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书法学院《中国书法篆刻教程》三本(中文、日文、英文)教材出版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报价:298500(元) | **** | **市上****路218号****内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书法学院《中国书法篆刻教程》三本(中文、日文、英文)教材出版项目 | ****书法学院《中国书法篆刻教程》三本(中文、日文、英文)教材出版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雷鸣(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霍西胜,黄匡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58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组织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采购文件之日(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为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上****路21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栾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6****0346
质疑联系人:林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47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天目山路7号1号楼裙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余工、杨国薇、陈玉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866
质疑联系人:俞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1-****6807/****@zxbidding.cn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0.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