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 ****西沱厂1#氧化沟曝气系统改造项目,比选人为 **** 。比选项目资金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 建设地址:****处理厂。
2.2 建设内容:A/A/O氧化沟的曝气改为底部曝气,包括拆除1#氧化沟原有转叠曝气机2台及附属设施,拆除1#氧化沟原有转叠曝气机2台,对1#氧化沟进行抽水清池,安装推流器2台,**装曝气器280套,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投资估算:179860.41元。
2.4 工期:30个日历天。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 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的营业执照;
3.2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 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须具备2021 年1 月1日至今以来类似项目业绩至少 1 个业绩;
3.5 投标人还应在项目施工方案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6 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7 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1)若投标人****《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
(2)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集团****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不得存在以下情形(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2****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4.3)被国家、**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4.4****管理部****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6)被**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4.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4.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关系。(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上述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4.1投标人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起****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4 年 10 月 21 日 10 时 30 分之前,地点:**市**县**街道城南路38号。
5.2 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10 月 21 日 10 时 30 分(**时间)。
5.3 投标人可以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送达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本次比****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发布。
比选人:****
地 址:**市**县**街道城南路38号
联系人:杨晓
电 话:189****8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