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一批废旧物资转让(呼市城****公司) | 项目编号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0-16 09: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0-25 17:00: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延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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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市 | ||||||||||||||||||||||||||
标的现状 | 闲置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10583.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6-30 | ||||||||||||||||||||||||||
评估机构 | 内****事务所有限公司 | ||||||||||||||||||||||||||
转让底价(元) | 10583.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联系人:兰经理 联系电话:150****9293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 ****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 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市城****集团****公司 |
特别 | 1、本次转让资产为废旧资产,转让方不保证资产的完整性、使用性,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本公告披露的标的的描述、照片及资产清单等仅作参考,标的状况、数量、重量、品质等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请意向受让方勘验时须仔细验证,做好对标的拍照、摄像等记录。 2、本次转让底价为含税价,标的成交后转让方按照税法规定开具相关发票。 3、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中心****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意向受让方须亲自进行实地勘验,勘查联系人及勘查地点、时间见本公告“现场展示”。意向受让方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5、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公告约定及时完成资产交割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6、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上传相关电子版原件资料(营业执照、现场勘验确认表等)及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等,****银行****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营业范围中含废旧物资回收、再生**回收(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废旧金属回收、废旧有色黑色金属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之一或具有废旧金属回收特种行业备案登记证。 | |
标的交割 | 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请意向受让方勘验时仔细验证,做好对标的检验、拍照、摄像等记录。意向受让方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中心指定银行账户进行报名。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报名资料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中心、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持****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受让履约承诺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现场勘验确认表》、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中心。 3、****中心****银行账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双方出具《资产交接通知书》。 4、****中心的《资产交接通知书》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交接、清运、清理场地等工作,清运前转受让双方确认标的资产状况与勘验时一致后,签订相关资产交割文件,清运时装载、运输、清理现场等由受让方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并承担因上述行为导致的人身、财产受损等风险和责任。转受让双方在标的交接完毕后签订《资产交接完毕说明》,****中心一份。 5、中心在收到《资产交接完毕说明》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中,并向转受让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6、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预约 勘验联系人:兰经理150****9293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10-16 09:00:00 至 2024-10-25 17:00:00 | |||
报名手续 | 见附件下载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3100.00元,截止时间2024-10-25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保证事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在中心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已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中心收到《资产交接完毕说明》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渠道退还;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10-16 09:00:00-2024-10-28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修先生 |
咨询电话 | 185****5920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 |
咨询地址 | ****中心 | |
技术支持 | 艳女士136****6111 |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