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设备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成交金额:14505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备注 | |
1 | 少儿推荐绘本 | 少儿推荐绘本 | 1500 | 19.5 | ||
2 | 幼教一体机 | 品牌:**** 型号:DS-65IWMS-L05PA | 2 | 7780 | ||
3 | 免漆子母门 | 品牌:天美 型号:TM-006 | 24 | 1210 | ||
4 | 幼儿直饮机 | 品牌:碧丽 型号:JO-2YD | 7 | 3900 | ||
5 | 条幅标题屏 | 品牌:强力巨彩 型号:P10 | 1 | 4600 | ||
6 | 会议桌 | 品牌:鹤洋 型号:HY-25E0 | 1 | 5500 | ||
7 | 会议椅 | 品牌:木昌 型号:MC-A03 | 20 | 215 | ||
8 | 桌面玩具 | 品牌:童才 型号:桌面玩具TC-0001、磁力片TC-0005、水果切切乐TC-0014、桌面木质积木TC-0020、泡沫积木TC-0056、威廉古堡TC-0109 | 10 | 2950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采购人联系电话: 157****002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0****4488 。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区****小学院内
联系方式: 157****0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港利**国际20栋1301室
联系方式: 130****4488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