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静县备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台15t/h燃煤锅炉改扩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6********4795005 | 建设单位法人:田吉山 |
韩红贤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县 |
******县巩乃斯郭勒村备战**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台15t/h燃煤锅炉改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30-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县 **维吾尔自治区****县备战矿业**内 |
经度:85.****82500 纬度: 43.****6457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6-15 |
静环批字〔2022〕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38 |
18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6********479500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2801MA775E2B4G | 验收监测单位:**** |
916********283229D | 竣工时间:2023-04-01 |
2023-04-30 | 调试结束时间:2023-06-01 |
2024-09-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0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content/89931.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本项目位于****厂区内原选**锅炉房,依托锅炉房原有基础设施进行建设,地理坐标为E85°30′31.443″,N43°07′45.695″。该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010.5m2,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热水68040t用于厂区供热。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其中主体工程包括:锅炉房依托现有1010.5m2高8m锅炉房,**1台15吨燃煤链条炉排承压热水炉,**1.3km的供热管网;公用工程包括:供水依托厂区原有供水系统,排水依托原有沉淀池沉淀后回用至上煤系统不外排,供电依托厂区现有设施,煤炭为外购成品,成品煤堆放在**全封闭堆煤场房;储运工程包括:**300m2的全封闭煤渣仓用于堆放燃料煤及营运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辅助工程包括:值班室、消防泵房、斜煤廊、出渣间;环保工程包括:15t/h锅炉废气治理、锅炉废水治理、噪声治理、固废治理。项目总投资2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0.6万元,占总投资的80.08%。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位于****厂区内原选**锅炉房,依托锅炉房原有基础设施进行建设,地理坐标为E85°30′31.443″,N43°07′45.695″。该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010.5m2,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热水68040t用于厂区供热。项目主体为15t/h燃煤锅炉 (型号SZL10.5-0.7-95/70-AII的15t/h燃煤),建筑面积1010.5m2;**一座全封闭煤仓(210m2,高5m,容量1050m3),实际最大燃煤储存量810t;**一座全封闭灰渣仓(90m2,高5m,容量450m3),实际最大贮灰渣量449t,辅助工程、共用工程均依托现有。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2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0万元,占总投资的75.63%。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主要在选**原有锅炉房的基础上安装一台15t/h的燃煤锅炉,并对原有1台4t锅炉与1台6t锅炉进行拆除,同时配套建设1.3km管网和全封闭式储煤仓与灰渣仓。锅炉产生热水能力为68040t/a,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主要在选**原有锅炉房的基础上安装一台15t/h的燃煤锅炉,并对原有1台4t锅炉与1台6t锅炉进行拆除,同时配套建设1.3km管网和全封闭式储煤仓与灰渣仓。锅炉产生热水能力为68040t/a,根据目前运行锅炉和实际用煤量,本次15t/h平均每年用煤量为8748t/a。**一座全封闭煤仓(210m2,高9m,设计堆煤高5m,容量1050m3),实际最大燃煤储存量810t,**一座全封闭灰渣仓(90m2,高5m,容量450m3),实际最大贮灰渣量449t。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本项目运营期供热及供气管网无环境影响,主要影响来自锅炉房。台15t/h燃煤锅炉,以煤为燃料,制造高温蒸汽为生产提供热量。适量符合要求的热媒水由高压泵打入锅炉系统中,燃烧系统产生的热量进入锅炉本体,与换热管道内的水进行换热后产生高压蒸汽,高压蒸汽经管道进入换热设备,再通过管道回流至锅炉本体管道,进行蒸发、换热、冷却的循环。锅炉所需软化水采用离子交换树脂制备,在离子交换过程中产生软化水制备废水、废离子交换树脂。燃煤锅炉在使用过程中产生锅炉烟气、设备噪声,烟气经脱硝处理后进入除尘系统,除尘系统除尘后滤袋中会产生堆积的除尘灰,经过除尘的烟气进入脱硫系统,会产生脱硫废水,脱硫后烟气经40m高的排气筒排出。锅炉进行定期排污的锅炉排污水。 | 实际建设情况:1台15t/h燃煤锅炉,以煤为燃料,制造高温蒸汽为生产提供热量。烟气处理工艺与锅炉供热工艺与环评设计一致。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原煤及煤渣堆场采用300m2全封闭式煤渣仓,营运期锅炉烟气通过SNCR工艺进行脱销,脱销后进入多管除尘器进行预除尘,预除尘后进入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除尘后进入脱硫塔进行脱硫,脱硫结束后通过40m高的烟囱进行达标排放。本项目产生的颗粒物、NOx的排放浓度要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排气筒高度40米,满足10~20t/h锅炉烟囱最低40m的要求。 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锅炉生产废水依托现有沉淀池处理后进行综合利用,回用于上煤系统洒水降尘、脱硫系统补水,不外排;脱硫废水通过循环水池加入钙碱(石灰)进行再生,再生后回用于脱硫系统,不外排。本项目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期间建设临时防渗化粪池,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拉运至****处理厂处理。营运期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 增生活污水污染源。 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燃煤锅炉运行时、上料时产生噪声使用基础降噪+厂房隔声+隔声罩进行处理。根据运营期项目厂界噪声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工作。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包括炉渣、脱硫石膏、废弃交换树脂、除尘灰、沉淀池沉渣、生活垃圾、检修废机油和废弃滤袋。废弃交换树脂由更换厂家带走,废机油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管理,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并明确标识标牌,分类存放,做好危险废物入库记录;危废暂存间必须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中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暂存间内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和设置应急防护设施;暂存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并完善各项转移记录;炉渣、脱硫石膏、除尘灰和沉淀池沉渣****公司,废弃滤袋和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生活垃圾由巴音****管理所清运至****填埋场。