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丁青县2020年脱贫攻坚整合资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9年第二批饮水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15********920524C | 建设单位法人:罗广前 |
罗广前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丁** |
**自治区**市丁**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市丁**2020年脱贫攻坚整合资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9年第二批饮水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29-地下水开采(农村分散式家庭生活自用水井除外)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30-N7630-天然水收集与分配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丁** |
经度: 纬度: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4-16 |
昌环审〔2021〕1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799.01 |
71.67 | 运营单位名称:**** |
115********920524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115********920524C |
**** | 验收监测单位:/ |
/ | 竣工时间:2021-12-3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1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jcb-portal/publicity/publicity_detail?id=34505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为:**机井88眼(配套机井输电线路4285米),取水口97座(其中快滤池96座、简易取水口1座);**输水主管101464米(其中DN110PE管110米、DN90PE管2940米、DN75PE管13499米、DN63PE管81865米、DN50PE管1208米、DN40PE管1842米),配套支管14885米(其中DN63PE管9921米、DN50PE管2591米、DN40PE管2373米),配套DN32PE入户管3398米(1.6Mpa),配套DN25PE入户管13184米(1.6Mpa);**水源保护97处,重新埋设原有管道960米;**蓄水池101座(其中10立方米蓄水池35座,**20立方米蓄水池24座,30立方米蓄水池26座,50立方米蓄水池12座,100立方米蓄水池2座,150立方米蓄水池2座);**配套建筑物799座(其中防冻桩578座,保温房2座,更换DN63闸阀2个,排气阀24个,跨冲沟护砌18座,跨混凝土道路2处,减压池41座,放空阀103座,分水闸阀29座)。 | 实际建设情况:主要建设内容为:**机井88眼(配套机井输电线路4285米),取水口97座(其中快滤池96座、简易取水口1座);**输水主管101464米(其中DN110PE管110米、DN90PE管2940米、DN75PE管13499米、DN63PE管81865米、DN50PE管1208米、DN40PE管1842米),配套支管14885米(其中DN63PE管9921米、DN50PE管2591米、DN40PE管2373米),配套DN32PE入户管3398米(1.6Mpa),配套DN25PE入户管13184米(1.6Mpa);**水源保护97处,重新埋设原有管道960米;**蓄水池101座(其中10立方米蓄水池35座,**20立方米蓄水池24座,30立方米蓄水池26座,50立方米蓄水池12座,100立方米蓄水池2座,150立方米蓄水池2座);**配套建筑物799座(其中防冻桩578座,保温房2座,更换DN63闸阀2个,排气阀24个,跨冲沟护砌18座,跨混凝土道路2处,减压池41座,放空阀103座,分水闸阀29座)。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项目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取水口(快滤池、简易取水口)及附属设施(蓄水池、闸阀井及防冻桩等)施工包括基础开挖,混凝土、浆砌石等浇筑、砌筑,土方回填及场地清理等;水井施工包括泥浆配制、钻孔、清孔、井管安装、砾料回填及洗井等;输水管线工程施工包括基础开挖、管道敷设及安置、管道试压、回填及场地清理等。 施工过程中废气包括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扬尘、主体工程施工扬尘、弃土及建筑材料堆放粉尘、混凝土及砂浆拌合粉尘、运输车辆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燃油废气、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焊接烟气、旱厕异味等;废水包括混凝土及砂浆拌合生产设备冲洗废水、施工人员清洗污水;噪声包括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噪声;固体废弃物包括工程弃渣、施工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生态影响包括工程占地影响、植被及动植物影响、对水源水质及水土流失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取水口(快滤池、简易取水口)及附属设施(蓄水池、闸阀井及防冻桩等)施工包括基础开挖,混凝土、浆砌石等浇筑、砌筑,土方回填及场地清理等;水井施工包括泥浆配制、钻孔、清孔、井管安装、砾料回填及洗井等;输水管线工程施工包括基础开挖、管道敷设及安置、管道试压、回填及场地清理等。 施工过程中废气包括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扬尘、主体工程施工扬尘、弃土及建筑材料堆放粉尘、混凝土及砂浆拌合粉尘、运输车辆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燃油废气、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焊接烟气、旱厕异味等;废水包括混凝土及砂浆拌合生产设备冲洗废水、施工人员清洗污水;噪声包括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噪声;固体废弃物包括工程弃渣、施工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生态影响包括工程占地影响、植被及动植物影响、对水源水质及水土流失影响。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水环境防治措施 旱厕采用塑料桶收集粪便污水,运至远离水源保护范围外的耕地作为农肥施用,施工结束后,旱厕经生石灰消毒后卫生填埋;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和临时道路洒水降尘。 