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发展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要求批准**市2024年县道养护大中修工程初步设计的申请”及随文报送的相关附件收悉。****市委****政府《关于做好2024年度民生幸福工程的实施意见》(邮发〔2024〕1号)精神以及我局《关于**市2024年县道养护大中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邮行审投资发﹝2024﹞142号)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方案。
二、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主要对龙虬镇、卸甲镇、三垛镇、周山镇、送桥镇、汤庄镇、**镇境内8条县道老路面病害破损较为严重的部分进行结构性修补、沥青和混凝土罩面,全线共22.4公里;维持原道路二级和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分别为60km/h和40km/h。建设内容包括路面工程、路基加固与防护工程、排水工程、桥梁护栏改造工程、照明工程。
三、核定该工程概算总投资为2408.39万元,资金来源:除省级补助外,其余由市级财政配套解决。
四、相关批复依据:****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市2024年县道养护大中修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和《**市2023年县道养护大中修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华星建设****公司出具的《**市2024年县道养护大中修工程概算审核报告》;《**市2024年县道养护大中修工程初步设计专家审查意见》,《**市2024年县道养护大中修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复核意见》。
五、根据《**省招标投标条例》和《**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招标,请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六、接批复,请按专家审查会意见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各专业设计方案,与市资规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和涉及的乡镇部门做好对接,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和新增建设用地,待征得相关和主管部门报批审核通过后,认真做好施工图设计,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如需变更应重新报审;并依法抓紧办理安全评估、施工许可等开工前各项行政许可审批手续,在满足新项目开工条件后,方可进场开工建设。
七、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消防、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绿色建筑、海绵城市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八、请严格按照我局批复的概算总投资组织项目建设,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实际投资控制在概算以内,不得突破概算。确需调整且将会突破概算总投资的,须事前向我局报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实施。对主要因未经批准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建设方案和管理不善等主观原因造成超概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追责处理后,再按程序办理调概手续。
九、请依职责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认真贯彻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规定,狠抓“质量、工期、投资”三大控制。同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与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督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和文明性,按期发挥工程效益。项目建成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竣工验收,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十、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发改委等部委《关于加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法规要求,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和竣工等基本信息,并主动配合“双随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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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3日