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10-14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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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法 | |||||||||||||||||||||||||||||||||||||||||||||||||||||||||||||||||||||||||||||||||||||||||||||||||||||||||||||||||||||||||||||||||||||||||||||||||||||||||||||||||||||||||||||||||||||||||||||||||||||||||||||||||||||||||||||||||||||||||||||||||||||||||||||||||||||||||||||||||||||||||||||||||||||||||||||||||||||||||||||||||||||||||||||||||||||||||||||||||||||||||||||||||||||||||||||||||||||||||||||||||||||||||||||||||||||||||||||||||||||||||||||||||||||||||||||||||||||||||||||||||||||||||||||||||||||||||||||||||||||||||||||||||||||||||||||||||||||||||||||||||||||||||||||||||||||||||||||||||||||||||||||||||||||||||||||||||||||||||||||||||||||||||||||||||||||||||||||||||||||||||||||||||||||||||||||||||||||||||||||||||||||||||||||||||||||||||||||||||||||||||||||||||||||||||||||||||||||||||||||||||||||||||||||||||||||||||||||||||||||||||||||||||||||||||||||||||||||||||||||||||||||||||||||||||||||||||||||||||||||||||||||
目 录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学院建设项目(一期外网部分供配电)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学院建设项目(一期外网部分供配电)工程 2.2项目编号: **** 2.3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110-411322-04-01-120189 2.4项目地点:**市**县产业**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招标范围:****学院建设项目一期外网部分供配电安装工程,包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工期:12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从成立之日算起,若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5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备注:以上要求需提供网站截图。依据《关于在公共**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下载。(投标人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规范信用报告,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转包。 注: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即投标人不再到开标现场参与开标会议,故本项目对原件不审核,资格审查条件及评分得分项中涉及到的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交易中心市场主体库,以上传至市场主体库的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人市场主体库信息(https://ggzyjy.****.cn/tpfront/CustomQyInfo/QyInfo.aspx),接受社会监督。 四、招标文件获取和保证金缴纳: 4.1市场主体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已加入市场主体库的企业投标,不接受其它形式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市场主体库入库请参****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处《****交易中心投标人注册及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操作手册》。企业办理市场主体库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的各项损失均由投标企业承担。 4.2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完成市场主体库会员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系统中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处《CA数字证书办理所需资料》。 4.3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4.3.1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上午8:00至2024年10月21日下午17:30。投标企业可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4.4.1投标企业凭CA数字证书登录**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若因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或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若未下载招标文件将不能制作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4.4.2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企业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费用:无 4.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绑定 4.6.1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采用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缴、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四种方式。 4.6.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4.6.3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1)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8日09时00分(以投标保证金绑定成功时间为准)。 (2)投标保证****银行****中心保证金专户,且****交易中心市****银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不支持结算卡支付)。若不一致,请及时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申请变更,并及时提交审核。 (3)投标人如投报多个标段,保证金应分标段分别足额转入,多个标段保证金不能合计金额转入。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投标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并打印带二维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单,****银行转账凭证共同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的依据。 (4)凡出现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成功绑定,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的无法及时缴费、无法成功绑定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为有效保护投标人信息,在本项目开标前不获悉投标保证金信息,不开具保证金收款收据,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敬请自行到汇出行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中查询。 (6)投标保证金已缴纳但未成功绑定的,投标****中心财务股申请退款;投标保证金已缴纳且绑定成功的,由项目负责股室按相关流程退回原缴纳账户。 (7)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全称:****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 账 号:603********1000584 行 号:320****00012 4.6.4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方式: (1)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市****银行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系统“参与投标”中选择“保函办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中心网站 “资料下载”-“会员操作手册”。 (2)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成功开具并查询到电子投标保函“正常履约”状态的,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后续招投标活动。 4.6.5保证金免缴 纳入**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评价结果为AAA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其他操作,系统直接认定。 4.6.6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2021】2号)文的要求,在**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须注册会员、下载招标文件、缴纳保证金、绑定保证金、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等 5.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08日09时00分。 5.3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加密上传。 5.4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本项目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6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若因网络或软硬件设备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远程异地评标无法开展时,招标人报经监督部门同意后,可改为当地评标,在主场补抽评标专家,并在主场进行评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8日09时00分。 6.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用CA数字证书登****交易中心并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次项目解密时长为40分钟,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错过解密时长,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县)》发布。 请各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网站信息,若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查看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 地址:**县文化路东段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377-****2925 监督部门:****建设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114********0176206 地 址:**省**县育才路215号 联系方式:0377-****8595 招 标 人:**** 地 址:**市**县**镇育才路91号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156****796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经三**28号C座8层19号 联系人:曹闯 联系方式:156****827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本招标项目建设环境: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经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不组织)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2.1.2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相同媒介(网站)上同时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公告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将以变更公告的形式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相同网站上同时发布,并确定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须及时浏览相关网站获取有关澄清、变更公告,澄清、变更公告一经发布即视为投标人确认收到。