2、噪声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设置围挡;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午间13:00~15:00及夜间施工;物料运输尽可能安排在白天,途径乡镇、村庄居民区时减速慢行,并禁止鸣笛。 3、废气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设置围挡;施工区域洒水降尘;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采用帆布覆盖;大风天气禁止拌合;运输车辆减速慢行;物料不宜装载过满,车厢需加盖篷布;使用环保材料;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机械和优质燃料油;加强维护和保养。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土石方及时回填;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施工过程的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产生的噪声、扬尘、植被破坏、固体废物等对环境的影响。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经现场调查,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均未发生环保污染及环保投诉。目前,项目区无施工期环境遗留问题。本次验收主要对项目施工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回顾性分析。 施工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在取水建筑物施工区域靠近居民房屋一侧设置围挡。 (2)对施工区域及施工便道定时洒水降尘,大风天气增加洒水次数。 (3)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采用帆布覆盖;大风天气禁止拌合。 (4)选用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运输车辆,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并使用权用优质燃料,减少废气排放;运输车辆减速慢行;物料不宜装载过满,车厢需加盖篷布。 (5)旱厕采用塑料桶收集粪便污水,运至远离水源保护范围外的耕地作为农肥施用;施工结束后,旱厕用生石灰消毒卫生填埋,消除旱厕异味影响。 经调查,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采取了上述大气污染治理措施,项目施工期未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废水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为减少施工期废水的影响,建设单位采取了以下措施: (1)每个工程点的混凝土及砂浆拌合站地势低洼处设置容积为1.0m3的沉淀池(沉淀池尺寸:长*宽*高=1.0m*1m*1m),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和临时道路洒水降尘。 (2)设置旱厕,采用塑料桶收集粪便污水,运至远离水源保护范围外的耕地作为农肥施用,施工结束后用生石灰消毒后卫生填埋处理。 (3)取水口施工采用围堰,合理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施工对地表水及泉水的扰动,控制水体悬浮物含量。 (4)施工期加强管理,不得将弃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弃置在水体内,不得污染水质,影响行洪。 据调查,项目施工期采取了上述废水治理措施,做到废水不外排,项目施工期未对区域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为了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采取了以下措施: (1)从声源上控制: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选用符合环保规定的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工程施工需严格控制施工时段,夜间和午休时段未进行施工作业。 (3)采用距离防护措施: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并将其移至距离居民住宅等敏感点较远处。 (4)物料运输尽可能安排在白天,途径乡镇、村庄居民区时减速慢行,并禁止鸣笛。 (5)建设与施工单位及施工场地周围单位、居民建立良好的关系,及时让他们了解施工进度及采取的降噪措施,并取得大家的共同理解。 据调查,项目施工期噪声污染可以控制在环境可接受范围内。施工期未对区域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开挖土体、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1)土石方及时回填,临时堆放场地须做好截排水沟、遮盖措施。 (2)施工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石料、砂、废混凝土块等集中收集,运至施工场地低洼处及施工便道回填;水泥包装袋、钢材、PE管等回收利用。 (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运往项目区周边村庄垃圾收集点处置。 据调查,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合理处置,未对区域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间主要生态环境影响表现为占用土地、破坏植被、扰动地表引起水土流失和影响野生动物,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了以下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工程管理,严格控制工程占地,保护好工程区及其周围区域内的植被,除工程需要外,不得随意开挖、填埋、毁坏工程区及其周围区域原有的植被等,尽量把工程施工引起的植被破坏量减少到最小。 (2)灌木(草)丛、草地开挖前,对表土进行剥离,采用分层堆放的方式,开挖时表层土放于沟槽两侧的下层,深层土放于表土上方,对表土进行洒水养护。施工结束后,输水管道先回填深层土,在回填表土,对施工开挖及扰动区域进行平整,进行植被恢复。 (3)施工结束后,施工场地、施工便道须进行平整,撒播草籽进行植被恢复。 (4)加强对施工区作业人员保护动物、保护环境的教育,禁止一切狩猎活动。 (5)施工期间加强环境保护;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减少对河道的扰动,减少水体悬浮物含量。 (6)建设单位应及时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执行水土保持措施,做好工程区的植被恢复工作和水土保持措施,控制水土流失。 