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10-14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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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元 人民币 | |||||||||||||||||||||||||||||||||||||||||||||||||||||||||||||||||||||||||||||||||||||||||||||||||||||||||||||||||||||||||||||||||||||||||||||||||||||||||||||||||||||||||||||||||||||||||||||||||||||||||||||||||||||||||||||||||||||||||||||||||||||||||||||||||||||||||||||||||||||||||||||||||||||||||||||||||||||||||||||||||||||||||||||||||||||||||||||||||||||||||||||||||||||||||||||||||||||||||||||||||||||||||||||||||||||||||||||||||||||||||||||||||||||||||||||||||||||||||||||||||||||||||||||||||||||||||||||||||||||||||||||||||||||||||||||||||||||||||||||||||||||||||||||||||||||||||||||||||||||||||||||||||||||||||||||||||||||||||||||||||||||||||||||||||||||||||||||||||||||||||||||||||||||||||||||||||||||||||||||||||||||||||||||||||||||||||||||||||||||||||||||||||||||||||||||||||||||||||||||||||||||||||||||||||||||||||||||||||||||||||||||||||||||||||||||||||||||||||||||||||||||||||||||||||||||||||||||||||||||||||||||||||||||||||||||||||||||||||||||||||||||||||||||||||||||||||||||||||||||||
最低评标价法 | |||||||||||||||||||||||||||||||||||||||||||||||||||||||||||||||||||||||||||||||||||||||||||||||||||||||||||||||||||||||||||||||||||||||||||||||||||||||||||||||||||||||||||||||||||||||||||||||||||||||||||||||||||||||||||||||||||||||||||||||||||||||||||||||||||||||||||||||||||||||||||||||||||||||||||||||||||||||||||||||||||||||||||||||||||||||||||||||||||||||||||||||||||||||||||||||||||||||||||||||||||||||||||||||||||||||||||||||||||||||||||||||||||||||||||||||||||||||||||||||||||||||||||||||||||||||||||||||||||||||||||||||||||||||||||||||||||||||||||||||||||||||||||||||||||||||||||||||||||||||||||||||||||||||||||||||||||||||||||||||||||||||||||||||||||||||||||||||||||||||||||||||||||||||||||||||||||||||||||||||||||||||||||||||||||||||||||||||||||||||||||||||||||||||||||||||||||||||||||||||||||||||||||||||||||||||||||||||||||||||||||||||||||||||||||||||||||||||||||||||||||||||||||||||||||||||||||||||||||||||||||||||||||||||||||||||||||||||||||||||||||||||||||||||||||||||||||||||||||||||
********基地项目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0 第四章 定标办法...................................................................... 25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 32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40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41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4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6 三、授权委托书....................................................................... 47 四、资格审查资料..................................................................... 48 五、监理大纲......................................................................... 59 六、服务承诺书....................................................................... 60 七、其他材料......................................................................... 6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基地项目已由 ****委员会以汴发改社会【2023】411(项目代码:****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基地项目 2.2 招标编号:YXXM-2024-00850 2.3 建设地点:****校内。 2.4 建设规模:一期主楼建筑面积约3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栋装配式地上9层,地下1层的实训楼及相关配套设施。 2.5 招标范围: 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阶段、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7 项目投资额:14000万元。 2.8计划工期: 监理服务期:随施工工期及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二个标段。 监理标段:********基地项目监理标段 2.10.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监理标段: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监理过已完成的一个单体建筑面积≥30000㎡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3.3.2拟派项目总监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派项目总监具有以项目总监身份完成过一个单体建筑面积≥30000㎡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业绩须提供中标结果网页截图及可查询的网页链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投标人业绩和项目总监业绩不可重复计算 3.4 拟派相关人员资格要求: ①拟派项目总监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书及**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截图),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单位员工,有本单位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需社保部门盖章或网上查询网页截图,****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一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行政处罚、诉讼或仲裁案件、被执行信息等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①投标企业或个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查询渠道**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cn/home),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查询对象为法人;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中的“信用服务”中的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且在管理期限内,查询内容为: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需提供查询截图,查询对象为法人。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包含但不限于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查询截图)。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4.2.地点:****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 4.3.方式:投标人应注册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市公共**交易网(http://www.****.cn)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打****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4.4.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5.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5日上午09时30分(**时间)。 5.2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地址: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时间:2024年11月05日上午09时30分 (**时间)。 6.2.地点:**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市民之家五楼西B区(开标区); 6.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无需****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本次公告同时在《**市公共**交易信息网》、《**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 **** 联 系 地 址:**市东京大道**** 联 系 人:陆凯 电 话:0371-****0059 2.