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北配套区C地块
部分土地使用权公开招租的公告
一、出租方
****(以下简称“****公司”)
二、招租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公司北配套区C地块部分土地使用权招租(以下简称“本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基本情况:
****北配套区C地块位于**市**区花东镇机场北主干道东侧用地,产权证编号为花国用2008第721672号,****公司。本项目出租标的为C地块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面积约8000㎡(具体范围以甲方现场确认范围为准,且测量误差在±3%之内均不再调整)。
三、出租标的、出租形式及出租用途
(一)出租标的:****公司北配套区C地块部分土地使用权,计租面积8000㎡(具体范围以甲方现场确认范围为准,且测量误差在±3%之内均不再调整)。
(二)出租形式:整体出租。
*意向承租方须对出租标的整体租金进行报价。若仅对出租标的部分区域租金进行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三)出租用途:该场地可用于物流/停车/仓储。
四、租期及租金
(一)租期
租赁期为五年,起租日自出租方将出租标的交付承租方之日开始计算(原则上不晚于2025年1月1日)。
*如因法律法规调整、政府法令、政策变动、企业主管部门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整改要求、审计整改要求、土地被收储、企业改制及城市规划、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拆迁等特殊原因,导致出租方不能继续履行租赁协议,出租方提前 90 天书面通知承租方,可以提前终止或变更租赁协议,全部或部分收回租赁协议项下的不动产,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租金
1.出租方已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该项目租金进行评估,并以最终备案评估价为参考制定招租底价后进行公开招租。招租底价详见本公告《招租底价一览表》。
有效的最高年租金报价即为租赁协议的年租金价格,具体报价方式详见本公告第八点。
2.本项目不设免租期。
(三)租金支付
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乙方应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月底前向甲方指定收款账户支付当季度全部租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五、交易保证金
1.为了保证出租方免遭因意向承租方的不当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本招租项目设置交易保证金 50,000元(人民币伍万元整)。
2.****银行转账(汇款),按下列开户行、****银行转账(汇款)。出租方不接受现金、支票、银行保函等其他形式提交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收款账号:
户名:****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机场支行
账号:360********00097893
3.意向承租****银行转账(汇款)后,应将相应凭证的复印件放入报价文件一并提交至出租方。
4.对于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交易保证金将在招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对于被确定为正式承租人的意向承租方,交易保证金将在签订租赁合同且支付履约保证金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如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意向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方在招租公告中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
(2)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报价文件存在与事实情况不符或虚假伪造的;
(3)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正式承租方后,以任何理由拒签租赁合同的;
(4)租赁合同签订后,未按合同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六、交易条件
(1)按项目一次性整体出租、不分拆出租。
(2)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均可成为承租人,但如果意向方存在下列情形,则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a.意向方为自然人,或联合体;
b.意向方被列入南航“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被列入南航“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c.对于曾经承租过或正在承租南航权属不动产的意向方,在租赁协议履行期间,发生过租赁协议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
(3)承租人必须在国家法律和规定许可范围内经营。
七、报价文件的组成
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报价文件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报价书(范本见附件1,需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完整经营范围的,还须****管理部门公示的企业信用信息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项目负责人非法人代表的,需加盖公章);
5.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6.2023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或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需加盖单位公章);
7.交易保证金转账(汇款)凭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八、报价方式
1.招租底价:详见《招租底价一览表》。
招租底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 租赁面积(m2) | 年租金底价(人民币元/年) |
****公司北配套区C地块 部分土地使用权 | 8,000㎡ | 432,000 |
2.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截止日起不少于 90 个日历日,报价书(范本)见附件1。
3.意向承租方需按年租金进行报价,年租金报价不得低于该项目年租金底价。若所报年租金价格低于该项目年租金底价,则该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4.本项目出租标的目前为在租状态。出租方只接受针对出租标的整体租金所做报价。若仅对出租标的部分区域租金进行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5.本项目出租标的目前在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
6.正式承租方的确定方法:
a.所有有效年租金报价中,若年租金报价最高者为原承租方的,则其将被确定为正式承租方;
b.年租金报价最高者非原承租方的将被视为候选承租方:
若原承租方行使优先承租权(关于优先承租权的征询函及复函(范本)见附件2,加盖公章),则原承租方将被确定为正式承租方,本项目最高年租金报价即为租赁协议首年租金价格;
若原承租方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则候选承租方将被确定为正式承租方,本项目最高年租金报价即为租赁协议首年租金价格。若此情形下仍有2个或以上候选承租方,则以交易保证金缴纳时间最早者为正式承租方。
7.确定正式承租方后,出租方将与其签订不动产租赁协议(协议范本见附件3)。
8.不动产租赁协议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需向出租方交纳相当于 3 个月 的租金标准金额作为承租履约保证金。当租赁协议期满或协议解除时,出租方确认承租方已完全履行租赁协议约定义务后,将承租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九、报价文件的递交及要求
1.接收报价文件时间:2024年 10月16 日至2024年10 月22 日(工作日8:30-12:00及14:00-17:30)。
2.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
2024年 10 月 22 日17:30。
3.请承租方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具体要求见本公告第七点)密封后送交至出租方。
十、报价文件送交地点
请将报价文件于2024年 10 月 22 日17:30之前,将密封好并加盖公章的文件送至南航大厦2911室(地铁站**公园B出口附近)。
联系人:孙先生 186****8081
监督人:刘先生 020-****3880
十一、其他相关事宜
1.租金价格为含税价格,且本项目不设免租期。
2.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部分或全部转租、分租,也不得以出借或调换使用等任何形式变相转租、分租。
3.任何涉及的税费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双方各自承担。
4.承租方不得使用出租标的从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以及违法经营活动;承租方不得在出租标的内开展危害安全业务,包括危险品和国家明令禁止违禁品的加工、仓储及运输等。
5.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用途,不得擅自搭建违章建筑。
6.租赁期间,承租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出租标的消防、治安等安全管理工作。
7.若报价人提供虚假文件或数据,或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或被确定为正式承租方后拒绝履行承诺,其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8.在特殊情况下,出租方保留在确定正式承租方之前拒绝任何报价以及宣布招租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的权力,并且无义务向意向承租方解释原因。
附件:1.报价书(范本)
2.关于优先承租权的征询函及复函(范本)
3.不动产租赁协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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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