要求,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南侧污水/污泥主要处理区向外100m区域,建设单位应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规划控制工作,确保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三、强化建设单位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四、《报告书》批准后,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本次验收内容为:****开发区****处理厂工程:位于开发区迎宾路西侧,BE5**侧区域,占地面积44320.44m2,污水处理总规模为6万m3/d,分两期建设,每期建设规模均为3万m3/d,本项目仅涉及一期建设内容。另外两项子工程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各类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二、该项目已做好以下工作: 1、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水处理采用“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平流沉砂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改良A2/0+二沉池+高效沉淀池+臭氧接触池+曝气生物滤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工艺处理达标后排放。****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尾水采用管道形式排入厂区北侧一号大沟左岸,入河排污口坐标为东经117°13'50",北纬32°59'53",经一号大沟入北淝河后于**区沫**镇汇入淮河 。废水排放标准符合《****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标准要求达标排放。污水处理厂进口安装了COD、氨氮、总磷、总氮自动在线监测系统,污水处理厂出口安装了pH、COD、氨氮、总磷、总氮自动在线监测系统,****管理部****中心联网。 2、本项目预处理区、生化处理区、污泥处理区各构筑物加盖密封,恶臭气体经集气管道收集后进入3套生物滤池除臭系统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气经3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与《****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相关标准要求达标排放。 3、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已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栅渣、沉砂、泥饼、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废化学品包装袋、实验废液、生活垃圾。栅渣、沉砂、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废化学品包装袋、实验废液暂存于危废间,因现阶段产生量较小,待达到转移量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代为处置;现阶段污泥产生量少,暂未鉴定固废属性,在污泥料仓中暂存。后期鉴定固废种类后,根据鉴**果进行相应处置,如为一般固废****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如为危废应与有资质单位签定处置协议,进行无害化处置。 5、本项目已进行分区防渗,已做好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区、加氯加药间、污泥浓缩脱水机房等区域重点防渗工作。 6、已落实风险防范措施项目预处理区设置事故池1座(有效容积8835.75m3)收集事故性废水,落实事故水自动截断、收集措施,确保事故性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在******分局备案,备案号为340321-2024-047-L。 7、本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南侧污水/污泥主要处理区向外100m区域,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三、建设单位严格落实了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已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无重大变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109.5 | 1095 | 0 | 0 | 109.5 | 109.5 | |
0 | 28.47 | 328.5 | 0 | 0 | 28.47 | 28.47 | |
0 | 0.303 | 16.425 | 0 | 0 | 0.303 | 0.303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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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平流沉砂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改良 A2/O生化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臭氧接触池+曝气生物滤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 | 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因子中 COD、BOD5 、氨氮、总磷、石油类、氟化物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 IV 类标准;其他排放因子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 | 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平流沉砂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改良 A2/O生化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臭氧接触池+曝气生物滤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全部已建设 | 监测点位:1、废水进口 2、二污废水排口 3、一污、二污废水总排口 监测项目: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氮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石油类、总氮、总磷、色度、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总铅、总镉、六价铬、总铬、总砷、总汞、烷基汞、氟化物 监测频次:每天采样六次,连续两天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1#生物除臭系统 | 恶臭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限值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中二级标准。 | 1#生物除臭系统已建设 | 监测点位:1、DA003排气筒处理前和处理后。2、厂界上风向1个点,厂界下风向3个点。 监测项目: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监测频次:1、有组织废气:每天采样3次,连续两天2、无组织废气:每天采样4次,连续两天 | |
2 | 2#生物除臭系统 | 恶臭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限值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中二级标准。 | 2#生物除臭系统已建设。 | 监测点位:1、DA001排气筒处理前和处理后。2、厂界上风向1个点,厂界下风向3个点。 监测项目: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监测频次:1、有组织废气:每天采样3次,连续两天2、无组织废气:每天采样4次,连续两天 | |
3 | 3#生物除臭系统 | 恶臭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限值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中二级标准。 | 3#生物除臭系统已建设。 | 监测点位:1、DA002排气筒处理前和处理后。2、厂界上风向1个点,厂界下风向3个点。 监测项目: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监测频次:1、有组织废气:每天采样3次,连续两天2、无组织废气:每天采样4次,连续两天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消声器 |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 3类标准。 | 进气管已安装消声器 | 监测点位:厂界四周 监测项目 :厂界噪声 监测频次:连续2天,每天昼间、夜间各监测一次 | |
2 | 基础减震 |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 3类标准。 | 基础减震已安装 | 监测点位:厂界四周 监测项目 :厂界噪声 监测频次:连续2天,每天昼间、夜间各监测一次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标准 | 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标准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栅渣、沉砂、泥饼、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废化学品包装袋、实验废液、生活垃圾。栅渣、沉砂、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废化学品包装袋、实验废液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泥饼在试运行期间应暂时作为危废处置和暂存,根据鉴**果进行相应处置,如为一般固废****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如为危废应与有资质单位签定处置协议,进行无害化处置。 |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栅渣、沉砂、泥饼、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废化学品包装袋、实验废液、生活垃圾。栅渣、沉砂、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废化学品包装袋、实验废液暂存于危废间,因现阶段产生量较小,待达到转移量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代为处置;现阶段污泥产生量少,暂未鉴定固废属性,在污泥料仓中暂存。后期鉴定固废种类后,根据鉴**果进行相应处置,如为一般固废****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如为危废应与有资质单位签定处置协议,进行无害化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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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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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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