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联 系 人:王娟、任飞、赵学伟 电 话:0371-****9367 邮 箱:****@163.com 地 址: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十九楼 监督部门: ****建设局 联系电话: 0371-****956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本标段的安全监控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监理的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定标办法;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2.3自招标文件澄清在相关网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网站“变更公告”和系统内部“网上提问”或“群发消息”告知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表述上不一致的,以最后书面发布内容为准。 因**市公共**交易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监理大纲 六、服务承诺书 七、其他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换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原件扫描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应附合同(或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原件的清晰扫描件及中标公示网页版截图,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原件扫描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电子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签章。 3.7.4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在**市公共**交易网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上传的电子版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上传的电子版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远程开标。 5.2 开标程序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远程开标大厅的网址(http://www.****.cn/kfggzy/)。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 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 5.2.2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5.2.3开标前,招标代理机构将**相关人员进行验标(检查网上招标系统正常与否),确认无误后开标。投标人未提交网上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或由于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5.2.4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如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或误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而导致的解密失败,将被拒绝。 5.2.5开标时,代理机构将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7.2 定标候选人公示媒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 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委员会评审后部分投标被否决,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但是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出现本章第8.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方法使用合格制评审。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1监理大纲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综合部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责的行为。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它违法行为的; (2****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有重大偏差的; (4)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对每一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提出明确的评标结论。评审因素存在不合格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3.3.1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 ****委员会否决投标人投标; (二)电子开评标系统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做出雷同性提示或预警; ****委员会修正投标文件的错误,但招标文件不允许修正的除外; (四)对招标文件中所载事项争议内容的释疑,但释疑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3.3.2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二)集体讨论; ****委员会成员按照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不得弃权; (四)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最终决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委员会最终决议,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报告。 第四章 定标办法 1.定标依据 本次定标办法的制定依据下列文件进行: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办公厅****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 《**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规范指引》; 本项目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定标候选人名单; 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2.定标原则 遵循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等因素,通过定标程序确定中标人。定标过程原则上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定标地点****交易中心定标室。 3.定标方法 ****委员会将通过票决法进行定标。 4.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招****委员会,负责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等内容。定****委员会独立完成。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7人及以上单数,本单位成员不得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负责项目且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担任,也可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 定标委员会成员与定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5. 定标核查 在定标会议前,****委员会对定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核查内容包括: (1)定标候选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人员要求及社保 1)项目总监:拟派项目总监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书及**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截图),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单位员工,有本单位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需社保部门盖章或网上查询网页截图,****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业绩要求 投标人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监理过已完成的一个单体建筑面积≥30000㎡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拟派项目总监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派项目总监具有以项目总监身份完成过一个单体建筑面积≥30000㎡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注:业绩须提供中标结果网页截图及可查询的网页链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投标人业绩和项目总监业绩不可重复计算 (4)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一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 (5)企业信用信誉: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行政处罚、诉讼或仲裁案件、被执行信息等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①投标企业或个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查询渠道**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cn/home),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查询对象为法人;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中的“信用服务”中的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且在管理期限内,查询内容为: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需提供查询截图,查询对象为法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包含但不限于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查询截图)。 (7)对投标人报价进行核查(合理性) 定标委员会查实有定标候选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不符合中标条件的,不得进入定标程序。 