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磨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8715234 | 建设单位法人:朱立家 |
杨炳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市烔炀镇**集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水泥磨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4-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11-C3011-水泥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烔炀镇**集****现有厂区内 |
经度:117.59592 纬度: 31.73764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8-09 |
环建审〔2022〕506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0-12-0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000 |
24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871523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3********027888R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359944W | 竣工时间:2024-04-28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1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906PK8mZ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改项目位于**市炯炀镇**集****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占地。项目区北侧及东侧均为空地;南侧隔合裕路104米为小方村;西北侧隔158米为方英冲。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项目位于**市炯炀镇**集****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占地。项目区北侧及东侧均为空地;南侧隔合裕路104米为小方村;西北侧隔158米为方英冲。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升级一条4.2×13M球磨机水泥粉磨系统,淘汰2条3.2×13M球磨机水泥粉磨系统。购置球磨机、选粉系统、辊压系统、包装系统,配套电机、智能提升机、收尘等设备。技改项目完成后,全厂共有1条4.2×13M球磨机水泥粉磨系统,年生产水泥120万吨,技改前后产能不变。技改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0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项目已建成,主要建设内容:升级一条4.2×13M球磨机水泥粉磨系统,淘汰2条3.2×13M球磨机水泥粉磨系统。购置球磨机、选粉系统、辊压系统、包装系统,配套电机、智能提升机、收尘等设备。技改项目完成后,全厂共有1条4.2×13M球磨机水泥粉磨系统,年生产水泥120万吨,技改前后产能不变。技改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总投资8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240万元。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技改项目与现有项目工艺流程一致,只是将原有项目中的石灰石用石粉替代,原料入场—称重配料—打散分级—选粉—球磨—混料—成品储存—包装外运(散装外运)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项目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技改后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洗车废水经集水池收集沉淀后用于厂区地面洒水抑尘,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外运用作附近农田施肥;远期待项目区污水管网接通,厂区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要求后,方****处理厂深度处理。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技改项目水泥磨系统安装在密闭的车间内,各粉料罐粉尘经气箱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配料、粉磨、混料、包装等重点产尘环节均配套气箱脉冲布袋除尘器,分别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石膏等原材料装卸储存过程均在封闭原料库内进行,并采用篷布进行覆盖、安装喷淋装置,运输车辆随车轮进行清洗及厂区内地面、运输车辆行驶部分路线进行洒水降尘及清扫等措施,以减少无组织粉尘对外环境的影响。颗粒物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表1现有与**企业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表2大气污染物无级排放限值。进一步强化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优化总图布置,并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技改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除尘器更换的废布袋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机油和废机油桶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沉淀池已建成,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洗车废水经集水池收集沉淀后用于厂区地面洒水抑尘,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外运用作附近农田施肥。技改项目水泥磨系统安装在密闭的车间内,各粉料罐粉尘经气箱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配料、粉磨、混料、包装等重点产尘环节均配套气箱脉冲布袋除尘器,分别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石膏等原材料装卸储存过程均在封闭原料库内进行,并已安装喷淋装置,运输车辆随车轮进行清洗及厂区内地面、运输车辆行驶部分路线进行洒水降尘及清扫等措施。本项目通过采取合理平面布置、设备减振和厂房建筑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除尘器更换的废布袋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机油桶等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临时贮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下料口无组织改为有组织,混料机由合并排气筒改为2根排气筒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按《报告表》要求,本项目须设置100m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建设居民住宅、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建筑。100m环境防护距离内现状无环境敏感点,最近敏感点小方村距本项目104米,在设置的环境防护距离外。 | 实际建设情况:经现场踏勘,项目周边100m环境防护距离内现状无环境敏感点。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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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9 | 5.873 | 0 | 10.276 | 0 | 5.876 | -4.40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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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2套气箱脉冲袋式除尘器+2根30m高排气筒排放(2台水泥圆仓)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 | 已建成 | 已监测 | |
2 | 1套气箱脉冲袋式除尘器+35m高排气筒排放(2台熟料仓)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 | 已建成 | 已民监测 | |
3 | 1套气箱脉冲袋式除尘器+35m高排气筒排放(2台石粉仓)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 | 已建成 | 已完成 | |
4 | 1套气箱脉冲袋式除尘器+30m高排气筒排放(1台粉煤灰仓)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 | 已建成 | 已完成 | |
5 | 2套气箱脉冲袋式除尘器+1根36m高排气筒排放(成品水泥仓、散装机)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 | 已建成 | 已监测 | |
6 | 2套气箱脉冲袋式除尘器+1根36m高排气筒排放(成品水泥仓、散装机)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 | 已完成 | 已监测 | |
7 | 2套气箱脉冲袋式除尘器+1根36m高排气筒排放(成品水泥仓、散装机)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 | 已建成 | 已监测 | |
8 | 2套气箱脉冲袋式除尘器+2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水泥粉磨站配料称重)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 | 已建成 | 已监测 | |
9 | 1套气箱脉冲袋式除尘器+28m高排气筒排放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 | 已建成 | 已监测 | |
10 | 1套气箱脉冲袋式除尘器+28m高排气筒排放(水泥粉磨站磨尾)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 | 已建成 | 已监测 | |
11 | 1套气箱脉冲袋式除尘器+20m高排气筒排放(混料机)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 | 已建成 | 已监测 | |
12 | 1套气箱脉冲袋式除尘器+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水泥包装机)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 | 已建成 | 已监测 | |
13 | 1套气箱脉冲袋式除尘器+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水泥包装机)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 | 已建成 | 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设减震基座,风机消声器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已建成 | 已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技改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除尘器更换的废布袋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机油和废机油桶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已落实,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除尘器更换的废布袋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机油桶等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临时贮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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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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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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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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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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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按《报告表》要求,本项目须设置100m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建设居民住宅、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建筑。100m环境防护距离内现状无环境敏感点,最近敏感点小方村距本项目104米,在设置的环境防护距离外。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经现场踏勘,项目周边100m环境防护距离内现状无环境敏感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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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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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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