据现场调查,项目施工结束后已对施工迹地进行恢复,未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运营期: 1、水环境环境影响分析及减缓措施 项目运营**行一次管道冲洗,冲洗用水来源为引水水源水体,主要污染物为SS,冲洗废水采用塑料桶集中收集,经沉淀后,用于项目周边耕地灌溉,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空气环境影响分析及减缓措施 项目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利用水井进行供水,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及减缓措施 项目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工程点选用地表水及泉水作为供水水源均利用高程差进行供水,无动力设备,运营期无设备噪声产生;甘岩乡岩堆村蔡隆通工程点,嘎塔乡相扎村相扎组工程点,嘎塔乡贡日村荣青组工程点,嘎塔乡贡日村岗青组工程点,布塔乡布塔村郑达工程点,巴达****村委会工程点,甘岩乡布堆村索日格巩固提升工程,嘎塔乡嘎塔村玛嘎巩固提升工程,嘎塔****村委会)巩固提升工程,布塔乡日塔村及周围村庄巩固提升工程,****政府、****村委会、乡卫生院**卡巩固提升工程,觉恩乡金卡村6组(崩巴)巩固提升工程机井运营期1m处噪声源强约为75dB(A),机井与居民区最近距离为32m,噪声衰减至村庄贡献值为44.9dB(A),加之机井设备设置在设备房内,对噪声有一定的降噪,运营期机井噪声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及减缓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蓄水池产生的泥沙,均为一般固废。 项目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通过快滤池、简易取水口及机井收集水源,经蓄水池沉淀、过滤及消毒,利用PE管将**输送供村民饮用。工程共101座蓄水池,产生泥砂等固废量约为10.1t/a,为一般固废,每年4~9月按每季度清掏一次,10月至次年3月清掏一次,用作周边道路低洼处回填。 5、地下水影响分析及减缓措施 运营期各工程点设置专管员,制定用水制定,按需取水,避免了地下水**过度开采。 6、运营期饮用水水质保护 (1)饮用水水质保护范围 评价参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18)、《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指南(试行)》中的规定,结合工程点供水人口、供水方式、取水水源周边陆域现状及污染源现状,评价推荐地表水水质保护范围为取水口上游1000m至下游100m范围内的河道及河道两岸50m范围;地下水水源保护范围为取水口半径30m范围。 (2)饮用水水质保护要求及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指南(试行)》,工程水源保护范围内禁止以下行为: (1)禁止**、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2)禁止使用农药和化肥。 (3****养殖场。 (4)禁止在水体清洗机动车辆。 (5)禁止从事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6)禁止从事经营性取土和采石(砂)等活动。 (7)禁止围水造田。 (8)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有毒废液。 (9)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 (10)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放射性固体废物。 (11)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医疗垃圾等其他废弃物。 (12)禁止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 (13)禁止设置化工原料、矿物油类及有毒有害矿产品的贮存场所,以及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堆放场所和转运站。 (14)禁止进行可能严重影响饮用水水源水质的矿产勘查、开采等活动。 同时,地表水取水口周围100m及上游500m处设置网围栏及严禁事项的告示牌;泉水取水口周围100m及上游500m处设置网围栏及严禁事项的告示牌,在泉水旁设简易导流沟,避免雨水或污水携带大量污染物直接进入泉水;水井周边30m设置网围栏,阻隔牲畜进入,防治牲畜粪便及尿液污染地下水。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旱厕、生活废水沉淀池及冲洗废水沉砂池 | 施工期废水全部回用 ,不外排;运营期无 废水产生 | 旱厕、生活废水沉淀池及冲洗废水沉砂池 | 由于项目运营期无废 水产生,故未对废水 进行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洒水降尘设施 |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 浓度限值 | 洒水降尘设施 | 施工期粉尘采取洒水 降尘设施,运营期无 废气产生,故未监测 。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速禁鸣标志、围挡 | 施工期执行《建筑施 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GB12523- 2011)标准 | 减速禁鸣标志、围挡 | 运营期无噪声产生 ,故未进行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运输车辆遮盖密闭,堆料区实施严格的苫盖措施,取水工程、蓄水池、输水管线施工开挖土方的临时堆存采取苫盖和围挡措施;施工期科学规范施工平面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目标和采取隔音措施,加强施工机械设备日常维护润滑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合理组织施工车辆运输;项目管道开挖土方全部原地回填,取水工程和蓄水池产生的土石方部分回填后,剩余部分用于管道垫高回填;施工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石料、砂、废混凝土块等集中收集,运至施工场地低洼处及施工便道回填;水泥包装袋、钢材、PE管等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运往项目区周边村庄垃圾收集点处置。运营期蓄水池产生的定期清掏,用作周边道路低洼处回填。 | 项目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合理处置,未对区域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落实工作。项目施工期主要生态影响为工程占地、土地利用导致的局部水土流失和景观破坏。建设单位应做好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工作,切实落实施工期水土保持及水土流失预防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及复垦、拆除及清理施工场地建筑物,做好沉淀池和旱厕的回填工作;对施工人员加强环保宣传,禁止出现人为随意破坏植被等行为。 | 经现场踏勘,项目临时占地已进行植被恢复,对施工沿线生态环境遭破坏地段,已全面进行植被恢复,未出现跨越红线破坏生态环境的情况发生。施工阶段未收到关于生态影响的投诉。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相关公告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