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拟对省道S211波华线洛基至西华互通段新建工程进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1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省道S211波华线洛基至**互通段**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市迎****花园D18****服务中心)工程****经济开发区**路8****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类综窗
邮编:571152
传真:****6825
通讯地址:**市**区美贤路9号 ****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
邮编:570203
项目名称: | 省道S211波华线洛基至**互通段**工程 |
建设单位: | ****' |
建设地点: | **省**市东成镇拟建项目位于**市,路线起自**市那大镇,途径东成镇,止于**市大成镇。 |
环评单位: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总里程为18.082公里,大桥649.2m/3座,中、小桥249.4m/7座;涵洞通道47道;平面交叉19处。 |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 项目符合《**省普通省道路网布局规划(2020年-2035年)》、《**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及《**省“十四五”交通运输(公路水路)发展规划》,S211波华线为普通省道网布局21条北南纵线规划中的波莲-**公路,**省道S211波华线洛基至**互通段,是S211的重要部分,项目的实施是落实规划中“构建发达的干线公路网”的具体举措,以确保实现**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发展目标。 本项目的建设是完善**省道网、加强**北部片区联动的需要,是扩大万洋高速**互通辐射范围的需要,本项目是**中部综合经济区的发展通道,是综合交通集疏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项目建设的施工期和运营期都对环境质量有一定的影响。项目建设的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土地功能转变以及施工产生的地表扰动、污水、噪声、固体废物的影响;运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道路交通噪声和沿线配套服务设施污水、餐饮油烟和行驶汽车尾气排放对周边居民点的影响。项目建设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并全面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使该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减缓或控制。 因此,省道S211波华线洛基至**互通段**工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评价是可行的。 |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 本项目属中华人民******委员会令第7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2024年2月1日实施)中“鼓励类 二十四、公路及道路运输”中“1、公路交通网络建设中的国省干线改造升级”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
选址合理性: | 项目符合《**省普通省道路网布局规划(2020年-2035年)》、《**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及《**省“十四五”交通运输(公路水路)发展规划》,S211波华线为普通省道网布局21条北南纵线规划中的波莲-**公路,**省道S211波华线洛基至**互通段,是S211的重要部分,符合路网规划的相关要求。 项目用地已纳入**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目前已取得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项目路线起自**市那大镇,途径东成镇,止于**市大成镇,但距那大镇、东成镇、大成镇集镇均较远,不涉及镇域规划。 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开发区域,不涉及**市生态保护红线。项****人民政府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与**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相符。 |
清洁生产水平: | 本项目采用经济适用、技术可靠、环保节能的工艺;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后以减少水土流失,也符合国家提倡的循环经济。**开发的综合利用等理念;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用洒水抑尘和防护网罩,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使用清洁燃油等;项目施工场地的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项目采用的生产设备属于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设备进行消音、隔声、减振等措施,施工中体现清洁生产的要求。因此,项目具有清洁的生产工艺、清洁的生产过程、清洁的生产产品,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 |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 1.工程设置侨植道班,主要污水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及车辆养护清洗废水等含油污水。侨植道班冲洗废水经隔油后纳入生活污水排水系统,隔油后产生的油污水进行收集处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堆存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或贮存场所,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时抽运,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不外排。施工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2。拆迁建筑垃圾在回收大部分有用建筑材料后,清运至环****垃圾场进行处置;废矿物油及处理设施含油污水隔油收集的浮油均为危险废物,含油废物放置于沥青拌合站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再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3.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降噪措施后,根据预测结果,可实现居民点位置处噪声达标。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 项目用地已纳入“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已取得了****规划局核发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线路施工过程中尽量避免随意扩大施工范围,避免穿越成片的林地,严禁占用成片林地。取土前做好表土剥离工作,严禁超范围开采,设置截排水设施,取土结束后整治土地和生态恢复。弃土场弃土**行表土剥离,完善截排水沟和挡墙设施,施工结束后对进行土地整治和生态恢复。施工生产生活区和施工便道开工**行表土剥离,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和生态恢复。在施工场地及林区竖立防火警示牌,建立消防队伍,做好施工巡回检查等,预防森林火灾。在工程管理机构中设置生态环境监测管理人员,建立各种管理及报告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环保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环保意识。营运后按公路绿化设计的要求,及时恢复被破坏的植被和生态环境,防止地表裸露。在采取上述生态保护措施后,项目对生态的影响基本上可以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 1.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项目沿线区域环境空气区划为二类区。2.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及《**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3年修编)》,项目所在区域为村庄,执行1类声环境质量标准。211省道建成后,公路两侧边界线50m范围内区域执行4a类声环境质量标准(若临街建筑以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将临街建筑物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的区域划分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其他区域执行1类声环境质量标准。3、项目路线涉及北门江、徐浦水,根据《**市水功能区划》,公路跨越处位于北门江**工业农业用水区、徐浦水**农业用水区,水质目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项目路线涉及的其他水体均为水渠,不涉及功能区划。4、根据《**省生态功能区划》,本项目地处**环岛台地/**生态区、琼西北热带季雨林生态亚区、**台地热带经济作物生态功能区。 |
环境风险控制: | 项目投入使用后,其本身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任何影响,风险主要体现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过桥梁时出现翻车,导致事故车辆掉入水中,从而使运送的危险品泄漏而污染水质,产生环境风险。为防范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评价要求在北门江大桥上跨天角潭东干渠、北门江段、徐浦水中桥上跨徐浦水河段等2座桥梁设置桥面径流收集,共设置事故沉淀池2套,并设置有阀门启闭装置,建设单位应加强公路沿线日常管理,保持事故池有效容积。建议在侨植道班设置应急物资材料库1处,配备相关应急设备、物资,以降低事故风险可能对河流水质造成的影响。在公路涉水桥梁路段两端醒目位置设置减速、禁止超车等警示标志,提醒过路驾驶员和乘客加强保护环境意识,要求危险品车辆限速通过;强化沿线桥梁的防撞设计,在沿线桥梁桥面两侧设置连续的防撞墩和防护网;制定环境事故风险管理及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培训,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等,一旦发生危险品泄漏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过以上措施,可有效防止或减轻项目的次生环境风险。 |
公众参与意见: | 2023年12月20日,****委托****开展省道S211波华线洛基至**互通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在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后,建设单位于2023年12月22日在****网站上进行了第一次公示。2024年5月21日~6月3日,在****网站、**特区报、项目涉及自然村公示栏或路口张贴公告三种方式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未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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