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10-16
新****酒店项目消防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四季印象春华苑(项目名称)已由 ****发展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新经备〔2019〕55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酒店项目消防施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
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轻工路西;
2.1.2建设规模:新****酒店项目消防施工工程。建筑面积约50387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2.1.3合同估算价:约1093万元。
2.1.4工期要求: 240 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新****酒店项目消防施工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机电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 (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其他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0月1日(含)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600万元的消防工程,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书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否则不予认可。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5投标人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
3.5.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或“信用**”网站公示(“信用**”公示地址:https://www.****.cn/xyfw/index.html)。
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和“信用**”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公示地址:https://www.****.cn/third/show_list)。
3.5.2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并在“信用报告概要”页面上加盖“**市信用报告备案专用章”(备案地点:**市市府路37****发展局信用办,咨询电话0516-****5912)。
3.5.3投标单位应将经备案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未经备案或未上传到指定模块的视为此项缺失,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3.6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8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10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6:8000/tpbidder)”中备案。
4.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4.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贰拾万元整。
收款人:****交易中心
开户行:**银行**支行
开户账号:602********207585-****0334
****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1)银行保函的受益人必须为招标人。银行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银行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2)****银行格式为准,保函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限、银行担保的内容。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 无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 无
****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银行保函,并将验证****委员会。
4.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4.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10 月 16 日至2024年 10 月 28 日09时3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6:8000/tpbidder)”免费获取;
5.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10 月 28 日09时30分。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其中:投标报价100分。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 **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 上发布。
10.其他
10.1 投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的配备在投标阶段不需明确,合同备案时执行《****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施工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网上备案标准及有关管理要求的通知》(苏建建管﹝2017﹞236号)。
10.2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980000。
10.3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202311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富达苑商住小区4号楼108-17号 地 址:**市建委综合楼4F
邮 编:221400 邮 编:221400
联 系 人:石垚 联 系 人:王士瑞
电 话:186****1583 电 话:0516-****5151、0516-****5157
2024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