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要求 项目利用已建厂房进行生产,不涉及土建施工作业,施工期主要建设内容为设备安装。安装过程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污染防治工作,尽可能减少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并按住建部门的要求,做好建筑垃圾的消纳工作。 (二)项目运营期污染防治要求 1.水污染物防治 项目实行雨污废分流,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限值、总氮纳管标准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 B 级标准)要求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相同色号的印版清洗废水经沉淀过滤后上清液回用于水性油墨调配使用,不外排。 2.大气污染防治 根据环评文件,项目使用的涂料、胶粘剂、油墨应分别满足《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胶黏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的限值相关要求。 项目白胚粉尘、胶合废气、热转印废气等手机后经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二级标准值; 项目涂装废气、漆面打磨粉尘、烘干废气等收集后经处理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规范排放;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有关规定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 采取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各侧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要求,西侧、南侧临启航街及规划 4a 类园区道路(暂未建成开通)。 3.固体废弃物防治 固体废物做好减量化、**化和无害化工作,废活性炭及时委托集中再生处置单位进行更换并集中再生。登录**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申报污染物产生、转移、利用和处置情况,配套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治理设施,并建立规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危险废物应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临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5.环境风险防范 加强管理,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及措施,尽可能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