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单位已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根据现场调查,原煤、煤渣分别暂存至210m2密闭原煤仓和90m5全密闭灰渣仓。锅炉烟气经多管+布袋除尘装置、SNCR及脱硫塔经40m高排气筒排放。 依据验收监测报告,锅炉颗粒物、NOx和SO2污染物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标准。 本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锅炉生产废水依托锅炉房南侧现有沉淀池处理后进行综合利用,回用于上煤系统洒水降尘、脱硫系统补水,不外排;脱硫废水通过循环水池加入钙碱(石灰)进行再生,再生后回用于脱硫系统,不外排。 据调查,建设单位锅炉上料风管口等设置软连接以降低噪声,依托现有密闭厂房隔声处置。依据验收监测数据,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锅炉渣、烟尘、离子交换树脂、废机油、废弃滤袋。 炉渣及除尘装置除尘灰暂存于灰渣仓内,****公司综合利用或炉渣用于回填场内道路。废离子树脂由供货厂家更换;****填埋场内道路;废弃滤袋与生活垃圾依托场内现有垃圾收集装置由**县巴音布鲁克镇环卫部门统一拉运处置。检修废机油作为危险废物暂存至****现有危废贮存间暂存,定期由******公司拉运处置。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为:氮氧化物32.954吨/年、二氧化硫26.364吨/年。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指标从《****铁矿采选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新环函〔2015〕805号)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二氧化硫41.55吨/年,氮氧化物34.36吨/年原有总量指标中解决。严格按照报告要求做好营运期废气和噪声环境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报送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做好各类运行记录;规范建设各类排污口,树立标示标牌;积极采用先进技术,不断强化防治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建立严格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依据****出具的锅炉有组织排口数据,依据企业提供的资料,按年生产270天,每天有效工作18小时,年运行时间4860h核算,该企业污染物排放量为:NOx:16.72t/a、SO2:0.24t/a,未超核定总量排放。 建设单位委托****开展自行监测内容并填报排污许可,排污口已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设置排污标识。 建设单位已于2024年7月1备案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卡编号:652827-2024-026-L),建设单位已开展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并删除原有1台4吨和1台6吨燃煤锅炉风险识别内容并重新开展风险评估。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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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布袋除尘器+多管除尘器+SNCR+双碱脱硫处理后引至40m高排放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 布袋除尘器+多管除尘器+SNCR+双碱脱硫处理后引至40m高排放 | 主体工程运行稳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 |
2 | 全封闭灰渣仓、煤仓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 **一座全封闭煤仓(210m2,高9m,设计堆煤高5m,容量1050m3);**一座全封闭灰渣仓(90m2,高5m,容量450m3) | 主体工程运行稳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基础减振,风管软连接,在密闭厂房内隔声处置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 | 基础减振,风管软连接,在密闭厂房内隔声处置 | 主体工程运行稳定,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已落实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废弃交换树脂由更换厂家带走,废机油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管理,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并明确标识标牌,分类存放 | 废离子树脂由供货厂家更换; 检修废机油作为危险废物暂存至****现有危废贮存间暂存,定期由******公司拉运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建立严格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 建设单位已于2024年7月1备案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卡编号:652827-2024-026-L),建设单位已开展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并删除原有1台4吨和1台6吨燃煤锅炉风险识别内容并重新开展风险评估。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值班室:依托原有值班室;消防泵房:依托原有消防泵房;斜煤廊:依托原有斜煤廊;出渣间:依托原有出渣间。给水系统:依托厂区原有供水系统;排水系统: 生活污水、锅炉废水、软化废水在沉淀池中沉淀后****处理站处理。供电系统:依托厂区现有设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工程与环评设计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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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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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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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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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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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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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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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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