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澄清公告或变更公告的形式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相同媒介(网站)上同时发布,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将以变更公告的形式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相同网站上同时发布,并确定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须及时浏览相关网站获取有关澄清、变更公告,澄清、变更公告一经发布即视为投标人确认收到。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执行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补充文件、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投标人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按照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招标文件、有关造价文件的要求进行,依据投标人自身的技术装备、施工经验、企业成本、管理水**现行市场价格信息,合理自主报价。并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如因漏项或填写错误而造成的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不予调整。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 投标报价和支付所使用的货币:合同实施时以人民币支付。 3.2.4 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要求加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工作。 3.2.5 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工程现状、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申请将不获批准;投标人在报价时还应全面考虑现场施工时对相邻建筑物或基础设施等的影响,充分考虑其他不利因素影响,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发生对相邻建筑物或基础设施、其他人身、财产等造成的任何影响和伤害,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3.2.6 投标人应根据定额消耗量、市场价格信息、实力、技术装备、施工手段、管理水平及本企业的竞争能力情况自主定价,自主确定管理费和利润水平,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3.2.7 招标人设有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标段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起60日历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认可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递交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未参加投标导致本标段招标失败的。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应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签字或电子签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 4.2投标人应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3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及时****交易中心联系。 4.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6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多次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最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 5.开标 5.1开标 5.1.1采购人在本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通过电子视频进行公开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 5.1.2投标人须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 5.2开标程序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从开标时间起,各投标企业自行在40分钟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超过时限未解密的,无论什么原因,均按无效标处理(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即为解密程序结束);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等待。 1、招标人、监督部门代表到达开标现场。 2、各投标单位必须安排专人值守,确保在线。 3、远程开标程序: 4、(1)投标人解密:开标时间截止后,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子CA自行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2)不见面开标大厅公布开标结果。 (3)投标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在线提交电子签章确认开标结果,在规定时限内(投标截止后40分钟内)未作签章确认的视为无异议并默认开标结果。 (4)开标结束。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和决标过程的保密 开标后至招标人公布中标结果之前,有关投标文件的检查、澄清、评比和定标等信息对与本过程无关的投标人及其他人员保密。投标人不应对招标人或有关人员施加影响和试图获取评标信息,违者导致被取消中标资格。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委员会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的,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结果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结果。 7.3 中标通知 7.3.1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2在中标公示期内,投标人若对评标结果有疑问,有权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进行投诉和质疑,但须对投诉和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7.3.3中标公示期结束后,监督部门未收到投诉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4 履约担保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依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执行。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电子招标投标(采用)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递交、开标、评标等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盖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注:投标文件中凡涉及到资格审查或加分项目,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市场主体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市场主体库信息原件。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方承担责任。 说明: 1、上述评标过程中所涉及的证件和人员证书等均以市场主体库上传资料为准,且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不满足此要求者,所涉及人员证件不得分;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均市场主体库上传资料为准,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业绩资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2、潜在投标人所提供的企业业绩等相关资料必须做出书面承诺,无虚假、无隐瞒的承诺书(并附投标文件中); 3、依据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书,发现隐瞒、虚假文件,上报至政主管部门处理; 4、评分办法中,未按要求缺项零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1 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综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综合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时作废标处理。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综合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3.4.1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目 录 (投标人自行编制)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学院建设项目(一期外网部分供配电)工程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起60日历天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和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我方提供的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规定。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名称: (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名) 日期: (二)投标函附录
注:1、本汇总表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不得缺项。以上费用均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本人 (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_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名) 年 月 日 (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开户许可证等)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项目经理证、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件。 附表一:拟投入的项目经理简历表
附表二: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附表三:拟投入项目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情况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1) 内容完整性; (2) 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3)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4)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5)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6) 工期保证措施; (7) 拟投入**配备计划; (8) 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 (9) 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10)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 (11)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 (12)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 (13)风险管理措施;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附后。 附表格式:
附表二 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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