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格中村内道路改造及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招标编号为****,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县汤头乡格中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239837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格中村内道路改造及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位于汤头乡格中村,总投资239837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格中村内道路改造、青坑坂至鸭圪公路损毁修复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现场实际施工需要为准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239837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造价239837元,属于小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39837元
2.5工期要求:30日历天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叁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6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1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时间,下同),到********公司地址:**县龙**路152****公司集资楼B****酒店往上150米对面)]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预算书等招标材料每套售价2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 10 月 28日上午10 时0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4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在开标会现场缴纳(投标人自备信封单独进行密封包装并写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1.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公司地址:**县龙**路152****公司集资楼B****酒店往上150米对面)],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若有)除密封在投标文件中外,参加开标时应单独携带一份原件以备核验。若上述人员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出具以上相关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未报名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网(http://www.****.net/)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县汤头乡格中村
邮编:362508
查询电话:180****9736
E-mail:/
传真:/
联系人:赖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县龙**路152****公司集资楼B****酒店往上150米对面)
邮编:362500
查询电话:199****3368/199****3378
E-mail: ****@qq.com
传真:/
联系人:小吴/小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