经核查后合格的定标候选人即可进入定标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少于三家,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履行定标环节核查责任,经核查发现定标候选人确有问题的,应当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依规否决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 6.定标程序 定标委员会在通过核查的定标候选人中,以投票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成员每人投票支持一个定标候选人,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确定为中标候选人;没有定标候选人得票过半数的,可以剔除得票数最少的定标候选人后再次投票,直至产生得票过半数的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定标地点****交易中心,定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公布的投票规则,由其成员独立行使投票权。票决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 定标地点****交易中心,定标时间及具体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提前通知。 7、定标因素
注: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及核查资料按照本评分表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独立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定标候选人得分等于以上得分加和,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招标人查实有定标候选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不符合中标条件的,不得进入定标程序。 8.定标报告 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等,在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定标报告应当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原则、定标方法、择优因素、定标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 招标人应当在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人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候选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信息:定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定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 9.定标后结果处置 1)确定的中标人经公示后无其他问题,可以发放《中标通知书》。 2)对中标人放弃中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不符合投标或中标条件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在已入围的定标候选人中重新选取确定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对中标人以资金、技术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被依法依规取消中标的,招标人应当移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建设部 制定 ****总局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之规定,遵循自愿、公**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项目 ; 2. 工程地点: ****东京大道校区内 ; 3. 工程规模: ; 4. 工程投资总额: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 注册号: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 0.00元)。 包括: 1. 监理酬金: 。 2. 相关服务酬金: / 。 六、期限 监理期限: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 订立地点: ****校内 。 3.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直接引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 。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执行本协议通用条件 。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 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 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 执行本协议通用条件 。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执行本协议通用条件。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及监理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 。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执行本协议通用条件。 2.4 履行职责 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所有变更事宜均应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 在涉及工程延期 / 天内和(或)金额 / 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 监理人应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 监理人应定期向委托人报送(1)监理周例会纪要;(2)《监理月报》;(3)阶段性工作总结;(4)竣工报告等工作相关资料。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 / 。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 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 / 。 3. 委托人义务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 3.6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5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 人民币 ,比例为: /,汇率为: / 。 5.3 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 监理人和委托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6.2 变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 / 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2 种方式: (1)提请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 委托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 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3 咨询费用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4 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 %。 8.6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 8.8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 /。 9. 补充条款 (1)开工前5日内施工单位、委托人及监理人共同签署《现场施工管理规定》。 (2)承包人对扬尘治理工作,应采取各项保证措施,严格按照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文件,做到:施工工地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确保达到防尘治理要求。 承包人承担工程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监理单位承担工程施工扬尘防治监理责任。承包人工程项目负责人为项目扬尘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应配备专职扬尘防治管理人员,应建立项目施工扬尘防治管理组织,明确各级管理人员扬尘防治责任,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3)现场监理人员不得随意签署工程变更文件,必要时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签署。 (4)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有关工程的招投标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文件及施工图纸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监理人驻派项目的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每周不得少于6日历天,否则监理人需承担违约金伍佰元/天。监理人驻派项目的监理人员每天上午8点30分、下午3点到****管理处签到,工程完工后基建处将考勤签到本装订成册作为监理费结算资料。 (6)监理人驻派现场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中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表一致,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更换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需承担违约金伍仟元,履约保证金不再退还,同时委托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通知书自送达到监理人之日起生效。 (7)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监理人应提供全套监理资料共2套。监理资料应装订成册,正本为胶装,副本为线装,页码目录齐全,并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并出具保证资料真实、完整、准确的保证书一份。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1. 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 1.1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之间出现矛盾,施工人应书面要求发包人予以澄清,除发包人有特别指示外。 1.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 2. 施工验收规范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图集、图纸设计等。 3. 