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0月21日。通讯地址:**市胜利路33号,邮编834000,电话:0990—****537,0990—****817。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排759H探井 | **区 | **** | ****公司****公司 | 拟建项目位于**区,为新区块勘探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部署1口评价井(排759H),钻井总进尺1810.51m,采用三开水平井井身结构,完钻后试油,获取相关技术参数。本项目总投资24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8万元。 | 合理规划占地,严格控制作业面,落实防沙治沙和水土保持措施,减少土壤扰动和植被破坏。采取有效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严禁大风天气施工作业。伴生气通过排气管线燃烧放空,排放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 试油废水暂存于井场专用罐,定期拉运至春风一号联合站处理;生活污水排至环保厕所,定期拉运至********处理站处置。 本项目采用水基泥浆,钻井岩屑随泥浆全部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循环利用,水基钻井岩屑暂存于岩屑专用方罐,交由岩屑处置单位负责拉运并进行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拉运至第七师128****填埋场处理;设备检修与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分区暂存于危废贮存点,与废防渗膜一并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 钻井工程基础区域(井口区域)、柴油储罐、发电房、不落地系统、试油废水储罐区、岩屑储罐区和危险废物贮存点为重点防渗区,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陆地石油天然气开发建设项目》和“报告表”落实分区防渗技术要求。 | 无 |
2 | 排760H探井 | **区 | **** | ****公司 | 拟建项目位于**区,为新区块勘探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部署1口评价井(排760H),钻井总进尺1266.26m,采用三开水平井井身结构,完钻后试油,获取相关技术参数。本项目总投资16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 | 合理规划占地,严格控制作业面,落实防沙治沙和水土保持措施,减少土壤扰动和植被破坏。采取有效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严禁大风天气施工作业。伴生气通过排气管线燃烧放空,排放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 试油废水暂存于井场专用罐,定期拉运至春风一号联合站处理;生活污水排至环保厕所,定期拉运至********处理站处置。 本项目采用水基泥浆,钻井岩屑随泥浆全部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循环利用,水基钻井岩屑暂存于岩屑专用方罐,交由岩屑处置单位负责拉运并进行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拉运至第七师128****填埋场处理;设备检修与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分区暂存于危废贮存点,与废防渗膜一并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 钻井工程基础区域(井口区域)、柴油储罐、发电房、不落地系统、试油废水储罐区、岩屑储罐区和危险废物贮存点为重点防渗区,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陆地石油天然气开发建设项目》和“报告表”落实分区防渗技术要求。 | |
3 | 新科澳1#车载式过热注汽锅炉搬迁项目 | **区 | **新科澳石油天****公司 | **新达****公司 | 项目位于**市**区九1—九5**区智慧石油(克****公司所辖油区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将原位****油田生产区1座19.8t/h车载式过热注汽锅炉及其配套设施搬迁至**区九1—九5**区智慧石油(克****公司所辖油区,用于石油开采井下供汽,供电、供气、供水等公用工程均依托智慧石油(克****公司已建管线。锅炉年工作时间为280d,燃气消耗量1064.448万m3/a。项目总投资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作业面,减少对土壤的扰动、植被破坏和减少水土流失;施工机械车辆不得在井场、道路以外的地方行驶和作业,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然地表原貌。采取有效抑尘措施,严禁大风天气施工作业,防止扬尘污染。 (二)严格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燃气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处理后通过1根8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氮氧化物执行50mg/Nm3。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锅炉为直流式锅炉,无生产废水产生。点停炉时锅炉排水进入缓冲罐(20m3)后,由智慧石油(克****公司拉运处理。项目运营时,无劳动定员,不产生生活污水。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基础减震等措施,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机油暂存在“新科澳2号循环流化床注汽站”项目危废贮存点,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环境局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