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10MW)EPC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10MW)已由德****改革局以**** 号、川投资备【2407-510626-99-01-905379】FGQB-0299 号、川投资备【2407-510626-99-01-111061】FGQB-0181 号、川投资备【2407-510626-99-01-506582】FGQB-0176 号、川投资备【2409-510626-99-01-394163】FGQB-0179 号、川投资备【2409-510626-99-01-943257】FGQB-0353 号、川投资备【2407-510626-99-01-589524】FGQB-0183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2.本招标项目为**省**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德****改革局****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号、川投资备【2407-510626-99-01-905379】FGQB-0299 号、川投资备【2407-510626-99-01-111061】FGQB-0181 号、川投资备【2407-510626-99-01-506582】FGQB-0176号、川投资备【2409-510626-99-01-394163】FGQB-0179号、川投资备【2409-510626-99-01-943257】FGQB-0353 号、川投资备【2407-510626-99-01-589524】FGQB-018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10MW)EPC总承包(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市**区。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拟在工商业建筑屋顶及公共机构屋顶、公共设施屋顶开发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拟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项目建成后预计装机容量规模10MW,项目总概算人民币1990.433万元(其中工程费1888.123万元,设计费102.31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工程包括**市**区辖区内的屋面分布式光伏**开发,进行谈判、收资、代理合同签订(招标人提供合同模板),包含并不限于开发建设及与之相关的工程协调、施工图设计(包含并不限于提供有资质单位出具的屋顶荷载评估检测、光伏接入规划方案、光伏及并网系统设计、接入等手续办理);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含施工用水、施工用电辅助工程、屋面防水及**工程、消防工程等)、安装、调试、并网手续办理、投产、电能质量检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含环保、档案、职业健康和安全等工程专项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试运行(出具试运行报告)、消缺、技术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一体化总承包。
2.5 计划工期:单个子项目发出开工令日起150个日历日,完成并网。
2.6 质量标准:
2.6.1设计质量标准要求:****能源局电力可靠****监督中心发布的《电力建设工程现行管理文件及技术标准名录(2023版)》相关内容、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设计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确保设计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符合项目实际,且确保设计成果资料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批复文件,同时满足招标文件各项技术要求,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
2.6.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电力行业现行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质量验收(或检验评定)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工程经最终质量验收评定,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合格率100%,保证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及设施设备的安全,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还应符合国能发安全规章〔2023〕41号 《光伏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2023版相关要求,同时满足招标文件各项技术要求。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
2.8本项目所涉及的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材料由甲方提供。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1.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1)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1.3业绩要求:(1)设计业绩:提供1个新承接或已完成类似新能源发电工程项目设计业绩(新承接的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合同协议书,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的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在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予以明确。);(2)施工业绩:提供1个已完成类似新能源发电工程项目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已完成的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3.1.4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无,须为投标人中的施工单位人员,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2)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机电工程)执业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中的施工单位人员;(3)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发输电)证书,须为投标人中的设计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 ②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负责单位;③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⑤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递交保证金和合同的全面实施,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基本账户交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10 月 16 日 00时00分00秒至 2024 年 11月 05 日 09时30分00秒,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ggzyxx.****.cn),凭CA数字证书网上报名,逾期未报名的投标企业将不能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的企业请按**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ggzyxx.****.cn)相关的说明完成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4.2 招标文件按系统要求获取,潜在投标人网上投标报名成功后,请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ggzyxx.****.cn),凭CA数字证书网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同4.1条中的投标报名时间,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5日 09 时30分(**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到现场递交规定的所有投标文件,****政府****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市松花**路 8 号 ****广场东侧)。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共**交易网(**省﹒**市)(www.****.com/index)和**公共**交易平台(**省)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区**东路18号
邮编:618500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838-****068
传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吉庆三路333号,****中心二期1栋4单元21楼
邮编:613000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9****9250
传真: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