主要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 监理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监理大纲 六、服务承诺书 七、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监理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的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 ,质量要求达到: ,安全监控目标: ,项目总监: ,按合同约定承担实施和完成及质量保修的全部监理工作。 2. 我方已经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补充的文件(如有)和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4.若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监理工作。 (5)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人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按招标文件****监理部进驻施工现场实施监理合同。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我方承诺,如存在虚假投标行为,我方自愿按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 地址: 电话: 邮箱: 年 月 日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联系方式(手机): ;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投标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注:本项中要求提供的联系电话应为法定代表人本人的手机号码,若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授权委托书本人 (姓名)身份证号: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与投标有关的质疑、投诉、配合协调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代理人所处理的一切事物,我方均予以认可,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注: 1、如果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无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2、如果由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则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后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劳动合同、企业为其缴纳社保(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需社保部门盖章或网上查询网页截图,****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4、本项中要求提供的联系电话应为授权委托人本人的手机号码,若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四、资格审查资料
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等材料,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财务状况表注:****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审计报告),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三)信誉要求1、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行政处罚、诉讼或仲裁案件、被执行信息等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①投标企业或个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查询渠道**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cn/home),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查询对象为法人;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中的“信用服务”中的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且在管理期限内,查询内容为: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需提供查询截图,查询对象为法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包含但不限于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查询截图)。 (四)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承诺书 致: (招标人全称) 我公司郑重承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没有因履行监理合同等引起的诉讼或仲裁有关的案件。 若招标人通过可能进行的实地或其他方式的考察或其他人的举报,****公司存在以上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单位投标或中标资格、拒签或提前中止合同,并向有关建设主管部门上报作进一步处罚,同时我单位自愿接受招标人要求赔偿的相应损失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以上格式内容仅供参考,投标人可自行添加。 投标人: (盖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盖电子签章) 投标人地址: (五)近年在建或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汇总表 (企业业绩)
附件1 近年在建或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企业业绩)
备注:本表后需提供中标结果网页截图及可查询的网页链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如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及“第四章 定标办法”的要求。 附件2 正在监理的和新承接的类似工程项目情况表
备注:相关业绩证明资料 (六)监理项目部主要人员汇总表
(七)主要人员简历表 附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 项目总监应附项目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书及**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截图)、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材料;提供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章的原件扫描件,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附件2:项目总监业绩
项目总监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的类似监理业绩,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及“第四章 定标办法”要求。 附3:其他主要人员简历表 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证(若有)、毕业证(若有)、岗位资格证书(若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若有)、专业监理工程师证(若有)、注册造价师证(若有)、社保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及“第四章 定标办法”要求。
注:所提供人员证件与“(六)监理项目部主要人员汇总表”所报人员保持一致。 (八)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监理大纲格式仅供参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 定标办法”及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要求。) 1、项目管理机构 2、旁站监理措施 3、质量管理措施 4、进度控制措施 5、投资控制措施 6、安全、文明控制措施 7、工程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8、工作协调的措施 9、监理部仪器设备 10、本工程监理重点难点 11、本工程高峰期承诺
致: (代理机构) ****公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项目中若获中标资格(招标文件编号: ),我们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现金、支票、汇款等形式,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该交纳的招标代理费用。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 (承诺方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承诺日期: 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 系 电 话: 承诺人(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总监承诺书 《**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豫建建【2015】23号)第八条规定:监理单位应任命1名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1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时,应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3项,不得超过企业相应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范围。 对于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者分期施工的且同一地点、同一监理单位承揽的建设项目,可以视为一个工程项目。 我单位拟选派项目总监 (姓名)不存在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如有不实,愿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一旦中标,中标无效,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七、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2021年1月1日(****机关签发的时间为准)以来,监理的项目获优质工程奖或质量奖的 2、投标人2021年1月1日(****机关签发的时间为准)以来,监理的项目获得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的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2021年1月1日(****机关签发的时间为准)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监理工程师或优秀总监理工程师的 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定标办法” 4、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系统内下载的投标保函回执,采用转账形式****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