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镁基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服务局以镇行政审批许字〔2024〕170号文件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政府投资、中省市相关配套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县高峰镇**村六组
2.2 工程规模:项目占地72亩,建设标准化厂房40000平方米、服务中心9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9000平方米,同时完成配电、给排水、院墙、厂区硬化、美化等配套基础设施。
2.3 项目投资总额:****234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87700.00 元);
2.4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县镁基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标段编号: **** ;标段类型: EPC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县镁基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在本单位任职。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2 标段名称:**县镁基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单位,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只接受由牵头人提交的网上投标申请;施工企业须作为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办理本项目招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牵头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相应的印章或签字。(2) 联合体投标通过后,联合体参与方不允许更换;(3)所有参与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只能在本项目投标中参与一次,不得以任何形式再参加本项目投标。与联合体一方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企业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但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4)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应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
3.3 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申请人资质及项目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应在“**建设网(http://js.****.cn/ )**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或在“****建设厅(http://js.****.cn/)”可查询。
3.5 申请人信誉要求: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请人不得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 2024年10月16日 00时00分 起至2024年10月29日 14时30分从**省公共**交易平台(www.****.cn)下载资审文件。
5.2 凡愿参加项目投标的各申请人,请于2024年10月22日17时前,每日上午0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节假日除外),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的社保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至****(地点:**省**市****社区碾子湾刘家小区9楼908室;联系电话:177****9393)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10月29日 14时30分 ,地点****交易中心开标三室(**区民生路同城置业大厦5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网上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公共**交易平台》 《**采购与招标网》 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参加资格预审后,投标期间,申请人不得随意更换填报项目负责人;
8.2申请人网上报名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8.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将不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8.4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项目的投标。
8.5本项目需使用电子资审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资审申请文件(.sxys 格式),电子资审申请文件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省公共**交易平台”,开标的时候****公司CA锁)。
8.6监督部门:**县建设****办公室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市******社区宏华街25号
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139****500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开发区**路171-1****中心21楼
联系人:倪沛、刘瑞琦、王欣玫
联系电话:029-****9779/159****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