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黄桥街道旺元路(支二路-经三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15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5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公告信息 | ****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名称)****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黄桥街道旺元路(支二路-经三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标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名称)****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相行审投备〔2024〕27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黄桥街道旺元路(支二路-经三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标段)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区黄桥街道支二路以东、经三路以西 2.2建设规模:旺元路为城市次干路,全长约475m;建设桥梁1座,最大河道宽约56m,最大单跨约20m;排水管道管径最大不超过DN1400m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交通标志标线、监控及信号灯)、管线、照明及其他附属工程等(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2.4其他: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集团****公司****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二)投标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投标文件中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三)招标内容:勘察、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及批复后的细化工作、施工图设计、图纸报审、概算文件编制(不含招标清单及标底编制)、相关设计成果的论证完善、现场指导与监督等内容及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施工配合和现场设计服务。 (四)勘察设计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交通标志标线、监控及信号灯)、管线、照明、绿化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五)勘察设计总周期:25日历天。 (六)备注: 1、投标人办理投标等事宜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2024年7月-2024年9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连续近三个月(2024年7月-2024年9月)社保证明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当投标人不足3家时,本项目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4、本项目当有效投标人超过3家(不含)时,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3家或5家中标候选人,由****委员会采用“票决法”确定中标人:①有效投标人为4~6家(含4家和6家)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家;②****人大于6家(不含)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5家。当有效投标人不超过3家(含)时,不再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直接按评标最终得分由高至低对有效投标人进行排序,并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评标及定标办法。 5、本项目执行****建设局最新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需为符合招标公告中设计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人出具; (2)本项目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3)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5)联合体成员方须在端口中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10-15 00:00至2024-10-22 23:59;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11-05 09:30。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平台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记名投票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8086/(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联系方式
2024-10-15 | ||||||||||||||||||||||||||||||||||||||||||||||||||||
相关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