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发改农经审字〔2024〕275号
关于**市**区镜坝镇城埠村长坑至
赖屋坑灌溉水渠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政府: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市**区镜坝镇城埠村长坑至赖屋坑灌溉水渠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了改善农业基础设施的需要,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政府投资管理条例》****政府令251号)和康府办字〔2019〕13号等文件精神,原则同意**市**区镜坝镇城埠村长坑至赖屋坑灌溉水渠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项目单位为:****。
二、建设地点:**区镜坝镇城埠村、鹅岭村、联民村。
三、建设内容和规模:1.**市**区镜坝镇城埠村长坑至赖屋坑灌溉水渠工程,**灌溉水沟长550米、宽0.5米、高0.5米、厚0.2米;
2.镜坝镇鹅岭****小学水沟工程,**水沟长560米、宽0.8米、高0.8米;
3.镜坝镇鹅岭村石盘上至窑下水沟硬化工程,**水沟长500米、宽0.6米、高0.6米;
4.镜坝镇联民村石桥下至山背水渠修复堡坎建设工程,砌堡坎400米、均高1.5米、宽1米。
四、项目计划工期:2024年6月至2024年12月。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08.6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
六、项目招标组织形式和方式:详见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七、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以“学院”、“中心”等名义设置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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