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安自然资告字〔2024〕11号
****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概况及相关要求
地 块 编 号 | 地 块 名 称 | 土地 面积 (M2) | 用地 性质 | 出 让 年 限 (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拍价(万元)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 加 价幅 度 (万元) |
**** | **县德苑片区02-E-03-1地块 | 4136.34㎡(6.2亩) | 零售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 住宅70年、商业服务业40年 | 1.0<容积率≤2.9,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80米以下 | 1270 | 381 | 10 |
1.出让价格不含契税、印花税等税费及公证费。
2.现状为“净地”,以拆除地上物后的现状土地提供给竞得人进行开发建设。
二、竞买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与竞买。竞买申请人应明确承诺购地资金(含竞买保证金和土地出让金)来源属于自有资金而非融资****银行贷款、债权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P2P募集资金),若被金融监管机构认定使用融资资金竞标取得土地的,取消竞得资格并没收保证金;竞买人应同时承诺竞得后其商****政府调控。
三、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至11月5日17时工作时间。
(二)竞买申请人应于报名截止(2024年11月5日17时)前****服务中心6号楼B幢20层2010室办理完成报名手续,若有需要拍卖出让文件(含竞买须知等)的可于报名期间到2010室索取。
四、拍卖会举行时间、地点
(一)拍卖时间:2024年11月6日16时。
(二)拍卖地点:****服务中心2号楼2****中心。
五、其他事项
1.1.0<容积率≤2.9,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80米以下;本项目附带《**县德苑片区02-E-03-1地块施工图》进行拍卖出让,拍卖出让****政府提供的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设计施工图进行施工建设,不得再对施工图进行调整。本项目具体的经济指标,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研究院核算出具的《规划指标计算与复核报告》为准;住宅建设单体质量要求达到**市优质工程及以上。
2.竞得人应无偿提供:①地下一、二层指定公共区域约815.93㎡做为该小区摩托车、****停车场所,竞得人不得处置(包括且不限于销售、出租等),不予办理不动产权证;②其他详见本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相关要求。
3.该地块涉及征**置,竞得人不得用于融资贷款。
4.《关于**县德苑片区02-E-03-1地块建设要求及安置房的情况说明》作为出让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工程其他建设要求按照《**县德苑片区02-E-03-1地块土地拍卖附加建设要求》执行。
(二)安置房建设及回购安置情况说明
1.根据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县****公司核算出具的《**市房产测绘报告书(预测算)》,本项目住宅面积9533.8㎡;商业面积1181.69㎡;公共设施配套面积1537㎡****卫生院、文体活动室、养****中心等公共服务用房,竣工****政府有权机构统筹使用);地下室面积6001.47㎡;地下车位99个[其中标准车位71个,子母车位28个(14对)]。
2.竞得人必须提供如下面积的房屋作为回购安置房源:①住宅:****政府在1#楼9至22层56套住宅和2#楼整栋10套住宅中优先选定,面积5225.52㎡;②商业:全部商业,面积1181.69㎡。提供的房产面积以《**市房产测绘报告书(预测算)》为计算依据。
若回购的房源(住宅和商业)不够安置需求,****政府向竞得人继续回购,回购的住宅房源(户型、房号****政府优先选定确认,竞得人需优先提供房源以满足安置需求。
3.所有回购房源总面积约6407.21㎡****政府最终选定为准),回购单价统一为住宅4000元/㎡,商业用房7530元/㎡。如最终选定的回购房面积超过6407.21㎡,超出部分按预售备案价进行结算。土地竞得人应履行法定的纳税义务,依法将所有回购收入向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
竞得人应根据****置及剩余资产处置的需要,与房产实际产权人、**镇签订三方协议,并根据**镇提供的名册(含户主、房号、价款等),5个工作日内逐户开具正式发票**厢镇提供给户主。
安置后剩余的回购房源(含住宅、商业),****政府指定的国有单位统一组织处置,竞得人应视同房产销售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且不限于销售许可、售房合同签订等),按实际处置价开具增值税发票。
4.**镇提供的实际安置或处置回购房源总价款,如果不超过回购款总额时,竞得人应履行法定的纳税义务,依法将所有回购收入向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并按约定及时开具正式发票;如果超过回购款总额时,差额部分由房产购****政府****银行账户,竞得人收到该差额价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政府,****政府按收到的款项开具“**省财政票据(电子)”凭证给竞得人作为入账凭据,同时竞得****政府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提供给购买人(户主),并由竞得人按实际开票总额申报纳税。
5.最终回购房面积结算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不动产权证时,以经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实测核算出具的《**市房产测绘报告书(办证)》为准(注:经济技术指标中双倍计容的商业面积,在回购、办理不动产权证时,单倍计算产权面积)。
6.回购房费用支付形式、建设周期等事项条款参照《**县德苑片区02-E-03-1地块建设安置房回购协议书》执行。在回购房源选定后,****政府与竞得人签订。
7.实行产权调换的回购房屋,如原水、电、有线电视等配套设施已开户的,其开户费用可以抵扣**房屋的安装开户费用,迁移费用由竞得人支付,迁移手续由用户办理。
8.竞得人应负责办理安置房屋按揭贷款手续,取得按揭贷款的款项后,应于5个工作日****政府。
(三)竞买申请人须于报名时间内将竞买保证金汇至指定账户(须到账),并****服务中心1号楼1******局收费窗口开具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
(四)竞买申请人应在报名截止前到6号楼B幢20层2010室提交完整的报名申请材料(具体详见竞买须知);到报名截止时,如报名人数只有一人,则取消本次拍卖活动,重新组织出让。
(五)竞买人拟在****公司****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公司的出资构成等内容。****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公司****公司签订补充合同。
(六)本次出让采用有保留价的公开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等于或高于保留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竞得人应自成交次日起30日内缴纳成交价款总额50%的首期款,成交次日起6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如土地拍卖溢价率超过100%的,土地出让价款应自成交次日起30日内全部缴清。
(八)竞得人必须在土地交付后4个月内开工,土地交付后30个月内竣工并经验收合格,达到交房条件交付使用。
(九)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拍卖文件(含竞买须知等)后再提出申请,申请一经受理,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缴交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储备中心
开 户 行:****银行****公司
账 号:907********100****9140
(十一)联系人、联系电话
张女士(**镇):159****0376
******局):0595-****4662 156****2598
(十二)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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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